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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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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五”以来,我市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取得了以实现“两基”为重要标志的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两基”的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标准,部分县(市)区初步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高等教育均有较大发展。2003年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扩大;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有新的提高;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多种形式办学体制层出不穷,民办教育有较快的发展,办学效益逐步提高;教育投入增加,办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和普及水平提高,教育正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科技进步,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

一、全市教育的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幼儿园445所、学前班1848个,在园在班儿童13.47万人,幼儿入园(班)率60.16%;小学1526所、教学点560个,在校生45.85万人,学龄儿童毛入学率104.35%、辍学率0.1%;初中272所(含完中初中部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生19.17万人,毛入学率103.98%、辍学率0.97%;普通高中81所,在校生6.4万人,高考上线率59.42%;职业高中32所,在校生1.72万人;市属普通中专4所,在校生9900人;市属技校3所,在校生2000人;市属高校2所,在校生1.43万人。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15%。全市现有省一级完中15所,一级初中18所,一级小学43所,一级幼儿园61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5所,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6所,省级示范职业学校3所。

二、“十五”期间全市教育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1.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得到巩固提高。城镇中小学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有了较大增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其中,小学入学率保持在99%,初中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小学控制在1%、初中控制在2%以下。今年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2001年确定的三年排除25.8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危房的任务,排危面积达到32.9万平方米,新建寄宿制学校98所,收缩和撤并一师一校点314个,使全市一师一校点减少到451个。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达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标准,部分县(市)区初步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

2.扫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农村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43所,行政村(办事处)农村成人文化学校1349所,成人小学毕业1.79万人;实用技术培训227万人次;绿色证书培训5.27万人。全市共扫除青壮年文盲13万多人。新增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10年。

3.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入。全市中小学在全省率先整体进入新课程改革。昆明市制定了《九年义务教育学业评价改革方案》、《农村示范初中评估方案》、《昆明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年度质量监控评估方案》,加强教育的质量监控,全市中小学整体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进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按照做大一批、提升一批、新建改扩建一批的思路,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重点项目建设。高中阶段教育总规模扩大。全市高中毛入学率达到了75%。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教师队伍素质得到较大提高。通过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施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开通了经常性的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绿色通道”,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教师到主城区学校挂职锻炼学习进修或到上海等发达地区学习。结合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三听”、“三评”、“从我做起,争当师德模范”等系列活动,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成立了昆明市教师资源管理中心、组建了6个昆明市“名师工作室”。

6.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市、县(市)区、校三级德育工作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中小学德育分年级实施工作。进一步体现了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动教育现代化。探索教育信息化建设产业化运作模式,引进市场机制和企业投资,网络教室全市计算机总数达到22000多台,人机比由“十五”前的75:1提高到现在的25:1。在12个县(市)区内为乡镇中小学建设远程教育卫星地面接收站(点)220座;完成国家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建立远程卫星接收站(点)36个,光盘播放点195个,网络教室5个。建立并形成以“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室”为核心的现代远程教育卫星接收技术与应用项目支撑网,对全市现有的464个卫星接收站(点)和300个光盘播放点进行技术支持和应用指导,充分发挥使用效益。80所中小学接入教育城域网。构建昆明教育信息港,开通昆明教育城域网,开展远程网络教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学习者个性化学习需求。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装备设置和人员培训工作。

8.民办教育迅速发展。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引导和鼓励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我市现有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中小学151所,有教学班1589个,在校生67306人,其中小学1176班,在校小学生51490人;初中283班,在校初中生11050人;高中130班,在校高中生4766人。有专任教师4192人,教师学历合格的有4022人,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6%。另有民办幼儿园210所,在园幼儿22507人。安排专款奖励民办学校,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出现了昆明南洋学校、昆明育才教育集团、昆明光华学校等一批办得比较好的民办学校。北大附中云南实验学校、滇池中学、云大附中、师大二附中、师大附中高新一中建成招生,一批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民办学校招生势头较好,民办学校招生人数在逐年增长。

