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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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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




林火:森林中有两类性质不同的火。林火指在林地上自由蔓延的火。包括(有害的)森林火灾和(有益的)营林安全用火。

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区的森林中和草地上自由蔓延和扩展,达到一定的面积,对森林生态系统及人类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地和草地起火。根据我国《森林防火条例》(2008.12.1)第四章灾后处置第四十条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营林安全用火


营林安全用火指在人为控制下,在指定的地点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安全用火,并达到预期经营目的和效果,成为森林经营的一种措施和手段。可分为计划火烧和控制火烧。

计划火烧

计划火烧(规定火烧、计划烧除):在规定的地区内,利用一定强度的火来烧除森林可燃物或其它植被,以满足该地区的造林、森林经营、野生动物管理、环境卫生和降低森林燃烧性等方面的要求。火的强度一般比较低。

控制火烧

控制火烧:在一定的控制地段,将大量中度或重度的死可燃物集中烧除。只限于采伐迹地的采伐剩余物或林内可燃物移出林外的烧除。

相关分词: 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