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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长类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规范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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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长类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规范


《灵长类实验动物饲养管理规范》饲养场所应建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远离居民区和交通要道,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震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动物的房舍应通风、透光、清洁、干燥。房舍内墻壁应光滑、平整,阴阳角应为圆弧型,以利冲洗消毒。墙面应采用耐腐蚀、无反光、耐冲击不易脱落的材料建筑。地面应防滑、防磨、无渗透。天花板应耐水、耐腐蚀。屋顶应设通风透光、换气设备。屋内还应设保温设备,以利冬季保温。室内应设有通风换气设备,维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空气新鲜。动物饲养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一.人员配置管理规定


1.1管理人员

每个饲养场均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饲养场的全面工作。管理人员应掌握实验动物的生理、生态习性和基本的兽医专业知识。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并具有日常饲养管理工作和检疫的组织协调能力。

1.2兽医人员

每个饲养场均应设立专职兽医人员。主管兽医师应由取得兽医师以上职称并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兽医人员在饲养场应重点抓好疾病防治工作,并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其它工作。

1.3饲养人员

1.3.1饲养人员应由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对从事灵长类实验动物饲养工作的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操作规程,并经业务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2上岗之前应做身体检查,结核病患者和肠道病原菌的带菌者不得在饲养区工作。工作人员至少应每年体检一次。

1.3.3患有流行性疾病的饲养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二.灵长类动物饲养管理规范


2.1动物的饲养环境

2.1.1饲养场所应建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远离居民区和交通要道,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震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2.1.2动物的房舍应通风、透光、清洁、干燥。房舍内墻壁应光滑、平整,阴阳角应为圆弧型,以利冲洗消毒。墙面应采用耐腐蚀、无反光、耐冲击不易脱落的材料建筑。地面应防滑、防磨、无渗透。天花板应耐水、耐腐蚀。屋顶应设通风透光、换气设备。屋内还应设保温设备,以利冬季保温。

2.1.3灵长类实验动物饲养房内的温度需控制在18℃~29℃,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70%。猕猴在人工饲养管理条件下.最适宜的温度是20℃~25℃。最适湿度为40%~60%。室内应设有通风换气设备,维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空气新鲜。

2.1.4动物饲养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四周要有围墻(栏)。场区要划分为繁殖区、育成区和隔离检疫区。另外应设有相应的配套设备。如:饲料房、饲料仓库、兽医室、治疗室等。

2.1.5灵长类实验动物饲养环境指标:


项 目 指 标

开放系统 屏障系统

温度(℃)
相对湿度(%)
空气洁净度(级)
落下菌数(个/皿时,≤)
氨浓度(㎎/立方米,≤)
工作照度(Lx)
昼夜明暗交替时间(h) 16~29
40~70
30
14
150~300
12/12或10/14 18~29
40~70
10000
3
14
150~300
12/12或10/14

注:表中氨浓度为动态指标

2.2动物笼舍

灵长类实验动物的笼舍和设施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动物的福利,为动物提供舒适的环境和足够的空间。使得动物能够自由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置管道、秋千或其它玩具。另外要设有防止动物逃跑的护栏。总之,灵长类实验动物的笼舍应保证动物正常的生活、生长、繁殖,有益于动物的安全与健康。

灵长类实验动物的笼舍按其饲养方式分为笼养型房舍和舍养型房舍。

2.2.1笼养型房舍

笼养型房舍要宽敞明亮,房顶建有可随时开启的玻璃通气窗,以接受阳光照射。房舍两边窗户通风透气,窗外罩上铁丝网防止动物逃跑。饲养房内由于经常使用水和消毒液清洗.地面必须要用耐水、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地面材料接墙处要有15㎝高的踢脚,拐角处呈园弧型,整个地面做成有适当斜度的完全防水地面,并设置带回水弯的排水口。

