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武
内蒙古达旗旗委常委,人民政府副旗长。
金 武,男、蒙古族、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1979年10月—1990年10月,在达旗畜牧局草原站工作
1990年10月—1995年10月,在王爱召乡工作,先后任政府副乡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等职务
1995年10月—1998年11月,任吉格斯泰乡政府乡长
1998年11月—2003年11月,任大树湾镇党委书记
2003年11月至今,任达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负责旗人民政府常务工作以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交通、民政、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监察、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分管:政府办公室(外事办、接待办)、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通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局、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
青白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1987.09-1991.07 合肥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1.07-1993.02 成都电焊机厂组织人事处干事
1993.02-1995.11 成都电焊机厂团委副书记、书记(其间:1994.10-1995.10在团市委挂职锻炼,任办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8.09 共青团成都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4.09-1997.09在四川省委党校市场营销专业学习)
1998.09-2001.10 共青团成都市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7.09-1999.09在四川联合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10-2001.12 成都市经委对外经济协调处处长
2001.12-2005.10 成都市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5.10-2006.12 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6.12-2008.11 青白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08.11-2009.04 青白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2009.04-2009.07青白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9.07-2010.12青白江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区城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0.12- 青白江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江苏省如皋市国家税务局江安分局局长
金 武 1967年3月生,中专文化,江苏省如皋市国家税务局江安分局局长,助理会计师。他时刻牢记一名国税干部肩上的担子,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纳税人文明礼貌,帮助同志们解决实际困难,工作成效很大.受到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赞扬。他坚持政治学习,自觉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认真学习党章,对党有了深刻的认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严求自己,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组织的考验。他团结同志,关心同志,作风民主,尊重事实,注重调查研究,工作并展得心应手。他清醒地意识到一切权力都是党和人民给的,时刻紧绷着"为税清廉"这根弦,坚决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多年来,他先后拒吃请20余次,拒收各种礼物、礼金价值2000多元,保持了一名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1997年被评为如皋市国税系统十佳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