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军
1、人民警察—李道军
李道军,男,38岁,中共党员,广西阳朔县公安局政委。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广西优秀青年卫士”、“全区公安系统优秀大队长”等荣誉称号。
李道军当普通巡警时,曾先后16次挺身而出,与手持凶器的歹徒搏斗;9次冒着生命危险,只身冲进火灾和洪水中,救出被困群众9名。在任110警务大队大队长期间,他亲自带领民警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39个;先后36次在洪水灾害、液化气泄漏等现场救出危困群众39名,率领民警接处警24000余起。
个人简介
李道军(1962年8月-),曾用名李道君,字言中,山东省即墨市人。
早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系(现历史文化学院),获史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攻档案学、情报学,在档案法及情报资料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等方面发表著、译文章若干。
自国家向市场经济转型起,改攻法学,先后考取律师资格、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学博士研究生。
一九九九年六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先后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理论法学研究所所长。
香港城市大学(2005年5—6月)、日本国立岛根大学(2008年4月—10月)访问学者。
学术研究
研究领域:
法理学、法史学、人权法学、宪政理论
荣誉奖励: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优秀教师、山东大学教学能手
社会兼职:
山东省法理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青少年法学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
代表性成果:
著有《法学导论》、《法的应然与实然》、《现代法律文书写作》,合编《法理学》并参编多种著作,独立完成专业学术论文数十篇。
代表性项目:
主持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一项,曾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多项。目前正主持司法部法学理论与法治建设项目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