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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国家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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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国家税务局




机构概况


灵川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国、地税分设之时,负责灵川县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涉外税收、车购税、金融保险营业税等多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工作。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18人,离退休干部职工42人,设派出机构征收分局(灵川税务分局、大圩税务分局、潭下税务分局)3个,直属机构(稽查局)1个,机关股室(办公室、政法法规股、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党委办公室)8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个。管辖灵川县城及11个乡镇共4510多纳税户的税收征管,2008年组织税收收入2.23亿元、2009年预计组织税收收入16656万元。近年来,该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工作宗旨,围绕“讲职业道德、建诚信窗口、创文明行业”目标,积极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06年获自治区“文明庭院”;2007年5月获自治区文明委授予第十一批“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获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作风效能建设暨大讨论活动”先进单位以及桂林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07、2008连续两年被评为桂林市国税系统先进单位。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灵川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灵川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税源和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8.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全县国家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3.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4.承办市国家税务局和灵川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8个,级别为正股级。具体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其中:税源管理股与县城税务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分局长兼任股长;纳税服务股负责办税服务厅管理,县城税务分局不再设办税服务厅。另设机关党办,级别为正股级。

领导信息


骆德华,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班毕业,经济师职称,现任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联系灵川税务分局。

戴红卫,女,瑶族,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联系大圩税务分局。

王卫民,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班毕业,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股、信息中心,联系灵川税务分局。

申忠义,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现任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教育股、党委办公室、稽查局,联系稽查局。

唐伏波,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灵川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办公室、监察室,联系潭下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