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梁思成奖

梁思成奖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梁思成奖


“梁思成奖”是经国务院批准,以中国近代著名的建筑家和教育家梁思成先生命名的中国建筑设计国家奖。设立“梁思成奖”是为了激励中国建筑师的创新精神,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提高中国建筑设计水平,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拥有重大成绩和贡献的杰出建筑师。



简介


“梁思成奖”是经国务院批准,以我国近代著名的建筑家和教育家梁思成先生命名的中国建筑设计国家奖。设立“梁思成奖”是为了激励我国建筑师的创新精神,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提高我国建筑设计水平,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拥有重大成绩和贡献的杰出建筑师。

首届“梁思成奖”授予了建国50年来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对我国建筑设计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10名建筑师。自2001年起,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设梁思成建筑奖2名,梁思成建筑提名奖2-4名,每位获奖人员将得到10万元人民币奖励。

“梁思成奖”被提名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在中国大陆从事建筑创作满20周年。此外,其作品还必须得到普遍认可并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同一时期的建筑设计发展起到一定引导和推动作用。同时,在建筑理论上有所建树并有广泛影响,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高尚的道德修养,一般还应在国内和国际获得过重要奖项。

“梁思成奖”采取个人申报、专家委员会评选推荐、政府审定的办法。专家提名委员会由中国建筑学会依据建筑领域的动态专家库进行抽取组成,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广泛的代表性,由13人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为正教授级职称并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原则上该委员会委员不能成为被提名者;专家评选委员会由建设部有关司局、中国建筑学会和建筑界资深专家组成。为了保证该委员会的广泛性和公正性,“梁思成奖”的提名人员也不能参加专家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由建设部分管部长、有关司局领导和中国建筑学会负责人及建筑界代表组成,原则上该委员会委员不能兼任专家评选委员会委员一职。

为了保证这项国家建筑设计奖的独立性和永久性,经国务院批准,“梁思成奖”的奖励基金,由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大会的经费结余组成,不由官方提供和企业赞助。

梁思成介绍


梁思成,中国近现代著名建筑历史学家,建筑教育家和建筑师。广东省新会人,1901年4月20日生于日本东京,1923年毕业于清华学校。1924-1927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建筑系学习,1927年2月获学士学位,当年6月获硕士学位。1927年7月-1928年2月在美国哈佛大学研究院研究世界建筑史。1928年3月与林徽因在加拿大温哥华结婚。1928年归国创办东北大学建筑系,后参加中国营造学社研究中国建筑史。1946年创办清华大学建筑系。1972年1月9日在北京逝世。

梁思成热爱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可以将中国的传统建筑形式,用类似语言翻译的方法转化到西方建筑的结构体系上,形成带有中国特色的新建筑。他和夫人林徽因一起实地测绘调研中国古代建筑,并对宋《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进行了深入研究,为中国建筑史学奠定了基础。建国后,梁思成在建筑创作理论上提倡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强调新建筑要对传统形式有所继承。20世纪50年代,梁思成因提倡新建筑运作大屋顶等传统形式和保护北京古城而多次遭到批判。梁思成的这些理论观点,实际上代表了当时多数建筑师的思想和政府的希望,直到今天依然对中国建筑界有很大影响。梁思成主要作品有吉林大学礼堂和教学楼、仁立公司门面、北京大学女生宿舍、人民英雄纪念碑、鉴真和尚纪念堂等。

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其代表作品应是1999年10月1日以前完成设计并已建成的建筑工程项目;

3、其代表作品对同一时期的建筑设计或建筑理论的发展起到一定引导和推动作用,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一般应在国内或国际上获得过重要奖项。

评选程序


首届“梁思成奖”的产生,采取由个人申报、专家委员会评选推荐、政府审定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1、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由申报者个人填写申报表,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对其作品和职业道德提出鉴定意见后,连同其作品简介于10月31日以前报中国建筑学会。

2、由“梁思成奖”提名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评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10名获奖者建议名单,报建设部“梁思成奖”审定委员会。“梁思成奖”提名委员会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公正性的在建筑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资深建筑师(13名)、中国建筑学会(1名)和建设部勘察设计司(1名)组成。

3、由“梁思成奖”审定委员会审定首届“梁思成奖”获奖者名单。“梁思成奖”审定委员会由建设部分管副部长、有关司局和建筑学会负责人及建筑界代表组成。

4、港、澳、台地区的建筑师暂不属于提名范围。

评选纪律


“梁思成奖”采取个人申报、专家委员会评选推荐、政府审定的办法。专家提名委员会由中国建筑学会依据建筑领域的动态专家库进行抽取组成,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广泛的代表性,由13人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为正教授级职称并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原则上该委员会委员不能成为被提名者;专家评选委员会由建设部有关司局、中国建筑学会和建筑界资深专家组成。为了保证该委员会的广泛性和公正性,“梁思成奖”的提名人员也不能参加专家评选委员会;审定委员会由建设部分管部长、有关司局领导和中国建筑学会负责人及建筑界代表组成,原则上该委员会委员不能兼任专家评选委员会委员一职。为了保证这项国家建筑设计奖的独立性和永久性,经国务院批准,“梁思成奖”的奖励基金,由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大会的经费结余组成,不由官方提供和企业赞助。

基金管理


梁思成基金是国家为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取得重大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建筑师而设立的专项奖励基金;设立梁思成基金的同时,设立“梁思成建筑奖”。梁思成基金由建设部负责管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有关财务制度。“梁思成建筑奖”由建设部组织评选、颁发。梁思成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工作由建设部综合财务司负责。

“梁思成建筑奖”的评选管理工作由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具体负责。为了保证“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工作的科学、公开、公正,成为“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其负责评选事宜,具体评选办法由建设部另行制定。

资金来源

梁思成基金首期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大会结转经费700万元人民币,其中600万元作为以后年度本金。梁思成基金的本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扩大和补充:

(一)国内热心于发展中国建筑设计事业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捐赠;

(二)国际或港、澳、台地区友好团体、机构或个人的捐赠;

(三)其他来源。

梁思成基金本金增加时,报财政部备案。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梁思成基金的本金原则上不能动用;如确需使用,建设部应商财政部同意。首届“梁思成建筑奖”使用不超过100万元,用于奖励建国50年来对我国建筑设计的发展和在建筑设计创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10名以内的建筑师,每人10万元。从2001年起,每年将本金获得的利息等收益作为当年“梁思成建筑奖”的奖金及“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工作专家委员会”的专家评选经费,余额结转下年滚存使用。每年奖金的额度和评选工作经费预算需报经财政部批准。梁思成基金的本金必须专户存入国家银行或以购买国库券等低风险方式进行运作,以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增值。梁思成基金单独核算,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历届获奖者


届数 姓名 单位

第一届中国建筑学会梁思成建筑奖获奖人员 齐 康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莫伯治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赵冬日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关肇邺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魏敦山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张锦秋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何镜堂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张开济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吴良镛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第二届中国建筑学会梁思成建筑奖获奖人员 马国馨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彭一刚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第三届中国建筑学会梁思成建筑奖获奖人员 程泰宁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第四届中国建筑学会梁思成建筑奖获奖人员 王小东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崔 恺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相关分词: 梁思成 梁思 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