单个笼具尺寸不小于60cm×60cm×80cm,为不锈钢材料或表面光滑、耐酸、耐碱、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钢筋焊接而成,表面光滑、无毛刺、不断裂、不脱焊。每个笼内附设饲料盒和饮水器各一个。单笼呈长排放置,笼与笼之间有隔板防止动物互相攻击,笼背面的隔板可以前后拉动,便于在笼内固定动物。在正面门上装置弹簧按扣拉锁,防止动物逃跑。笼底至地面的距离为60cm,防止动物摄食地上污染食物。笼下设有一定倾斜度的污物槽,污物槽表面要光滑便于冲洗。动物的粪便尿液及残留食物可通过污物槽用水冲到房舍的排水口处,污物槽应保持干净,必要时用刷子刷洗。

笼养型房舍一般用于饲养检疫、实验期动物。

2.2.2舍养型房舍

舍养型房舍分为内室和外室。内室应设通风换气和供暖设备。另外要有供动物蹲坐的栖息架,便于动物栖息、遮风避雨和防寒。外室为露天的封闭式铁栏网结构,装有栖息架和秋千,供动物户外活动。内外室的建筑面积比例为l:1.5~2.5,内外室面积之和为20~25平方米,中间有一小门相通,外室设有缓冲的过道便于工作人员和动物进出。房舍地面为整体水磨石面层,表面防滑耐磨、无裂缝、无渗透,地面坡度应满足清洗排污的要求。房舍内外墙壁光滑平整、墙面涂料应耐水洗、防腐蚀、无反光、耐冲击,墙角应为圆弧型.便于清洗。适合大笼饲养的动物有繁殖群和育成猴群。繁殖群每舍一般饲养8只(雄雌比例为1:7);育成猴群每舍饲养同种性别动物8~l3只。

2.3 动物饲料

饲料应保持清洁干净、新鲜,做到无杂质、无异味、无霉变、无发酵、无虫蛀及鼠咬。不得擅自加入抗生素、驱虫剂、防腐剂、色素、促生长剂以及激素等添加剂。

饲料配方要充分考虑动物的生理习性,并注意饲料的适口性,如猴为素食行动物,喜食水果、蔬菜及玉米等粮食作物。饲养中要注意合理搭配。为保证其营养需要,成猴粗蛋白含量一般应达到16%,幼猴还应高些,应达18~20%。应注意钙磷比例,补允维生素C。为达到饲养标准,满足动物粗蛋白质及代谢能的基本需要,其饲料配方应由有专长的入根据饲料品种、季节变化、饲料来源制定相应配方,并定期检测、测定饲料营养成份。

2.4饮水

实验动物饮用水应达到城市生活用水标准,并随时注意水质变化。舍内应设自动饮水设备。

2.5用具

饲养动物所用的锅、碗、瓢、盆、勺、桶、扫帚等工具物品,应按时清洗,定时消毒,专舍专用,分类存放。

2.6卫生与防疫

卫生防疫是实验动物饲养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的非常重要的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可疏忽大意,因此,各猴场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防疫制度。

2.6.1清洁卫生制度

2.6.1.1每周对猴舍的周围环境进行一次大扫除,并及时清运垃圾,消灭蚊蝇孳生地,禁止随地丢弃污物,禁止随地吐痰。

2.6.1.2保持动物房卫生,每人清理洗刷猴舍地面、栖息架、笼具、食盆和水盒,清除粪便和残余食物。注意墙角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定期用5%来苏水喷洒地面。粪便应经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房内禁止存放与动物无关的物品。

动物场应定期进行大扫除,场内做到无污水、无杂草、无边角积垢、无杂物青苔、无蜘蛛网等。

2.6.1.3清洁用具和饲养工具要专用,尽量避免异舍使用,用毕及时清洗和消毒。

2.6.1.4备料间的用具及设备要定时清洗和消毒,搞好灭鼠、灭蝇、灭蚊工作,防止虫媒传染病的发生。

2.6.1.5饲养、管理人员进入饲养区必须穿工作服、长筒靴,戴口罩和工作帽。工作鞋帽应定点放置,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洗手、消毒,若发生意外伤害,受伤者应及时妥善治疗,以防人畜共患病发生。

