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总成
图书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2版 (2009年5月1日)
丛书名: 中国法典一本通系列丛书
平装: 476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32
ISBN: 9787503694653
条形码: 9787503694653
尺寸: 20 x 13 x 1.8 cm
重量: 399 g
内容简介
《劳动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总成(第2版)》特点:专业:由劳动法律专家整理编写。全面:涵盖劳动法典、相关单行法律及所有主要相关规定。易查:以法典条文为主干,以相关规定为注解,逐一对应。指引明确:逐条归纳法条主旨。内涵专业,编排精当,开本轻巧,易翻便携。课堂学习、司法考试、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便利工具。公民查阅、运用劳动法律规范的便携途径。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概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劳动者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义务]
第五条 [国家措施]
第六条 [国家倡导鼓励措施]
第七条 [参加和组织工会]
第八条 [参与民主管理与协商]
第九条 [劳动工作管理部门]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基本就业政策]
第十一条 [职业介绍机构发展]
第十二条 [禁止就业歧视]
第十三条 [就业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 [特殊人员就业]
第十五条 [禁止使用童工和特殊行业规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
第十八条 [无效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形式与条 款]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种类和期限]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试用期]
第二十二条 [商业秘密事项约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解除]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第二十六条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八条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限制情形]
第三十条 [工会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监督权]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限]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第三十三条 [集体合同]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生效]
第三十五条 [集体合同效力]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计件工时劳动定额确定与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周休日]
第三十九条 [实行其他工作和体息办法]
第四十条 [法定节假日]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
第四十二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例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第四十五条 [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原则]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自主权]
第四十八条[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第四十九条[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
第五十条[工资支付形式]
第五十一条[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义务]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五十四条[劳动者安全防护和健康保护]
第五十五条[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七条[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与处理制度]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第五十九条[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第六十条[女职工经期保护]
第六十一条[女职工孕期保护]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假期]
第六十三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第六十四条[未成年工禁忌劳动范围]
第六十五条[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国家职业培训职责]
第六十七条[政府职业培训职责]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职业培训义务]
第六十九条[职业技能资格]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确定]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制度]
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七十五条[补充社会保险制度]
第七十六条[职工福利制度和福利待遇]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第七十八条[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第八十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协议]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
第八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和处理时效]
第八十三条[仲裁裁决的效力与执行]
第八十四条[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劳动部门监督检查]
第八十六条[劳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程序]
第八十七条[政府部门劳动监督]
第八十八条[工会劳动监督与检举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侵犯劳动者经济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违章事故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非法招用未成年工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侵害女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六条[侵犯劳动者人身自由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无效劳动合同损害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违法解除和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阻挠劳动监察和监督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违反保密约定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效力]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地方实施步骤]
第一百零七条[实施日期]
附录
劳动法主要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