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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粮食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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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粮食局




单位概况


兰溪市粮食局位于浙江省中西部重要的工业和旅游城市。下属有粮食购销、粮食经营、商贸流通等企业14家,粮食仓容4万吨;主要企业有:省级粮食储备库溪西粮库、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国泰大酒店、中外合资浙江双龙米业有限公司和即将完工的兰溪市粮食储备中心。

兰溪市粮食局以“践行科学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搞活商贸流通,振兴兰溪三产”为目标,立足服务“三农”,发展订单粮食;开展省际间粮食产销协作,拓宽企业经营渠道;完善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粮食安全措施,严格粮食市场监管;加强部门协调,主动服务三产,为促进农民种粮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理顺商贸服务业发展体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金华市国内贸易与粮食局考核兰溪市粮食局连续六年获得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一等奖,2008年被国家粮食局评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被浙江省粮食局评为2008年粮食收购工作先进单位。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我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规定办法,经审议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及时掌握粮食供求宏观信息;实施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

(二)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中的粮食购、销、调、存、加工和进出口工作;协调落实库区、灾区、缺粮贫困地区和城镇特困户的粮食供应;保障驻兰部队粮食供给;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三) 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管理和发展,负责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 制定全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协调仓储设施建设。

(五)负责行业会计信息汇总和经济活动分析,经济责任制考核;指导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六)协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七)负责局机关、下属企业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协管工作,编制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系统党建、组织建设工作,做好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粮食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组织领导。

(九)承担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文秘、档案、信息、会务、信访、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企业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党建、宣传教育、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团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粮食调控科(政策法规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方案的制订与落实;负责制订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粮食、商贸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全市粮食安全措施及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负责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储备粮储备结构、布局及规模和质量的管理;负责粮油产需政策的调研;负责粮油购、销、调、存、加工、进出口和储备轮换计划与落实;组织协调“订单粮食”的签约、收购及指导产销协作;协调落实灾区、缺粮贫困区和城镇特困户的粮食供给;保障军粮供给;负责汇总编制和分析涉及粮食管理的统计报表;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复议、服务承诺及行政应诉;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审批、年审和发放;负责《陈化粮购买资格证》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一符四无”等粮食储藏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组织粮食储藏、运输、加工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落实省级调控粮的调拨、市级储备粮的集并移库工作;指导和联系粮食行业协会;承办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粮食调控科(政策法规科)

工作职责:负责安全生产和防汛抗灾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和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工作。承办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监管科(粮食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实施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粮食、肉类、食糖、食盐等重要国计民生商品的监督检查管理;负责解决市场运行中重大问题,督办市场专项整治及重大案件查处;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现状,做好市场预测、预警和市场运行的信息发布;负责生猪、牛、羊等畜禽的定点屠宰管理;负责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等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菜篮子”产品流通及食品安全;按照国家酒类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酒类产销管理;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灾及重大安全事故的组织抢救和协助调查;依法监管经营者的粮食质量;依照政策规定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仓储设施设备、储运技术标准规范、粮食库存数量情况、经营者采购质量档案和执行陈化粮销售处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监督粮食经营企业落实经营台帐,核定最低和最高粮食库存;检查收购企业收购报告制度的履行情况;承办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监管科(粮食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实施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粮食、肉类、食糖、食盐等重要国计民生商品的监督检查管理;负责解决市场运行中重大问题,督办市场专项整治及重大案件查处;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现状,做好市场预测、预警和市场运行的信息发布;负责生猪、牛、羊等畜禽的定点屠宰管理;负责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等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菜篮子”产品流通及食品安全;按照国家酒类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酒类产销管理;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灾及重大安全事故的组织抢救和协助调查;依法监管经营者的粮食质量;依照政策规定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仓储设施设备、储运技术标准规范、粮食库存数量情况、经营者采购质量档案和执行陈化粮销售处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监督粮食经营企业落实经营台帐,核定最低和最高粮食库存;检查收购企业收购报告制度的履行情况;承办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会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粮食收购资金、粮食补贴的拨补、清算工作;监督信贷资金封闭运行;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轮换费用、差价、损失的补贴以及粮食财务挂账、地方储备库、重点粮食市场建设等资金的使用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清算,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收益;负责商贸、粮食企业改制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指导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财务报表、会计信息汇总的编制和上报,编写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军供粮差价补贴的拨补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督查;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会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粮食收购资金、粮食补贴的拨补、清算工作;监督信贷资金封闭运行;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轮换费用、差价、损失的补贴以及粮食财务挂账、地方储备库、重点粮食市场建设等资金的使用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清算,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收益;负责商贸、粮食企业改制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指导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财务报表、会计信息汇总的编制和上报,编写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军供粮差价补贴的拨补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督查;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业发展科

工作职责:负责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商业网点布局及商贸行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指导商贸服务业的企业改革;指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特许经营、内贸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社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指导农村商业网点及商贸设施的建设;推动流通业科技进步和技术推广;负责会展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实施商贸流通企业创品牌战略;参与大型商业网点建设项目的审核、听证;负责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立项和审核、报批;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旧机动车交易、民爆器材专营及废旧金属流通等管理;管理规范租赁、旧货行业的市场秩序和市场准入;负责成品油(含燃料油)市场的规划、定点、建议、运行、秩序整顿及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健身保健、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培育;负责协调、落实商贸服务业扶持政策的申报、受理、审核工作,做好奖励项目的建档和绩效考核工作;协调全市棉花蚕茧收购工作;指导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承办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


兰溪市通洲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