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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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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




机构概况


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坐落于冷水江市布溪体育东路,是在2002年6月机构改革中,由原市国土管理局与市地质矿产局撤并组建成立的,是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土地、矿产、测绘等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全局干部职工219名,其中二级机构国土资源事务管理所65名,局机关内设14个股、室,16个直管所。

近年来,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党组书记、局长邓庆华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励精图治,艰苦创业,认真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和服务职能,按照“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总体工作思路,顺利地推进了“三大变革”,即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的重大变革、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的重大变革、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取得了“三大突破”,即目标管理创收取得新突破、执法监察取得新突破、整体服务效能取得新突破;实现了“三大跨越”,即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土地开发整理实现新跨越、基础工作实现新跨越。同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秉着“您办事,我服务;我办事,您放心”的服务理念,热情为人民群众服务;全面实行干部职工办事服务“回访制”,卓有成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先后获得各级各类奖项20余个,继续保持了省、市“文明卫生单位”的荣誉称号。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并实施有关法规性文件,指导全市国土、地质矿产、测绘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其教育工作,主管并组织全市国土、地质矿产等重大科技攻关、科技转化和信息工作。

二、负责全市土地、地质矿产、城乡地政地籍、土地资产、地产市场、测绘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全市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工作;主管全市土地征用、划拨和征地拆迁以及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及各项建设用地(含城乡居民建房用地)的全程管理。

四、研究制订全市国土和地质矿产资源的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国土规划、农业区划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保护耕地、工程地质和矿山地质环境以及地质遗址;组织和管理国土整治;负责编制土地复垦、土地后备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计划、勘查;下达并执行全市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五、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所有者的职能;负责全市地产行业管理和地质开发、经营、交易的管理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租赁的报批工作及其权属管理、监督、检查。

六、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负责全市土地、地质矿产的监督检查及其监察工作,并受理有关复议案件。

七、负责全市土地调查、登记、发证、统计、定级、估价和办理采矿权登记、颁证、换证以及年检年审、储量登记工作;调处土地权属和探矿、采矿权纠纷,做好国土、地质矿产资源的统计工作。

八、履行全市测绘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全市测绘工作规划、管理、指导全市测绘业务;负责测量标志、测绘成果、测绘基准的归口管理,实行对测绘业务单位的资格考核审查;管理全市的航摄报批工作和全市行政区域地图、地名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

九、负责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和责任划分的技术鉴定,以及对地质灾害勘查的立项申报;负责对地质环境普查、地下水进行监督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入库(含委托统征)工作。

十、负责承办市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件收发、信访、会务、接待、车辆、安全保卫和机关物品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政工股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离退休工作,负责老龄、人事档案管理,拟订实施全局人事教育工作计划及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岗位教育培训。负责全局科技、群团、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机构的财务、统计工作。管理全局的资金收入和资产,并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土地、矿产、测绘收费征管办法及国土、矿产、测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和收、管、用、缴工作;监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上解和使用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矿产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归口编制财务预、决算。

工会

负责《工会法》的宣传、贯彻与施行;负责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一切工会任务;负责本局工会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局干部职工及其亲生父母、岳父母、公婆等红白喜事的操办、协调、通知,并组织走访慰问活动。

总工室

负责全局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的管理与开发工作;组织开展全局性的科普教育和知识更新以及开展重大科研技术鉴定、技术论证和技术评估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技术规程、科研报告、工程方案;积极参与储量、地质环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征地预审、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等项工作的会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室

在上级主管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落实、实施;组织政工股、办公室定期对市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基层国土资源所及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在行使公务活动中的工作作风、思想政治、职业操守、服务质量和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的督查回访;协同政工股做好上下班考勤,并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参与局基建工程招、投标,参与技术服务工程外包洽谈,监督本局5000元以上物资采购活动及重大经费开支;监督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协同市纪委全程监督国有土地使用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监督重大执法案件(土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按规定应处罚款金额3万元以上)的查处;监督单位建设用地预审、征地与农用地转用、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与采矿权出让等工作的进行和会审;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及局党组交办的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做好干部职工廉政档案整理保管、廉政责任状签订、领导干部廉政述职等日常工作;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耕地保护股(加挂规划股和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拟定土地供应政策;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参与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行性预审填写《预审报告书》;负责各类非农用地的选址定点、审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负责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编制、面积核定、目标下达和措施的制订落实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呈报工作;提出土地整理开发计划和资金拨划意见,指导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负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建设用地股

统一管理全市各项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使用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全程管理,参与全市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定点、可行性论证及实施中建设用地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承办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及延期用地审批、管理,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建设用地资料收集归档和汇总、统计、上报工作;拟订建设者用地技术政策、地方性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地籍股

负责全市地政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土地的调查、登记、发让、分等、定级、统计、估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地价管理,宏观调控土地市场;负责基准地价评估、宗地修正系数测算和标定地价、宗地地价评估和确认工作;进行地价评估结果的审查、确认工作;调处土地权属争议,确定土地权属关系;负责地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

冷水江市地产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管理全市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的管理、监督工作以及土地交易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的具体工作。负责拟定土地出让方案,审查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等;负责编制土地使用年度供用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代政府起草收购土地办法;负责改变土地原批准用途、土地抵押、出让土地的审批;按建设用地“五统一”的要求,统管土地一级市场和调控二、三级市场,归口管理地产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地产交易和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矿产开发管理股

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办理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采矿权转让、出租、招标、拍卖等权属变更的审批、报批及登记;依法划定矿区范围,依法调处重大采矿争议、纠纷;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的年检、年审工作;依法对开办矿山企业进行审核发证管理;依法负责审批矿山闭坑地质报告,负责地质资源汇编管理工作。

矿产资源储量股(加挂地质勘查股牌子)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储量评审,起草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进行勘查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批登记,审核对外合作勘查、开采区块;负责指导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零星分散矿产、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认定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审查工作。

地质环境股(加挂地质环境监测股牌子)

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的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境内区域、城市、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管理。负责天然矿泉水利用监督管理;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及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的调查、善后处理和整治工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提供地质环境意见;依法查处重大地质灾害纠纷;承办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性评估事项的审查;组织人为地质灾害的纠纷的调处和责任界定。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和上解工作,制订与资源补偿费有关的规章制度。

冷水江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综合性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测绘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和测绘单位的资格考核、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全市测绘标志的保护,管理全市地名和测绘境界在图上的表示标准、测绘系数和测绘基准;负责行业的统计、年报和汇总工作。

法规股

组织协调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代表局机关参加诉论活动,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负责局机关的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与人事股合署办公。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冷水江市征地拆迁办公室

负责全市集体土地的征用、征收;负责涉及土地权属改变的房屋移民拆迁工作;负责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的实施和因征用土地而引发的相关矛盾的调处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冷水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负责统一收购城市规划区内需要调整使用的存量土地、旧城改造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负责统一收购或收回全市范围内的闲置土地;将新增用地红线内的土地开发平整和基础设施配套后推向市场;负责土地信息储备,即对不急于收购储备或受财力限制一时无资金收购的地块,进行土地信息储备。

冷水江市国土资源事务管理所

承担土地、矿产、测绘管理工作中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以及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受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负责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的执法监察;组织调处和仲裁土地、矿产纠纷;查处土地、矿产、测绘管理工作中的违法案件。

信息中心

负责拟订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并维护市本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保障网络系统;协调有关股室推进业务数据库建设;指导、参与县级远程终端及其数据库的建立、应用和维护;监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化工作标准;负责实施国土资源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公布非保密的国土资源业务信息和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