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廉高波

廉高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廉高波




廉高波

西北政法大学三农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副主任合伙人

教育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博士后(2006.7-2009.8)

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2002.9-2002.6)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1995.9-1998.7)

延安大学法学学士(1990.9-1994.7)

工作经历


青岛人事局(1994.7-1994.1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法律部非诉业务科经理(1998.7—2001.3);

深圳某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1.3 ----2002.3);

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4-2005.3);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副主任合伙人(2005.3-至今)。

业务范围


金融、房地产、能源、公司业务、涉农法律事务。

主要业绩


曾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于深圳及陕西(西安)的分支机构以及人保、太保、泰康等保险公司提供过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并参与了部分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设计工作。

为和记黄埔、嘉理建设、万科、华为、高盛亚洲、秦川机床、三角航空等数十家著名地产、投资、制造企业的项目建设、招投标、收购兼并、投资谈判、重组改制等提供过非诉讼法律服务,并担任其中部分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总计300余份。

为诸多陕北煤炭、火电等能源企业以及贵州三岔湾水力发电公司、甘肃安果水力发电公司的水电建设项目提供全程投资建设法律服务,代理过十余起有关煤矿产权及合并的民事与行政诉讼。2007年,在陕西省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立法社会公开招标中成功竞标,参与《陕西省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

担任陕西省政府及部分厅局法律顾问,参与了多起有社会影响事件及省内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复议案件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0年第二次集体学法活动中,根据省政府要求,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讲解《我国土地法律制度》。

长期担任《民主与法制》、《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经济时报》、《法制之窗》等多家媒体在陕机构的法律顾问。并作为法律点评专家,多次接受新华社、陕西电视台等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的采访。

坚持于三农法治领域进行相关公益性服务,每年针对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组织大型公益性涉农法律培训若干次。并以长期义务担任十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委会的法律顾问,以及创建三农法律服务网站、三农法律服务热线、发起设立法治教育基金会等形式为部分农民长期提供法律援助。多次参与社会群体性、敏感性事件的化解事件,2010年西安电视台为此专门制作专题片予以报道。

发表、出版有关公司、银行、土地、合作社、电力等法学、经济学论文(著作)二十余篇(部),参与或主持《〈物权法〉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研究》、《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制的行使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疑难法律问题研究》、《电力行政执法研究》等四项省部级以上法学研究课题。

社会职务


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陕西省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专家咨询组成员

陕西省律师协会三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西安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

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相关分词: 廉高波 廉高 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