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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十一五”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十一五”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7〕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兰州市“十一五”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兰州市“十一五”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006?D2010)

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途径。为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稳步协调发展,根据《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现状

“十五”期间,兰州市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委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原则,着力推进以市属专业校外教育阵地为龙头、以少儿社区校外活动中心为骨干、以学校课外活动为基础的校外教育三级网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配合了学校德育工作和家庭教育,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校外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县区两级校外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校外教育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得到发挥,街道校外教育领导小组得到巩固,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办公室逐步建立,学校课外活动领导小组得到加强,校外教育部门同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环保等部门和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中小学课外活动进一步规范开展。城市中小学课外活动形成面向全体、设置科学、内容丰富、分层开展的活动格局,普及率达到100%;农村中小学因地制宜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课外活动,普及率达到75%以上。

------街道社区校外活动普遍开展。街道社区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开展小型多样的主题教育、文体娱乐、法制宣传、科普教育和公益服务等校外活动。少儿社区校外活动中心有了蓬勃发展,参加兴趣培训活动的未成年人年均达到4万人次。

------校外教育阵地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市少年宫不断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以活动促培训,每年参加兴趣培训活动的学员达到2万人次,每年获市以上竞赛奖励达到1000人次以上;市少儿图书馆坚持全年全天开放,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建立远郊农村学校和社区图书流动阅览站,年接待少儿读者达到25万人次;市儿童艺术剧团排演了大型儿童剧《九色鹿》、《淘淘和小萝卜头的故事》及多台综合文艺节目,每年演出60余场,观众达到6万人次;市新蕾幼儿园开展学前幼儿智力开发和艺术教育实验,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社区家庭的作用;《少儿活动专刊》密切配合课外校外活动、少先队活动和家庭教育,年发行量达20万份以上。

------少儿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已建成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七里河区少儿活动中心利用现有场所坚持开展兴趣培训活动。兰州市少年儿童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正式列入《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

------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广泛深入开展了“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和“我做合格小公民”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每年举办10多项倡导示范活动,参加中小学生30万人次以上。

------课外校外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校外教育专职辅导员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兼职辅导员队伍资质合格、适应需求,中小学课外活动聘请辅导员9500多人。

------校外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市少儿工作研究会团结校外教育专兼职骨干400余名,通过实施课题计划,开展研讨交流,有效指导校外教育工作实践。会员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423篇,编辑出版了优秀论文集《兰州市校外教育实践与研究》。

------督导评估成为规范校外教育各项工作的有力手段。围绕校外教育主要工作和重点活动,坚持开展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保证了校外教育的正确方向。

经过“十五”期间的扎实工作,我市校外教育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网络化格局,营造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今后五年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市专业校外教育机构被命名为全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实践基地,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全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少年儿童“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奖项。

我市校外教育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1、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滞后。市属专业校外教育场所硬件设施多年没有得到改善,场地狭小拥挤,设施老化破损,设备陈旧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全市82.5万未成年人的活动需求。拟建的兰州市少年儿童社会实践基地尚未正式立项,选址和建设经费没有落实。全市每个县区建成一所校外教育专门场所的规划没有完全落实。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尚未起步。

2、基层未成年人教育工作体系不完备。街道、乡镇及社区均未配备校外教育专干,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难以落实。社区缺乏必要的活动场地和经费,一些正常的教育活动无法开展。

3、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衔接不够密紧。社会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协调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举办校外教育的有效形式需要深入探索。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效配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建立。

4、校外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校外教育活动经费短缺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县区财政每生每年一元的校外教育专项经费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十一五”时期,是推进校外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外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理清发展思路,巩固已有成果,加强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开创我市校外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校外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遵循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科教兴市战略和社会发展目标,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强化管理,完善功能,改善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充满活力的校外教育格局,使校外教育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相配合,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和谐兰州发挥作用。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公益性原则。以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普及性活动为主体,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其中,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各项校外教育活动坚持低收费或不收费,满足未成年人多种多样的兴趣与爱好。

2、协调发展原则。立足现有基础,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校外教育和对学校、社区校外课外活动的指导、扶持力度,使我市城乡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3、突出重点原则。抓住场所建设这一重点、农村校外课外活动普及这一难点,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夯实校外教育工作基础。

