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简介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成立于1995年12月,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经费形式属财政差额拨款,现编制员额5人,单位现有职工人数6人,单位法人代表彭涛。
服务职责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即: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协助规划部门具体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负责对全县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区项目的配套绿化指标和配套绿化工程计方案及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审批;
四、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
五是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六是负责城市道路绿地(街道)、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生产绿地(苗圃、花圃)、防护林绿地养护工作及绿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