9.对贫困、民族学生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昆明市贫困学生救助办法》、《昆明市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专款救助贫困学生,扩大“三免费”(免教科书、杂费、文具费)教育的范围,从2002年起,市财政累计安排1370.5万元作为“三免费”教育专款,有5.1万人次的特困学生得到“三免费”教育或免费教科书。加上县区和社会捐助,全市共有中小学生近7.5万人得到救助。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减免借读费,对特别困难的学生纳入《昆明市贫困学生救助办法》统筹救助。

三、“十五”期间全市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和不断提高的教育期望与教育发展改革不相适应的矛盾。最突出的矛盾是,社会家长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

1.全市教育优先发展和适度超前发展的地位尚未得到真正落实。中小学校的新建或改、扩建尚未纳入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城镇新建小区未能配套建设中小学。“十五”计划确定新建的四所高标准中学,至今进展缓慢。促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的相应经学设施配置严重不足。贫困地区受经济发展制约,直接影响着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以2004年为例,全市生产总值为942亿元,而教育总投入为14.979亿元(含教育支出12.926亿元、教育费附加2.0538亿元),仅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59%,远低于全国3.3%、全省4%的水平;教育支出14.979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117.8263亿元的12.7%,也低于全省20%的水平。

3.“两基”发展水平不平衡,巩固提高的任务还很繁重。全市在“普六”、“普九”期间的历史欠账一直未能偿还,相当一部分地区“普九”各项指标和水平较低,适应不了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教育教学要求,中小学的布局布点调整都需要增加新的投入,基础教育“控辍保学”和提高教学质量困难较多。

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矛盾较为突出。

5.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教育观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习负担,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教师和干部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6.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各类教育办学体制、教育教学评价机制等问题还需在改革中探索新的路子。教育现代化的力度还需加大,民办学校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四、“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昆明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改革办学体制和投融资体制,形成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和多元化办学的格局;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创新人事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规模,建立和完善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初步建成学习型社会,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现代新昆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

(二)发展目标

1.学龄前儿童入园(学前班)率达到80%以上,普及学前教育。

2.小学入学率达到98%以上,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高标准、高水平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应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使残疾儿童少年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随班就读。

3.青壮年非文盲保持在95%以上。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大力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大体相当。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从现在的13. 4万人增加到18万人,优质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75%。

5.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0%以上。整合市属高等教育资源,建成昆明学院。在校生规模达到15000人,函授、远程教育规模达到20000人。

6.加快成人教育发展步伐。大力发展成人自考、夜大、电大、函大等成人学历补偿教育,积极开展社区成人教育,加大农村“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的力度,普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初步建立起终身教育体系,使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7.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学历水平基本达到《教师法》规定的标准,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0%,高中教师本科学历比例达到95%。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的专业结构、职务结构和年龄结构更合理。专任教师的数量、知识结构基本满足学校的规模发展和课程改革的需求。

8.初步形成与现代新昆明建设相适应,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发达地区先进水平的现代教育体系。

五、“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领域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要努力统筹好四个方面的关系: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相互衔接的途径和方法。科学确定德育目标和德育内容,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大力推进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积极推动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力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行基础教育新课程,稳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认真落实“减负”工作的五项要求,切实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大力推进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研究新课程实施后的中考和高考内容改革思路。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卫生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好体育课,保证每天锻炼一小时。提高体育课和艺术教育课开课率和教学质量,加强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艾滋病及毒品预防教育和国防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高标准、高水平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县级政府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使用安排、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好“六大工程”建设,即初中建设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职业技术培训工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程。改造薄弱学校,基本排除中小学危房,构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体系。新建和扩建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使95%的适龄儿童能进入全日制完全小学,60%的进入寄宿制学校;加强农村初中建设,使农村初中学校在师资、校舍、场地、现代教育设施设备等建设和配置上达到《云南省初中学校必备办学条件标准》,50%以上的农村初中达到上限标准。在城镇旧城改造中,要对生源不足的小学进行土地置换和撤并工作。将二级以下完中与一级完中合并改办为初级中学,实行高初中分设。中小学在师资、校舍、场地、现代教育设施设备等建设和配置上,全面达到《云南省初中学校必备办学条件标准》,75%以上的学校达到上限标准。城镇小学和初中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100%,毕业生各科合格率达到70%,优秀率达到30%以上。