4、改革创新原则。按照推进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建立创新机制,创新活动载体、活动形式,提供优质校外教育服务。

(三)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校外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以加强社区和乡村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校外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县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形成市属和县区专业校外活动场所布局合理、全面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的阵地网络;整合利用现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形成专业校外阵地活动、学校课外活动、社区校外活动有机结合的三级活动网络;拓展活动内容,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校外主题教育、兴趣培训、社会实践、图书阅读、文艺演出活动和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研究等工作的水平,发挥在全省校外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到2010年,新建4个区和1个市属专业校外活动场所;全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年直接参加未成年人达到45万人次;兴趣培训活动每年参加未成年人达到4.5万人次;课外读书活动接待小读者每年达到35万人次;面向未成年人的演出活动每年达到60场以上。

三、加快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要按照市属抓维护、改造和扩展,县区抓建设、管理和运转,社区、农村抓配套建设和资源整合的思路,加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力度,到“十一五”末,实现市属校外活动场所场地相对充足,8个县区各有一所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农村逐步落实少儿校外活动场所配套建设规划,并依托现有教育场地资源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的目标。

1、市属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1)有步骤地完成对市属各专业校外教育场所设施设备的改造和更新,使设施简陋、设备老化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在充分利用现有活动厅室开展活动的基础上,2007年完成还建活动厅室的设备添置工作,缓解阵地不足的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和条件。

(2)加快兰州市少年儿童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争取2007年立项并开工建设,形成立足兰州、面向全省的中心基地,开展思想品德、文化艺术、科技普及、军事体育等综合校外实践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比较完善的校外教育服务。

2、县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1)争取国家对中西部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专项资金,落实县区配套资金,到“十一五”末,建成4个区级青少年活动中心。

(2)加强对已建成和在建的县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的指导,发挥县区校外教育办公室的管理职能,使县区校外活动场所实现管理规范化、活动经常化。

3、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1)认真贯彻建设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全市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在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和新城镇建设中配套建设未成年人社区校外活动场所的要求。

(2)社区、乡村要依托基础设施较好的中心学校或其他社会场地资源,建立社区、乡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为未成年人就近方便参加校外主题教育活动、兴趣培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

4、积极整合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影剧院等文化活动场所,开展各类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的校外文化生活。

5、进一步拓宽渠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开展公益性活动。

四、发挥专业校外教育阵地的龙头示范作用

市、县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作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和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要坚持活动育人到位、环境育人到位、管理育人到位,发挥体验性、实践性、参与性强的优势,组织未成年人集中开展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主题教育活动、兴趣培训活动和社会实践、素质拓展活动,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中发挥好示范带动、人才培养、服务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七大教育活动的功能:

1、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市校外教育办公室的协调组织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坚持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公德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为目标,每年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开展面向全市未成年人的主题教育系列活动10项以上,坚持上下联动、城乡互动,使全市大型倡导示范活动与学校、社区群众性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2、校外兴趣培训活动。以市少年宫为主阵地,通过改善活动条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师资培训,拓展服务项目,丰富社团活动,全面提升兴趣培训活动和示范活动的水平,发挥校外兴趣培训活动示范、教材编研、辅导员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基地的作用,每年参加兴趣培训活动的学员保持在2万人次以上。以县区少年活动中心为骨干,规范开展校外兴趣培训活动,发挥对少儿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

3、校外图书阅览活动。发挥市少儿图书馆校外读书活动的主阵地作用,加强馆藏建设,增加图书流动阅览站,建设县区少儿图书馆分馆,建成与其他图书馆和重点中小学图书馆的计算机网络。到2010年,达到国家二级图书馆标准,力争建成兰州地区少年儿童文献信息、阅读指导、中小学图书馆文献交换中心,购书经费增加到20万元,藏书增加到10万册。

4、校外艺术教育活动。以市儿童艺术剧团为主体,坚持立足本市、面向全省未成年人的服务方向,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演员基本功训练,提高创作水平和演出质量,改善演出条件,配置流动演出“大篷车”。到2010年,创作、演出两台大型儿童剧,编排五场以上的综合文艺节目,每年下乡下社区下学校演出60场以上。

5、学前教育实验活动。以市新蕾幼儿园为主阵地,不断改善设施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形成办园特色,充分发挥学前教育实验功能。