2.6.2消毒防疫制度

2.6.2.1猴舍的一切物品未经消毒不得任意带出饲养区;饲养区外物品未经处理不许带入工作区。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动物区,确需进入时,应经过更衣消毒后,由有关人员陪同进入。

2.6.2.2饲养区应建立消毒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空二消一。即空两天消毒一次。夏天、霉雨季节应空一天消毒一次。特殊情况(如发生传染性疾病)应一天消毒一次或按兽医要求消毒,并不得随意更改。

2.6.2.3饲养场门前应设立消毒室、消毒池。消毒室内应设立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池内应随时放置有效消毒药液(3~5%的来苏水),并保持有效浓度,每周应更换一次。工作人员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饲养室。

2.6.2.4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动物房常用工具物品,如料桶、料盆、食盒、水盒等,要经常用0.1~0.5%的新洁尔灭浸泡消毒,一般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猴舍、猴笼、捕猴网和设备间通常使用2%过氧乙酸喷雾消毒.每半个月消毒一次。室内设有消毒桶、扫帚、拖把、抹布等使用后,应以0.1%新洁尔灭浸泡,清洗凉干后使用。散养的猴舍地面卫生消毒十分重要,通常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

2.6.2.5病猴笼、死猴笼、腾空笼、腾空猴舍,须经严格冲洗消毒并经微生物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2.6.2.6饲养场应设立隔离治疗室,用以隔离治疗患传染性疾病的动物,以防疾病传播。2.6.2.7发生传染病或发现死因不明的动物,应及时对所涉及物品、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临时性消毒,待动物处理之后,对单笼饲养的笼具进行火焰消毒,然后对房舍进行彻底消毒。传染病疫情解除后.经消毒后的动物房应至少闲置三个月方可使用。

2.6.2.8病死动物应报告兽医检查解剖,查明原因后按要求对动物尸体焚烧或深埋,解剖及传染场地要及时消毒。

2.6.2.9新进动物未经检疫不得进入饲养房舍。检疫期动物要在固定的房舍和区域内饲养,观察3个月以上,确无疫病才能合群饲养。

2.6.2.10青饲料应先清洗干净,然后再用0.01%的高锰酸钾浸泡5分钟以上,再冲洗后方可饲喂。

2.6.2.11运送动物的笼具、用具进出动物场应严格消毒。

2.6.2.12定期进行灭鼠灭蝇,防止疾病传播。

2.7饲喂制度

2.7.1饲喂方式:每日采用定时定量的方式,一日分两~三次投喂。给食量为每只猴每日300~400克。饲喂时在不打扰动物采食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位置观察其釆食情况。

2.7.2饲料卫生:由饲料车间加工膨化好的颗粒料要妥善保存,防止各种污染。各种青饲料要保持品质新鲜,不发生霉烂变质;蔬菜、瓜果一定要洗涤、消毒,凉干后再喂,以免引起肠道传染病或农药中毒。每天必须检查饮水装置,并进行清洗和消毒,保证动物饮水清洁。2.8观察、记录制度

每天利用清洗、饲喂或专门的时间观察猴群,并及时做好观察记录,须观察项目如下:◇ 采食观察:食欲是否正常,有无挑食、拒食、异嗜现象,有无体弱被欺而无法采食者。

精神状态:有无萎靡不振、垂头抱腹、躺卧等现象;有无精神狂躁、抽搐、运动失调、四肢瘫痪等症状。

粪尿情况:观察排出粪便的颜色、形状、气味、排粪次数、含水量、粪便数量,粪便是否脓血便、水样便、粘液便、带有腐臭味的稀糊状粪便。观察排尿次数、每次尿量及颜色等。同时观察是否有呕吐、口渴、腹胀、脱肛等。