加大经费投入,依法保证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要求,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有所增长。到200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特殊教育学生和城市弱势群体子女全面享受“两免一补”(免书费、杂费,补助寄宿制学生生活费)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能上学。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高与职教协调发展。

加快高中布局调整步伐,根据高中生源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实际情况,本着规模与效益统一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整规划,有计划地完成初、高中分离和高中布局调整。

到2008年,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和安宁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优质教育规模达到80%以上。呈贡县、晋宁县、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嵩明县、富民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5%以上,优质教育规模达到60%以上。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以上,努力扩大优质高中规模。现代新昆明新城区高中阶段教育按毛入学率85%的目标同步进行规划和建设。

主城区和安宁市以拓展优质高中为重点,扩大现有省定一级完中的招生规模,形成全市优质普通高中的主要群体。郊县区以县城高中建设为重点,通过改扩建和新建,到2008年,每个郊县区在原有基础上要创建一所一级完中。在呈贡新城区和嵩明航空港等新开发区建设中,要优先规划学校用地并尽快建设多元办学体制的学校,满足新区的教育需求。

扩大高中阶段教育优质资源,全面扩大现有十五所省一级完中招生规模,形成全市优质高中的主要群体,创建省一级一等高完中2~3所,力争创建2~3所全国千所高中示范学校。 2008年前每个郊县区在原有基础上创建一所一级高中。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新建普高和职高学校12所,改扩建50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中,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形成与现代新昆明建设相适应,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相衔接,办学特色鲜明,质量效益较高,基本满足社会需求的优质高中基地。

加大对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统筹的力度。将昆明学院建成为全市经济社会服务的应用型大学,扩大对职教“三校生”招生规模,形成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结构和布局,做强做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打破条块分割对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教育资源进行统筹整合。力争用两年时间使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由现在的3.2万人扩大到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校均规模由现在的710人提高到1000人以上。保持毕业生就业升学率在90%以上。形成定位准确,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昆明市职业教育新体系。

5.拓宽办学渠道,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依法保证民办学校权益;明确国家对于民办学校的扶持措施,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引导;积极促进民办教育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自主自律、健康发展的环境,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改革管理办法。通过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扶持民办学校的建设。对规模小、办学效益差的民办学校,鼓励采用股份制合作方式进行整合。对招收公费学位的民办学校,财政给予生均经费补助。对民办学校的建设,在土地征用、建设规费、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减免和优惠。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主动关注民办学校发展中的困难,民办学校享有公办学校同等的国家统一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师生享有与公办学校师生同等权利。允许办学历史悠久、教育质量高的公办学校在保证本校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在实行与原校“五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和教学设施、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毕业证书)的前提下,与社会力量联合举办民办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民办机制新建高中学校,吸收社会资源,实行国有民办;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利用其有利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采用民办机制举办特色高中,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6.创新办学体制,激活管理机制。

放开非义务教育市场。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社会财团、民办教育机构、省外名校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接管一批公办学校。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依托资源优势,多形式、多体制发展基础教育,迅速形成多种形式办学的格局。公办幼儿园及有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通过改制,实行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个人独资等多种体制办学。

积极探索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形式和路子。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采用名校带民校、办分校、办民校、兼并薄弱学校等方式组建教育集团。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社会财团、民办教育机构、省外名校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或独立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迅速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和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办学路子,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多元化办学,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过去对学校发布行政指令的直接管理,转变为运用法律法规、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督导评估等方式进行宏观管理,为学校自主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和创造有利条件。强化学校法人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将学校的人权、财权、事权、物权等交由学校自主行使,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实行校长公选制、职级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教职工竞争上岗制、聘用合同制、绩效分配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科学定岗的原则,实行教职工竞争上岗制。逐步推行学校教职工身份社会化,学校在编制范围内,自主聘用教职工,实行聘用合同制。学校教师和具有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全部纳入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管理,学校不再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档案,学校用人直接从分中心聘用。学校要坚持按劳分配,优教优酬的原则,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绩效分配制。取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评聘分开,可低评高聘,也可高评低聘,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