6、校外教育宣传活动。《少儿活动专刊》坚持面向未成年人、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的方向,加强活动辅导,扩大信息交流,发挥指导少儿校外活动的宣传窗口功能。2007年建成兰州市校外教育中心网站,开辟绿色网络活动室,发挥宣传校外教育工作的阵地功能。

7、校外教育研究活动。依托兰州市少儿工作研究会,坚持实施中长期课题研究计划,落实课题总结、评审、推介、应用等制度,切实发挥科研在校外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中的关键作用。

五、推动学校课外活动和社区校外活动的开展

以提高青少年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为重点,加强对中小学课外活动和社区校外活动的指导,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未成年人教育机制。

1、对校外教育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场所的功能和特点,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和社区的活动需求,出台管理办法,统筹安排校外教育活动。

2、中小学校要结合新一轮课程改革,把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列入课程表,并做好具体活动组织工作。要增加德育、科学、文史、艺术等方面课程的实践环节,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现场教学,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到2010年,城市中小学进一步开展面向全体学生、门类齐全、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课外活动;农村中小学课外活动巩固原有基础,扩大覆盖面,规范开展活动的学校达到85%以上。

3、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落实社区、乡镇未成年人教育工作。依托辖区学校等文化教育阵地,巩固和发展以双休日和寒暑假为重点的少儿社区校外活动中心工作,加强管理,丰富内容,切实提高社区和乡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的水平和效益。

4、推行学校课外活动领导小组与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办公室联系制度和学生社区活动反馈等制度,促进学校课外活动和社区校外活动的有效衔接。

5、通过建立市民学校、家长学校,发挥各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家长科学育子的意识和水平,支持未成年人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配合学校课外活动、少先队活动和社区校外活动的开展。

六、建设高素质的校外教育工作队伍

以健全队伍、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校外教育管理队伍和工作队伍建设,为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1、切实完善和优化各级校外教育管理队伍。把思想好、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管理岗位,健全各级校外教育管理队伍,完善责任机制,提高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的管理水平。通过从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选派辅导员到社区工作,真正把社区未成年人社会教育责任落到实处。

2、加强校外教育人才的培养。严格选拔任用专兼职辅导员,加强辅导员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培养,制定《兰州市校外辅导员培训办法》,通过多种途径为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着力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十一五”时期,全市100%的校外教育专职辅导员和50%以上的兼职辅导员至少轮训一次。

3、聘任在省、市有影响力的文艺、体育、科技和科研工作者,组成校外教育专家顾问队伍,指导校外教育工作的开展,提升校外教育的服务水平。

4、以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五老”队伍和大学生、青年职工中的志愿者为主,加强社区和乡村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以法制副校长、德育辅导员、专业活动辅导员聘任为重点,充实学校课外活动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教育学会、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等社团组织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作用。

七、进一步完善校外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原则,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1、加强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校外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级文明委要把校外教育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布局,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指导。

2、发挥市校外教育办公室对全市社会力量举办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活动的管理职能,做好资质审查、机构审批和活动监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教育活动规范开展。

3、巩固街道和乡镇校外教育领导小组,到2010年,城区全部街道社区和50%的乡镇农村建立起未成年人教育办公室,确定校外教育专干,落实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责任。

4、建立和完善《兰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办法》、《兰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评估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建立政府对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引导集体、个人多方投资开展校外教育的政策激励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比照教育支出在财政的增长比例,逐步增加校外教育的财政支出,切实保障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加强对剧目演出、少儿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经费支持力度。落实各县区每生每年一元钱的校外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县区校外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校外教育投入的监督、审计和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拓宽校外教育经费筹措渠道,支持民间社会资本进入校外教育投资领域,建立多元化筹融资激励机制。

八、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全市未来五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是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制定校外教育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规划的实施。

1、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制度化建设,完善校外教育目标管理制度、统计制度、督导评估制度和总结表彰制度,健全校外教育约束和激励机制,保证校外教育工作依法、科学、规范开展。

2、积极开展校外教育对外交流活动,不断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和国外校外教育经验,加快我市校外教育的发展步伐。

3、加强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参加校外教育活动的安全问题,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加强自护自救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4、各县区、各专业校外教育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县区、各单位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落实到各个专项工作之中。

5、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评估督查。对“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进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增强规划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