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庆华
重庆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66年11月出生,重庆大足区人,重庆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博士、副教授;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在重庆大学参加工作。2006年9月,时任重庆市彭水县县委书记的蓝庆华成为国内著名的“彭水诗案”事件中的当事人。
工作经历
1993年2月任重庆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5年9月任重庆大学团委书记,团市委常委、重庆大学党委委员;
1998年5月任重庆市黔江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2000年9月任重庆市黔江区政府副区长;
2000年12月任重庆市彭水县委书记。
2007年2月任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二届市委候补委员。
2010年10月主持重庆市统计局全面工作。
2011年2月任重庆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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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