创新教育评价机制。强化政府教育督导,依法实施督政督学,将下级政府办教实绩、办教行为、办教投入和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督查督导。加强对学校收费、教学改革、办学质量、办学效益、师资建设、资金使用、学校管理等专项督导督查。建立教育内部科学评价制度,强化对学校发展目标、校长任期目标的评价评估,促使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学校办学公开评议制度。实行政务、校务、教务公开,扩大教职工、学生、社区、家长对学校办学的参与和监督程度,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对教师、学生的科学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和促进作用。

改革投融资体制,改变单一的投入渠道。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以政府为主,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要求,应按学校的等级、规模确定的编制数量及时足额核拨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经费,确保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充分利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采取银政合作、银校合作,广开筹资渠道,按照“学校贷款、政府贴息、学校收费还本”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积极引入世界银行贷款或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呈贡新区、嵩明航空港高标准中小学。逐步完善教育成本核算和受教育者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充分调动学校挖潜筹资的积极性,通过贷款、社会融资等方式建设的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适时、适度调整收费标准,扩招的学生可按照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预算外收入一律不予统筹。实行学校经费总额包干,学校自主使用。人事、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和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按学校学生数和生均教育事业费标准核拨办学经费,经费总额包干,实行“核编不定员,定岗不定人,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

把城镇以上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推向社会,实行服务社会化。

7.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的步伐。

大力推进教育技术创新,积极利用现代信息和传播技术,构建现代远程教育体系,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加大面向全体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面向学校领导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教学管理的培训,面向教学骨干的“Internet未来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致力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初步形成农村教育信息化的环境,持续向农村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加强教师培训;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发挥农村学校作为当地文化中心和信息传播中心的作用,为“三教统筹”、农村科技推广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服务。

8.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建成昆明学院。

顺应全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大趋势,适应云南省高等教育部局和层次调整优化的需要,在“十一五”中期,完成昆明学院建校工程。新组建的昆明学院要立足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降低教学重心,强化对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服务理念,在确保师范教育类特色的基础上,向第二、三产业优势专业发展。

9.积极推进成人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

大力发展成人自考、夜大、电大、函大等成人学历补偿教育,普遍提高全市市民的受教育年限,到“十一五”末,使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

加大农村“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的力度,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普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市每年培训45万人次;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每年培训5万人次。

加强对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岗前培训,全面推行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准入制,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

加大对各种行业的等级考核管理,积极开展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提供一定经费和时间鼓励和支持在职职工参加学历提升和技能提高的各种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职工从业的专业化水平,形成市民终身学习、全社会努力学习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的实施“科教兴昆”战略,切实把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高度重视教育改革与发展,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中,要象抓经济那样抓教育,认真履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领导职责,确立教育改革“一把手工程”的地位,分管领导真正担负起具体组织和领导的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和义务,充分调动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将学校建设纳入城镇改造和扩建规划中,纳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总体规划中,纳入建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营造教育工作政府负责、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要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在转变观念、深化改革上,在把握方向、政府引导上,在改善环境、形成合力上,在解决困难、保证投入上,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上加强领导。

2.依法治教,强化管理。

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公共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增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教育执法力度。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教育行政机关要形成学法和用法制度,依法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渐渐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的正常秩序。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制工作机制,依法自主管理,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健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完善督导和监测手段,强化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落实各级政府对发展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责任,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学校督导评估机制,全面推进学校督导评估,促进每一所学校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强化管理,优质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现有办学条件的最大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导检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3.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投融资改革、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全市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4.加大投入,广开渠道。

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在“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每年提高0.4-0.5个百分点,从2004年的1.59%提高到4%,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绝大部分用于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全市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20%以上;县(市)区教育经费支出要高于全市上述比例。还要通过征收教育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发展校办产业、鼓励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使教育经费投入有较大增加。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并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

5.科研先导,教育创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思想,高度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健全和充实各级教育科研结构和科研队伍,做到交任务、保条件、用成果、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科研部门的“研究、指导、服务”职能,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服务。积极开展对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加大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积极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文化、成功的教改经验、感人的模范事迹,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走内涵发展的道路。

6.改善环境,形成合力。

教育改革与发展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要将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发改委、财政、人事、规划、建设等部门要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献计出力,将教育发展纳入全市的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确保学校建设所需的土地、资金、设施得到落实,教育发展所需要的人员编制得到保障;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为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要大力关心和支持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