皮肤被毛:有无咬伤、创伤、被毛蓬乱、被毛缺损和脱毛等;有无水疱、丘疹、溃疡、脱水皱缩,四肢关节有无肿胀和性皮肿等现象。

地面血污:观察记录地面血污的出血量、颜色等。判断是经血、外伤出血、便血、流产先兆、产后出血。还是脱肛等。

交配怀孕及产仔情况:有无雌雄搭配不当,群内有无受欺或被遗弃的公、母猴。及时记录月经、交配、产仔时间等。

隔离治疗情况:用药种类、给药时间、治疗效果、疾病转归等情况。

环境控制:注意观察记录猴舍的温度、湿度、通风情况、氨浓度变化及饲养密度等。

2.9特殊猴群的饲养管理

2.9.1新进猴的饲养管理

2.9.1.1验收:对外来猴进行检查、称重,并进行有关来源、年龄、性别、体重、临床检查结果等项目的详细记录。

2.9.1.2检疫:检疫方式和程序参照3.1。检疫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2. 9. 1. 3适应性饲养:为了使新进猴很快适应新环境,应对其进行适应性饲养,一般适应期不得少于3个月,也可以酌情延长。此项工作应有固定饲养人员或实验人员负责。要逐步变更饲料,使之逐渐适应基本猴群的饲喂条件。

2.9. 1. 4防寒保暖:冬春季节猴舍温度应保持在15℃左右,切忌忽冷忽热,诱发肺炎。

2.9.1.5通风换气:在注意保暖的同时要进行通风换气,以免空气中微生物浓度过高引发呼吸道传染病。

2.9.1.6预防性治疗:对于易发疾病如肺炎、痢疾和肠道菌群失调等要有足够的重视,要做好预防、治疗和消毒工作,实行预防性给药。

2.9.1. 7检疫、适应性饲养期结束后,应将猴分类进行饲养:

待发猴一小群或单笼饲养

妊娠猴一送繁殖猴舍,加强营养

种用猴一一般选3.5岁以上12岁以下的健康猴。实行大笼放养

婴猴一出生后6个月以内的小猴,一般可由母猴抚养,也可送育成室,进行人工哺育。病猴一发现痢疾、肺炎等传染性疾病时.立即送治疗室进行隔离治疗,以免在猴群中流行传染。

2.9.2种猴的饲养管理

2.9.2.1一般采用后宫式繁殖的饲养方式。要经常检查刚合笼群养的猴群。若发现个别胆怯不敢采食的猴,要立即调出。合理调配后要保持正常的种群关系,不要轻易改变群间关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角斗而引起外伤、流产和早产等损伤。

2.9.2.2保证营养需求:蛋白质应占日粮的20%左右,适量增加维生素C及微量元素,还要供给足够的水果蔬菜类青饲料。

2.9.2.3减少惊扰:非特殊情况.尽量减少捕捉动物。

2.9.2.4加强观察:选配不当者及时调配,对咬伤情况早发现、早治疗,有流产先兆者及时处理(黄体酮10~15 mg,VE lOmg,每天一次.连用三天)。平时密切观察孕猴有无异常表现,若有异常,则应及时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并向兽医报告。应每半年或一年做一次结核菌素检查。

2.9.3离乳仔猴的饲养管理

2.9.3.1仔猴出生后4~6个月龄离乳,从生产间到育成室进行人工喂养,同时进行编号挂牌,存入档案。

2.9.3.2离乳仔猴多采用笼养,两猴同笼彼此保温,育成室室内温度不低于15℃。

2.9.3.3根据仔猴的特点饲养时采取少喂多餐的方法,同时每天每只补喂10g奶粉,并适量加入鱼肝油、酵母粉及VC制剂。

2.9.3.4仔猴常见病为肺炎、腹泻及呕吐。应从温度、 食量及环境上加以控制,减少发病。

2.9.4病猴的饲养管理

2.9.4.1猴群中发现病猴应及时抓出,放入治疗室由专人饲养管理,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注意水、电解质平衡。

2.9.4.2病猴的饲喂应按其营养需要及治疗需要,调整饲料品质和数量。

2.9.4.3负责病猴饲养管理的人员,须掌握一定的兽医知识和治疗技术,配合兽医实施治疗。

2.9.4.4治疗室要保持整洁,保持温度相对稳定。门口设置消毒盘,地面每周消毒两次,每周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消毒;所用器械及物品必须及时消毒,擦干和晾干后摆放整齐。

