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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5.26特大爆炸案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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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5.26特大爆炸案




简介


5月26日9时18分至9时45分,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行政中心东边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死亡者中,1人为当场死亡,1人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态发展


经警方现场勘查和鉴定,已确定当场死亡者为犯罪嫌疑人钱明奇。钱明奇,男,1959年生,系临川区居民,无固定职业。

案发后,江西省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工作。抚州市、临川区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工作,并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调查结果


案发后,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委指示,省纪委、省监察厅成立了临川区“5.26”爆炸案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失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临川“5.26”爆炸案是一起因拆迁补偿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案件暴露了临川区政府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长期推诿扯皮,不予解决,包案制度不落实,对有极端倾向的上访人员缺乏有效防范等多方面的问题,也暴露出当地有关法院、检察院对群众的合法诉求没有公正、及时处理的问题。

事故处理


江西省纪委9月15日江西省纪委通报说,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江西省委同意,决定追究抚州市临川区“5.26”爆炸案16名相关人员的责任,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 人,给予组织处理6人。

给予临川区委原副书记、原区长习东森(已免职)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何大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何大新辞去院长职务的请求。

为严肃党纪政纪,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追究16名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责成抚州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