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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安监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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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安监局




单位简介


来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来宾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同时挂来宾市煤矿安全监管局、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拟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受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专业性规章的制定工作。

(二)承担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来宾市安委办)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提出和推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规划,并组织落实;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专业部门履行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依法监督检查市内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负责全市各类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配合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权限依法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批复或上报,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对高危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预评价、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验;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十一)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组织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方法及作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组织推动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十二)负责矿产行业的安全管理,负责矿山管理人员、矿山特殊工种人员的考核;负责对管辖的矿山审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协助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制度。

(十三)综合监督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来宾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来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局、安委办)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对外联络、接待、保密、档案、提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市安委办的日常具体事务;负责机关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起草有关地方安全生产行政性规章草案;组织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规章草案;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起草有关重要文件;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固定资产项目管理;负责市级安全生产专家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证件的审查或发放工作;协助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主任执业资格制度,组织、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主任执业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行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相关行业重大、特大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矿产行业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察全市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进行查处;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市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评价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行业较大、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煤矿安全监管科

负责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对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六)应急救援协调科(加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室)

分析预测和报告工作;分析预测重大、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联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方面有关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全市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查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护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值班室管理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申报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上述行业的“三同时”审查工作;组织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对上述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和参与调查处理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烟花爆竹监督管理科

综合监督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材料审查,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组织全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大检查;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烟花爆竹重大、特大事故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地址


办公地址:来宾市行政中心二楼前楼

相关分词: 来宾 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