三.新进动物检疫操作规程


3.1新进猴的检疫

3.1.1对新进猴,应进行严格检疫。新进猴应立即放入预先消毒好的隔离区内的检疫房内,进行兽医临床检查。通过望、触、摸等方法检查其有无异常,特别着重检查口腔,观察有无疱疹及溃疡,检查颌下、腋下及腹股沟淋巴结,观察有无肿大、发热现象,然后分类处理,并进行登记、编号。登记的主要内容有:新进猴的品种、来源、数量等。做好临床记录和有关生理生化项目的检测。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工作:

检疫期为三个月。

检疫室的饲养笼及捕猴网等器材用具必须消毒。

接触动物的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带手套、口罩、帽子,使用后须消毒。

运输动物的车辆,在动物移出后,须先消毒后清洗。

检查装运动物的输送箱是否破损,观察箱内动物有无毙死或已处于濒死状态,是否有如狂犬病等的异常症状,是否有腹泻、痢疾等排泄物,作认真确切的记录。根据症状隔离饲养,确诊为下列病例者应立即处死:

疑患狂犬病一观察到有举动不稳、面貌不安、狂暴、运动麻痹、咬伤、流涎等症状的动物,应立即处死。

疑患B病毒症一发现口腔、齿龈、舌粘膜面有水痘、脓疡、溃疡、全身发疹、痂皮

等症状的动物,应立即处死。

疑患玛尔堡病一发现发热、全身性点状出血、发疹的动物,应立即处死。

检疫动物时需用氯胺酮盐酸盐于后肢深部肌注麻醉(3~1Omg/kg),在出现麻醉效果前,不得将动物移出笼外。

必要时对可疑动物进行体温、听诊等内科诊断或取血液作常规检查,根据以上临床检查,对有明显症状或疑有疾病的动物,送往隔离室,由主管兽医师作出确切判断,进行处理。

入场两周后由后肢隐静脉采血,作血液寄生虫检查、病毒抗体检查。

六周后自后肢隐静脉再次采血作血液及血液生化检查,同时进行第二次血液寄生虫、病毒抗体检查。

3.1.2按照灵长类实验动物I、II级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进行微生物、寄生虫检查。特别要重视检查人猴共患的病原体。

3.1。2.1临床检查未见异常的动物,进行结核菌素试验。此项检查需进行三次,间隔15~20天。主要采用的结核菌素为PPD和OT,上眼睑皮内注射,每只用量为2000~5000国际单位(0.1毫升)。注射后24、48、72小时观察结果,判定时间以72小时结果为终判,同时也需参考48小时结果。判断标准是:形成直径10mm以上的红斑或伴有肿胀的为阳性,lOmm以下的红斑或伴有轻微肿胀的为疑阳性,无可见红斑和肿胀的为阴性。对可疑动物的诊断可与红细胞沉降率和X射线胸透检查同时进行。此项检查需进行三次,三次检查均为阴性的动物才能移入群养笼或向外提供。结果判定及其记录符号的标准:

(-)阴性,眼睑无任何反应,与未注射眼一样;

()可疑,注射部位轻度发红,无肿胀,如不固定动物则不易看清;

(+)注射部位发红波及到整个眼睑,肿胀不明显;

(++) 阳性,上眼睑发红,肿胀明显,两只眼明显不一样;

(+++)强阳性,肿胀严重,甚至全眼闭合,有明显的眼眦,常在数天后破溃。

阳性动物立即处死,尸解后的尸体必须烧毁,所用器械等需严格消毒。

3.1.2.2体内外寄生虫处理

3.1.2.2.l体外寄生虫采用透明胶纸粘取法和刀片刮取法进行取样检查。为驱除体外寄生虫,对每头猴子都要进行药浴。方法:用碘系消毒剂或3‰速灭杀丁药浴,或采用伊维菌素皮下注射。

3.1.2.2.2体内寄生虫采用粪便饱和盐水浮集和血液涂片等方法进行检查,并对阳性者实施药物驱虫,驱绦虫、吸虫、蛲虫等可使用吡喹酮,驱线虫可使用复方苯甲咪唑或肠虫清。3.1.2.2. 3入场两周后由后肢隐静脉采血,作血液寄生虫检查,病毒抗体检查。

