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淮南市审计局

淮南市审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淮南市审计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5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9〕46号)精神,设置淮南市审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政府重点建设投资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其相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审计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卫、信访、督办、保密、卫生、行政后勤和审计档案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办理机关人员出国有关事项。

(三)综合法规科

承担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和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工作;办理市属审计项目向下级机关授权工作;负责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的草拟、修改和报批;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审计宣传和审计信息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办理审计学会、内审协会事宜;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四)财政金融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县(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组织审计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对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管理的有关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六)科教文审计科

组织审计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等方面的有关事项;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七)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组织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及受市政府委托由其他单位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城市建设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九)经贸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十)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十一)外资运用审计科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负责对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国(境)外企业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十二)计算机审计科

负责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视频系统的规划与管理;承办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建设事宜;组织、指导计算机审计技术培训和推广运用;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十三)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机关审计事业经费和财务、资产的管理,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四、人员编制(略)

五、其他事项

(一)市经济责任审计局为市审计局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局长1名(高配副县级),副局长2名(高配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市有关部门协调联系,组织实施市属党政机关、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协助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等工作;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二)派出行政机构

市审计局设立山南新区直属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分局,正科级别。主要职责是:负责淮南市山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预算执行及其所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行为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承担两个开发区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县(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县(区)党委在任免、调动、奖惩县(区)审计部门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市审计局的意见。市审计局要协助县(区)党委加强对县(区)审计部门领导班子的考察了解,提出领导班子配备、调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