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宝
李顺宝,女,朝鲜族,1954年9月生,黑龙江人。
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师范学院数学系毕业。
1972年2月至1974年9月任黑龙江省林口县朱家中学教师;
1974年9月至1977年7月在牡丹江师范学院数学系学习;
1977年7月至1983年9月先后任黑龙江省林口县第二中学、第四中学教师;
1983年9月至1984年1月任黑龙江省林口县第三小学校长;
1984年1月至1987年3月任中共黑龙江省林口县县委常委、县妇联主任;
1987年3月至1990年5月任中共黑龙江省林口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0年5月至1991年1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林口县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
1991年12月至1992年10月任黑龙江省妇联组织(联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1992年10月至1999年5月任黑龙江省妇联组织(联络)部部长、省妇联常委;
(其间:1992年9月至1995年12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9年5月至2001年11月任黑龙江省尚志市市委副书记;
2001年11月至2002年11月任黑龙江省妇联组织(联络)部部长、省妇联常委;
2002年11月任黑龙江省民委副主任、委(局)党组成员。
主管工作
分管文教处、少语办、办公室和民族职业学院工作,协助沃岭生同志负责人事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