3.1.2.2.4六周后自后肢隐静脉再次采血.作血液及血液生化检查,同时进行第二次血液寄生虫、病毒抗体检查。

3.1.2.3肠道致病菌检疫:采用肛拭子法采样,具体方法和程序见XX。

3.1.2.4病毒检疫:后肢隐静脉采血,分离血清进行血清学实验,检查BV、SIV、SRV、STLV。

3.1.3检疫期一般为3个月。在检疫未结束时,被检动物应单笼饲养。在检疫期结束时,根据年龄、性别及微生物、寄生虫的检疫处理结果分群饲养。根据前述检查结果,对不符合标准的动物,应继续隔离,在兽医人员指导下继续治疗或处死。

3.2 年度检疫

3.2.1实行定期检疫,每年8—9月为种猴年度检疫时间,11月~翌年7月为其他猴群检疫时间,其它工作不得影响年度检疫。

3.2.2年度检疫由管理负责人统一安排,在检疫前一周通知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准备。

3.2.3年度检查内容:称体重,兽医触诊及进行结核菌素试验、肠道细菌及寄生虫检查、血液寄生虫检查和病毒抗体检查,取样后72小时将检查结果报交管理人员。

3.2.4年度检查出的不符合微生物、寄生虫标准的动物,需及时隔离治疗,待符合要求后才能放回原笼或重新组群。

3.2.5检出的结核菌素试验阳性动物应及时处死,并做好尸解及病理检查,同时需对此猴所在笼舍彻底消毒,该猴舍的全部猴须进行三次结核菌素检查,连续三次都为阴性的猴才能视为健康猴。

3.2.6年度检查结果由管理人员详细记入档案,管理负责人写出年度检疫报告。

3.3出场猴的检疫

除常规项目外.还需按用户要求进行检查,保证用户满意。

3.3.1接客户定单或合同后,首先按要求挑选出年龄、体重、性别适合的动物,逐一进行临床检查并做好记录。临检合格者放入检疫笼舍单笼饲养。

3.3.2按合同或定单要求进行常规检查,具体项目有:

结核菌素试验。

肠道致病菌检查。

体内外寄生虫检查。

3.3.3如果用户要求进行病毒学检查,则采血,分离血清.进行血清学检查。

3.3.4针对初次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3.3.4.1结核菌素试验阳性或疑似者,应马上隔离,并对全群进行第二次结核检疫,如果仍有结核阳性应取消出场(出口)任务。

3.3.4.2对志贺氏、沙门氏菌等肠道致病菌阳性的动物,进行药物灭菌处理,一般釆用抗菌素疗法。

3.3.4.3对于体内外寄生虫阳性者进行药物驱虫,常采用药浴和口服驱虫药的方式。

3.3.4.4对于病毒检查阳性的动物,应尽快淘汰出检疫猴群。

3.3.5所有动物经上述处理后,应进行第二次检疫。

3.3.6按用户要求进行纹身或挂牌。

3.3.7对单笼饲养的猴子要每日细心观察体况、体症,发现异常者应作详细检查,及时治疗,在出场前10天未治愈的猴,一律不得出场。

3.3.8在出场猴运送过程中要准备足够的饲料和饮水。

3.3.9运输笼应先经消毒并标有编号。运输笼具尺寸须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议(IATA)”

中活体动物空中运输的有关规定。输送车在装运猴前,车箱必须消毒。

3.3.10管理人员须洋细记录并提供出场猴的健康档案。

3.3.11在接到客户的进口许可通知后,由地方动检局进行最后检疫。

四.灵长类动物质量控制标准


4.1健康状况

灵长类实验动物的健康状况对实验结果正确与否有直接的影响。健康猴的大体外观为:体形丰满、发育正常、被毛浓密有光泽且紧贴身体、眼睛明亮活泼、反应灵敏、食欲良好。此外,应仔细地对每只猴作全身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如下:

