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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恒


刘瑞恒,我国近代公共卫生事业创建者,近现代医学巨星。留学美国哈佛大学,获医学博士学位,专擅外科。



个人生平


刘瑞恒(1890-1961)原籍天津。字月如。

1903年考入北洋大学堂(今天津大学),回国后任教于上海哈佛医专,不久转任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院长,兼协和医院院长;1928年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卫生部常务处长、部长,创立中央医院、中央卫生实验院,兼任两院院长,并任禁烟委员会委员长等职,还协助成立中央大学医学院。九一八事变后主持抗战卫生勤务工作。日本投降后,任善后救济总署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1961年病逝于美国。

个人简介


刘瑞恒(1890~1961):字月如,直隶南宫人。他于1903年考入北洋大学堂,1906年未毕业即送美留学,入哈佛大学读书。他是我国著名医学专家,中国创伤医学的奠基人,中国近代公共卫生事业创建者,首批哈佛大学留学生之一。

个人履历


刘瑞恒于1909年获哈佛大学理学士学位后,专攻医学6年,1915年获哈佛大学医学博士;1915年返国任上海哈佛医学校教授;1918年被北平协和医学院聘为外科教授;1920 ~ 1921年赴美进修,专攻癌症外科。回国后,他任北京协和医院第一任华人院长和中华医学会会长。1924年,通州某乡村新生儿频繁死亡,时任协和医院院长的刘瑞恒派人调查,发现原因仅是产后破伤风所致,他对医院人员进行了简单的卫生教育培训,便解决了这一难题。该事件深深触动了他。刘瑞恒认为,医学应该为更广大的民众服务,因此他决定放弃自己的外科本行,转而从事公共卫生事业。次年,他与协和公共卫生教授美国人兰安生(J.B.Grant)一道在北京建立了第一卫生事务所,开创了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先河。刘瑞恒对协和医院学生影响最深的是鼓励他们学成后为祖国服务,而不是趋向于私人开业。因此,那个时期由协和医院出身而专心医学研究或服务医疗卫生机关者很多。

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卫生部(后改卫生署)于南京成立。中国政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便以此为开端,刘瑞恒历任卫生部(署)次长、部长、署长,兼禁烟委员会委员长,兴建中央医院兼任院长,负责与国际联盟技术合作设立中央卫生设施实验处,一身兼卫生行政、技术及医疗三个最高机构之首长。1932年,他奉命成立军医总监部,并担任总监,兼陆军军医学校校长。由于医疗卫生工作大规模开展,需要专门人才,刘瑞恒认为推进和提高医学教育是公共卫生建设的根本,建议并成立了国立牙医专科学校、中央护士学校、中央助产学校、中央大学医学院及卫生教育系、中央卫生人员训练所等。

逝世


1938年,他辞卸部、署职务,赴港从事医药器材之筹备运济工作,在香港建立协和医药公司;抗战胜利后回上海,任善后救济总署卫生委员会主委;1949年去台湾协助发展医学教育;1959年因病赴美就医;1961年在纽约圣路加医院逝世,享年7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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