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淮南市旅游局

淮南市旅游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淮南市旅游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5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9〕46号)精神,设置淮南市旅游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淮南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定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实施国家赴境外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承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请转报工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法规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依法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担全市旅游发展政策拟定和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承担旅游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和信息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旅游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二)计划开发科

承担旅游市场开发;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要旅游产品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联络驻外旅游机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研发;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各类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引导休闲度假和旅游业社会投资;承担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三)管理教育科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拟定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旅游设施和服务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请转报工作;承担经营境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工作;办理旅行社出国(境)旅游事务;承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办假日旅游、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承担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实施的有关工作。

主要领导


局长 陈岩

副局长 白太成

副局长 洪连安

机构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会议组织,文秘处理、信访、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及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财务监督工作,统一管理旅游保证金,旅游事业费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研究提出旅游管理的规章草案,承办旅游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管理科主要职责

监督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村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核报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和指导旅游饭店、车船等旅游设施的定点工作;审批星级旅游饭店,规范和完善旅游市场;指导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的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旅游事务,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指导创建工作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资格、等级考试;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及岗位培训工作。

计划开发科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旅游市场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研究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旅游业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旅游财务、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对旅游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受理本辖区的旅游投诉,并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处理旅行社保证金的赔偿案件,协助上级旅游投诉机关调查涉及本辖区的旅游投诉,并处理上级质监所交办的旅游赔偿案件等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