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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充分运用督导评估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意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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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充分运用督导评估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 吉政教督字[2009]1号 2009年2月1日)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制定了《关于充分运用督导评估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О九年二月一日

关于充分运用督导评估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意见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09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教育督导具有督政与督学的双重职能,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面承担着重要的使命。为充分运用督导评估机制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职责和长期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实施素质教育需要强有力的推进机制,要求教育督导充分发挥督政与督学的双重职能,监督和指导地方政府重视和加强教育工作,为素质教育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监督和指导中等及其以下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督导必须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将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作为重要职责和长期任务。

在实际工作中,教育督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深刻认识和把握教育的发展要求和趋势,以一种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从整体上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努力方向,抓住制约和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主要矛盾,加强对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各个层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检查,运用督导评估的手段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使教育督导在推动关键性问题解决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坚持统筹兼顾,建立健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工作体系,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合力;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运行机制;要不断深化改革,推进督导体制、内容和方法的创新,努力增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有效性。

二、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工作体系

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实际需要,使分散的督导评估机制发展成为多重组合机制,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区域性督导与学校督导同步推进,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互配合的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工作体系。

1.强化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素质教育导向,促进年度实施素质教育目标和任务的落实。要将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作为核心内容进行年度分解,通过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素质教育在教育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引导和促进地方政府及各有关方面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有效地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指标设置,科学确定指标权重,努力体现素质教育的导向。既要强化保障素质教育实施的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环境等方面的指标,又要改进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指标,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各地要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过程管理,把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重要“抓手”,正确理解和科学把握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的内涵,并将其分解落实到各级和各有关方面,形成促进年度实施素质教育目标任务落实的合力。要围绕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的目标任务部署和指导工作,定期进行调度,对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促进实际工作的改进。

2.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推进县域素质教育的实施。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对于推动县域内素质教育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在县域范围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主要责任在县级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要以推动教育发展,推进县域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要通过督导评估,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明确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和方向,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切实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实施素质教育的任务和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对学校工作的评价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县级政府围绕素质教育的实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要勇于探索,不断改革创新,寻求在督导评估的内容、方式方法上的新突破,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县域实施素质教育的监督、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进县域素质教育的实施。

3.深化学校督导评估,推进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教育督导机构要围绕素质教育的实施,深入开展各类学校督导评估,建立科学、全面、有效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要根据“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的要求,构建多维度、多层面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引导和促进各类学校树立科学的成才观,端正办学方向,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特别强调要在保证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引导和促进各类学校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行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新课程,切实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在督导评估中,要发挥督导的多功能作用,在加强监督的同时,通过对评估结果的深入分析,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使学校明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努力方向,进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素质教育。要处理好督导评估的全面性与针对性的关系,在强化全面规范的同时,引导和激励不同学校发挥优势,主动发展,办出特色。

4.强化专项督导,促进实施素质教育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解决。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方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需要,针对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督导,形成聚焦,强力推进相关实际问题的解决。专项督导要做到内容集中、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讲求实效。在实际操作中,对专项督导要统筹规划,控制数量,注重质量。专项督导要既督政、又督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明确界定指标内容,使专项督导的指向明确具体,能够发挥较好的导向作用。要不断改进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对适合于进行现场抽测的督导评估内容,尽可能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做到查实情,见实效,保证督导检查的客观公正,促使地方和学校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意识,积极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随机督导需要相应的工作条件,需要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提供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工作条件,以保证专项督导的顺利进行。

三、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过程管理

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要注重过程管理,强化配套措施,完善运行机制。

1.建立自评制度,充分调动被督导单位的内在积极性。要坚持以自评为基础,调动被督导单位的内在积极性,通过自评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诊断、自我教育、自我完善,保证督导评估的效果,达到改进工作,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目的。教育督导机构要指导和帮助被督导单位完善自评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机制。被督导单位的自评要做到评估过程与工作过程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性评估与总结性评估相结合。教育督导机构进行督导时,要将各个层面的自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将自评结果的真实程度作为确定督导结论的重要依据。

2.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注重指导,发挥教育督导的导向作用。在各类督导检查中要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增强服务意识,弘扬教育督导的理性精神,树立求真务实的态度,帮助地方和学校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引导地方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关注办学质量,关注事业发展与办学条件匹配、教学改革成效、素质教育实施的水平,重视对教育资源整合和利用效率情况,通过有效指导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要引导学校重视和加强教学工作,指导其明确办学目标,建立完善的办学体制和机制,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科学把握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改进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加大教育督导结果处理和运用力度,完善制约机制。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结果的处理和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将教育督导结果与地方和学校领导的政绩考核挂钩,作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作为配置教育资源的直接依据和参考,促进各类教育主体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进行自我规范,主动发展。要重视现场反馈,明确指出问题,提出要求。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通报制度,努力扩大教育督导的效用和影响。实行整改情况复查制度,建立限期整改制度,强化动态监督。

四、通过改革创新增强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有效性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教育督导的改革创新,强化配套措施,对各种督导评估机制进行调整、改造、充实和完善,实现教育督导各种要素的整合和优化,激发教育督导的生机与活力,努力增强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有效性。

1.推进教育督导体制的改革创新,形成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合力。要按照有利于统筹的原则,创新教育督导体制,优化教育督导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从实际出发,积极促进督政与督学的有机结合,坚持在督政中间接督学,在督学中间接督政,体现贯穿与融合,形成互补互动。要强化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战线意识,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围绕推动教育发展,促进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这一总的目标,支持地方创造性地工作,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沟通衔接,做到密切配合,上下联动。

2.推进教育督导内容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的素质教育导向。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要体现国家和省的最新要求,科学制定各类教育督导评估方案、指标体系,做到内容清晰、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建立督导评估内容更新机制,适时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修订,调整督导评估的范围、重点和方向,保证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实施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明确,更加富于生命力。要保持各种不同的督导方式推进素质教育目标的一致性,贯穿和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

3.推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提高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效率。积极探索教育督导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快教育督导评估的制度化进程,进而提高教育督导的整体效能。要坚持科学设计、合理组织各类督导评估活动,在统筹规划指导下,对各种督导评估活动进行较大幅度的整合,密切各种督导评估之间、教育督导工作主要方面之间的有机联系,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实施,结果共享。要进一步改进督导评估技术手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督导中的广泛应用,加大教育督导的科技含量,为教育督导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供条件保证和技术支持,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的效率,减轻地方和学校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