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职能介绍
1、 宣传国家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有关规定,受理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有关部门实施。
3、 受市、区政府委托,做好市本级城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征用政策处理。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安置组织实施工作。
4、 负责征地拆迁安置业务的指导、管理。协调。审核。督查工作。
5、负责城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经费安排。
6、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工作。
内设机构
莲都区整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内设三个职能科:综合科、征地管理科、拆迁安置管理科。
(一)综合科
负责信访、文印、文书、档案和单位的保卫、保密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文电处理、督查和会务组织工作;承担或组织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收集、综合编写信息简报;负责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事务、车辆管理等。
(二)征地管理科
1、宣传国家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政策。
2、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有关规定,受理征地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有关部门实施。
3、做好市本级城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征地业务的指导、管理、协调、审核、督查工作。
5、承担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拆迁安置管理科
1、宣传国家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有关规定,受理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有关部门实施。
3、做好市本级城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安置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拆迁安置业务的指导、管理、协调、审核、督查工作。
5、承担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