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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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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最早于1992年2月28日挂牌成立,曾先后使用“大亚湾规划区国土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等名称,是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能。内设办公室、用地、地籍、测绘、地矿等业务科室,下设征地服务中心、土地和矿业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测绘所等事业单位,下辖澳头、霞涌、西区3个国土资源所,现有干部职工120余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负责编制、实施全区国土与矿产资源规划,参与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查、审核工作。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检查全区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承担区管委会调处土地和矿产资源权属纠纷工作。

(四)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组织制定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补充耕地计划并负责指导、监督落实,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耕地面积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拟订节约集约用地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负责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流转管理工作,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和公布,承担建设用地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承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发证和城乡地籍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依法征收的政策把握和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承担矿业权审核、矿业权市场监管、矿产资源调查、矿产资源储量监管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九)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勘察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地面沉降与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国土资源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全区测绘规划,监督管理测绘行业,审查测绘单位资质和测绘任务登记,承担测绘成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测绘标志的管理工作。

(十一) 承办区委、管委会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督办、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等工作;承担综合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和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负责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党群、计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承担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财政拨付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土资源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四)建设用地科。

负责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流转工作;拟订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拟订节约集约用地规划和措施;监督管理土地市场秩序;拟订地价政策,指导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地籍管理科。

负责土地利用现状、权属调查和变更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及统计工作;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负责规划、审批、管理临时用地工作。

(六)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负责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与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查、审核工作,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土地规划审核与预审;承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和保护工作;制订有关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和计划;承担耕地补充方案审核,新开垦耕地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和耕地占补平衡年度考核等工作。

(七)测绘管理科。

监督管理测绘市场,承担测绘资质资格和地图审核管理工作,调处测绘纠纷;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测绘成果;监督管理测绘基准和测绘标志;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财政资金测绘项目审核工作。

(八)地质矿产科。

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协助调处矿业权纠纷工作;负责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九)执法监察科(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大亚湾大队)。

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行政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承担违反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办理信访案件;负责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国土资源有关的行政复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