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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国土资源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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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国土资源局




简介


江永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2年,由原县国土管理局和原矿产资源管理局合并组成,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测绘事业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下辖4个二级事业单位和13个基层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站,全局现有干部职工93人。该局成立以来,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管理理念,坚守耕地红线,狠抓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连续多年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热情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切实优化经济环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高度重视国家建设征地工作,加强国有土地储备,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大力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充分发挥二级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依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按“布局合理、保护环境、保障发展”原则,有效整合矿产资源,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江永经济社会又好好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测绘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对土地基本国策进行宣传教育;调处土地、矿产、测绘的有关纠纷,对国土资源实施动态巡查,查处土地、矿产、测绘等各类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市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三、调查、评估、保护、储备、合理利用耕地和地质遗迹等土地和矿产自然资源。

四、拟订耕地的特殊保护和鼓励开发措施,实行农用地用途管制,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等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五、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管理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等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等工作,负责管理地价,组织测评、拟定、修正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抵押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办法。负责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转让权的审核登记发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源汇编、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

八、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并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参与监测、防止地下水的污染和不合理开采,保护地质环境。

九、管理测绘行业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限测绘、地籍测绘、重大建设项目测绘等工作;管理地图编制、地图出版工作;管理测绘成果和保护测绘标志;管理审核、发布地理信息数据。

十、负责地产管理和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工作,代表政府行使国有土地产权代表职能。

十一、审核、登记、报批土地估价机构、测绘机构、矿产评估机构等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和专业工作人员的资格及各类服务成果;审核对外提供和发布土地、矿产、测绘等各类服务成果和科技信息。

十二、负责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和测绘行业管理中各种税费的收缴管用。

十三、总结、推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以及负责本系统的队伍建设。

十四、参与审核县城总体规划、城镇住宅建设、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协助征收有关税费。

十五、为主管理乡镇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站。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