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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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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5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9〕46号)精神,设置淮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加强人民防空整体平战结合,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向防空防灾相结合的民防体制转变。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制淮南市人民防空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对城市及其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人防专业队伍训练工作,承担市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组织实施战时灯火管制、群众疏散和隐蔽;根据临战情况和指挥机关的命令,发放防空袭警报,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依法对人民防空警报器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市民防灾避险通信报警工作。

(四)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设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参与指导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实施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担负组织疏散安置服务和保障任务。

(六)负责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和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和综合防灾教育计划并依法会同司法、教育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管理人民防空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对人防经费的使用做好计划,对全市人防工程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指导、监督检查县(区)人防部门财务物资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淮南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战时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科

协助管理办机关日常行政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综合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组织人民防空防灾科学技术研究和专业技术培训;推广应用人防建设领域科研成果;研究拟定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国家、省和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拟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战时人员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提出拟定全市人民防空重要政治经济防护目标,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维护管理,监督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建立和管理人防指挥自动化和辅助决策系统;组织市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和管理;监督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制定训练大纲并负责培训;会同军分区和有关部门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开展城市防空袭演习、演练;负责战时人民防空指挥、实施指挥城市防空抢险救灾等有关工作;参与平时城市综合防灾、救灾和城市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担负组织疏散安置服务和保障任务。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工程科)

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规定要求,研究拟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城市防空指挥和重要防护目标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结合人民防空建设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的审批和施工验收;指导已建人防工程的防汛、防火、维护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功能转换;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设计、技术、质量管理,检查、指导人防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及有关情况的设计、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财务物资科

依法征收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管理国有资产,制定管理制度,编制年度人防经费预决算,对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情况进行管理;组织审查人防工程项目的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同时依法指导、监督检查县(区)人防部门财务物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