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春
人物简介
李恒春,男,藏族,四川广汉人,1966年12月出生,1985年2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四川农业大学资源经济与管理专业(人力方向)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九寨沟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1985.02-1987.05 茂县公安局土门派出所干警
1987.05-1990.05 茂县公安局赤不苏派出所干警、科员
(1985.09-1989.06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函授学习)
1990.05-1995.04 茂县公安局刑警队科员(其间:1993.01被授予三级警司警衔;1993.02被授予二级警司警衔)
1995.04-1997.03 茂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其间:1996.03被授予一级警司警衔)
1997.03-1998.05 茂县公安局凤仪镇派出所副科级侦察员(其间:2000.03被授予三级警督警衔;2003.06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资源经济与管理(人力方向)专业(自考))
2003.11-2003.12 茂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3.12-2006.11 茂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
(其间:2004.03被授予二级警督)
2006.11-2010.08 理县公安局局长
2010.08至今 九寨沟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消防)、司法、国防动员、信访、城市管理等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武部、消防大队、消防中队、武警中队、武警十三中队。
相关分词:
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