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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经贸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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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经贸局




职能简介


(一)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商贸经济运行态势,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指导和联系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三)参与研究和制订全市经贸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指导企业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扭亏增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促进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指导企业加强管理人员培训。

(四)指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科技攻关、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开发;组织制订全市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负责能源利用监测工作;指导、管理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参与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规划工商领域投资、布局的导向意见;负责限上和涉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的技改项目报批工作;指导全市技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对外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和协调外贸政策和进出口政策;归口管理对外劳务合作,承包工程;负责审核、报批外贸项目;参与研究提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洽谈会、展销会;负责管理外商邀请工作。

(七)组织制订工商贸行业发展规划,实施商贸行业管理;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

(八)研究和指导全市商贸流通产业合理布局,培育和建设全市商业网点,完善市场体系;负责生猪屠宰定点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拍卖业、典当业、旧货流通等行业管理;指导和联系商贸流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人教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督查、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财会、会务、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外事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局内党建、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和政工等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经贸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综合科(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协调、平衡工作;研究提出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问题和资金情况及产业发展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编制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经济信息。

资源能源科

组织制订能源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问题;研究提出电价政策,负责折让电量分配,指导节约用电;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括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开展节能降耗执法工作;参与制定市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工作。

企业科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综合指导工作;指导全市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市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负责指导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企业创业辅导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参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工商企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指导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健康发展。

外经贸科

负责对外贸易经济洽谈活动;负责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申报;负责对外加工贸易;负责外资企业高新技术认定、进出口许可证的申报;负责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出劳务人员许可证的申报;负责自营进出口企业的申报、年审和出口企业技改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使用;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及招标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海外投资和境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指导企业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多边双边对外经贸谈判和国际贸易谈判活动中有关当地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本市域外商投资和企业合资的申报、指导工作;负责自营出口企业申报备案工作。

技改投资科(企业改制科)

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和协调全市重点技术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建设、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实施;研究制定项目编制的具体措施意见、办法;承担重点技改项目督查工作;组织申报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重大工业性试验;参与特色工业园区的管理工作。

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改组,负责经贸系统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及遗留问题的调处工作。

行政许可科

承担本局和所属事业单位(墙改办、散装办)、内贸管理办公室、行业办的全部行政审批职能。其中:行政许可事项:《食盐零售许可证》办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自营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预收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墙改办),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散装办)。初审事项:新成立工业类社团登记,生猪定点屠宰审查、确定。

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安监科)

研究市场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和实施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准入程序,组织制订和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提出加快商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扶持的有关商贸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负责管理规范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准入;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新墙办、散装水泥办

1、贯彻执行有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重组办法》、《浙江省先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经费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3、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职工培训、统计、宣传教育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投产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