眼睛:瞳孔是否清晰,眼睛有无分泌物,眼睑有无发炎。

耳:耳道有无分泌物溢出,耳廓里是否有缺损。

鼻:有无浆液性、粘液性及脓性分泌物渗出。

皮肤:有无创伤、脓疮、疥癣、湿疹。

头部:姿势是否端正(若有歪斜,常证明有内耳炎症)。

四肢:主要检查肌肉、骨骼的发育情况,有无骨折、变形及骨关节炎等现象。

胃肠道:有无呕吐、腹泻、便秘,肛门口被毛是否洁净。

神经系统:是否有震颤、麻痹等症状。

上述项目检查后,采用听诊的方法检查并记录动物的呼吸、心跳等情况,特殊场合下可

安排X光检查。

4.2遗传质量标准

4.2.1实验用猴应是遗产背景清楚的动物,因此应通过人工养殖建立合格的繁殖种群,注意种质优化,逐步培养出优良的种猴。

4.2.2对种猴编号挂牌,认真做好个体和群体的生产繁殖记录,建立完整的繁育系谱。

4.3微生物质量标准

4.3.1普通动物:饲养于开放系统,是灵长类动物中在微生物学控制上要求最低的动物。要求不携带主要人畜共患病病原体和严重危害动物种群健康的微生物和寄生虫。要排除的病原体有七种:B病毒(HerpesB)、沙门氏菌(Salmonella sp)、志贺氏菌(Shigella sp)、结核分支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皮肤真菌(Pathogenic dermal fungi)、体外寄生虫(Ectoparasites)、弓形体(Toxoplasma gondii)等。

4.3. 2无特定病原体动物(SPF动物):SPF动物除普通动物应排除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外,还应不携带主要潜在感染或条件致病病原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既排除对动物群有危害的病原体,又排除对动物实验研究有干扰的微生物和寄生虫。SPF灵长类动物除普通动物所要求的病原没有外,还应要求检查4种病毒的血清抗体:猴D型逆转录病毒(SRV.Simian Retrovirus D)、猴爱滋病毒(SIV,Simi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和猴T淋巴细胞白血病毒(STLV-1,Simian T Lymphotropic Virus Type l)。抗体阴性者可作为SPF猴群。此外还要求不能携带下列病原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Yesinia enterocolitica)和宁肠弯曲杆菌(Campylobacter jejuni)以及排除下列几种寄生虫:全部蠕虫(A11 Helminths),溶组织内阿米巴(Entamoeba spp.),疟原虫(Plasmodium spp.),鞭毛虫(Flagellates)。

猴群饲养管理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微生物学控制,防止外来病原对猴群的危害,定期检查排除病毒阳性或可疑动物。国际公认SPF动物适用于所有科研实验,是目前国际标准级别的实验动物。

4.4出口猴质量标准

常规的检疫项目包括TB检查、肠道致病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检查、体外寄生虫检查、肠道蠕虫检查等等。如果客户提出特殊要求,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如:BV、SRV、SIV、STLV等等。

4.5灵长类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寄生虫学监测程序和要求

4.5.1监测程序:

灵长类实验动物(笼号、猴号)

体外寄生虫检查 体外检查 结核菌素试验

结核抗体检查

血液寄生虫检查 采 血 病毒抗体检查

血液生化检查

毛、皮肤采样 真菌检查

直肠肛门试 )肠道病原菌检查

体内寄生虫检查 粪便检查

4.5.2不同等级标准的灵长类实验动物的监测要求:

对饲养猴群的微生物学、寄生虫学监测应按不同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检测项目进行监测。◇ 普通动物:每年检测一次以上。

SPF动物:每季度全面进行一次病毒检测项目的检查。其它项目的检测每年两次。◇ 出场猴集中检疫45天,按要求的等级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如用户有特殊要求,则 按合同具体要求临时增加检查项目,如血液常规检查及血液生物化学检查。

新进猴集中检疫3个月,按不同级别要求进行检疫。

4.6主要微生物、寄生虫的检查

实验灵长类动物微生物、寄生虫学检查程序和方法,参见200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l4922.1-2001;GB l4922.2-2001)。

Ping Z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