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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记者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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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记者团




记者团简介


厦门工学院记者团是在党委精神指导下,隶属于校文化宣传艺术中心的一支宣传团队,它以“传承校园文化,树立厦工形象,报道热点新闻,反映师生思想”为宗旨。

厦门工学院记者团成立于2009年11月,这一年来,兢兢业业,为学院的宣传工作做出应有贡献。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记者团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在活动中提升团队凝聚力、塑造记者团的品牌影响力,同时也丰富了校园的文化娱乐生活,为同学的课余生活增添色彩。

记者团章程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记者团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为厦门工学院大学生记者团(以下简称“大学生记者团”)管理的最高准则,所有成员均必须遵守,不可违反。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与程序予以补充。

第二条 本团性质:大学生记者团是在院党委精神指导下,由文化宣传办指导工作,隶属文化宣传办,由热爱新闻创作并具备一定的写作、普通话、摄影功底、网络维护的在校大学生组成,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本团宗旨:大学生记者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学校舆论宣传,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为己任,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宗旨。

第四条 本团任务:大学生记者团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推动全体大学生记者学习、宣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报道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采访活动,为厦门工学院主页、厦门工学院院报、广播台提供必要的新闻素材、新闻稿件及新闻照片;搜集学校教学、师生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及其他相关信息,宣传学校教学、学生工作特色,及时报道学校的先进文化,培养一批具有新闻素质,采访、撰稿、摄影、网络维护、影视制作水平的优秀大学生记者。

第二章 大学生记者团成员资格

第五条 每年七、八月份拟定纳新工作计划,九月份本团开展招新工作,经过本团面试、笔试和其他测试,经过两个月考核合格后可成为本团成员,另在新闻写作、播音、摄影、布展设计、网络维护、影视制作等方面有特殊才能者也可申请加入本团,经审核通过可正式加入本团。

第六条 新闻视角敏锐,写作或摄影题材、素材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尊重事实,能够表达学校师生真实情感和真实声音。

第七条 遵守大学生记者团章程和规章制度,自觉执行本团集体通过的各项决议;自觉维护院党委、文化宣传办和大学生记者团的声誉,并坚决与损害学院或大学生记者团正当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第三章 大学生记者团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大学生记者团成员权利

(一)记者团成员有权参与校内有关事件的采写报道工作,能够以学生记者的名义在校内收集各类新闻资料、素材等,采写的新闻稿件或摄影作品以学生记者的名义在校内外享有优先发表权;

(二)成员有权对本团工作提出各项合理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有权监督团内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对团内不合理的行为进行指正;

(三)成员有参加每年大学生记者团评优工作的资格,具有评优和推优的权利;

(四)见习记者表现突出,经评比、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学生记者,并颁发学生

记者证;

(五)可优先参加记者团内举办的各类写作、播音、摄影、网络维护等相关培训,可优先参与与校外新闻机构的交流学习活动;

(六)个人发表作品有申请领取稿酬的权利;

(七)有申请退团的权利;

(八)参与大学生记者团与校内外相关社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第九条 记者团成员应尽义务:

(一)积极创作、写稿、投稿,按时保质完成要求的采访或写稿任务;

(二)主动承担采访任务,积极挖掘、报道校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活动开展情况及校园新人新貌等;

(三)积极向学校、社会新闻单位撰稿,宣传厦门工学院,树立厦门工学院大学生记者团良好形象;

(四)积极参加团内各个部门开展的各类文艺类研讨会、新闻类培训、专题讲座及学院团委临时安排的各类采访任务;

(五)协助文化宣传办做好每期厦门工学院院报的内容收集、整理、排版、文字校订及发报等过程,保证院报每期顺利出版、学院网站新闻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 大学生记者团组织制度

第十条 本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文化宣传办相关老师的领导下,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团的章程开展工作,大学生记者团负责人定期向文化宣传办指导老师汇报工作,重大问题由团委会商议过后报请新闻中心决策。

第十一条 本团下设:团委会、团长、副团长、采写部、编辑部、摄影部、宣传部、秘书处、外联部。由团长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全面领导其他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大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由大学生记者团全体成员选举并结合文化宣传办老师意见综合考虑产生,任期两年。各机构下设各组负责人通过自荐和竞选,并征得文化宣传办老师同意产生,任期一年。团委会由团长、副团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记者团的各项事务具有监督作用,记者团内重要事务须经团委会审议决定,团委会委员任期两年。

第十三条 对见习记者实行考核制度,根据见习记者各方面的表现以及遵守章程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考核通过者予以正式加入记者团。对正式记者团成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在每学期初进行必要的裁员。记者团根据成员各方面表现以及遵守章程的情况,并结合对所有成员表现的档案记录,每月由团长总结学生记者表现,对严重不能履行大学生记者团成员义务,于每学期初及时给予除名处理。

第五章 大学生记者团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团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记者团的各项工作,协调记者团内各项工作。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纲要和实施计划,召集、主持记者团每周的例会。每周必须向指导老师汇报记者团一周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负责组织实施记者团指导老师下派的各项任务。检查并督促各小组工作,主持制订、修改记者团规章制度。

(三)负责加强与校内有关学生组织、社团及其他团体的联系,加强与兄弟院校记者团的交流。

(四)关心记者团成员的学习、生活,加强记者团内部交流与团结。

(五)团内活动及对外活动的组织、策划及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 副团长职责

(一)协助团长工作,参与团内重大活动的计划安排,分管团内部分工作。

(二)及时反映各组成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各组关系,加强内部团结和协作。

(三)负责监督编辑部整合厦门工学院院报。

(四)管理记者团的日常开支。

(五)管理记者团秘书处工作。

(六)团长不在期间,代行团长一切职责。

第十六条 秘书处职责

(一) 负责记录例会的出勤情况,记录团干会议内容;

(二) 记录团员的发稿情况,领取、发放团员的稿费;

(三) 负责评选每月的相关奖励;整理保管记者团的各类资料;制作团员通讯录;

(四) 管理按规定由秘书部负责的团内资金,负责保管记者团的财物,对团内固定资产实行登记、监管。

(五) 整理、保管记者团团员资料,做好各类文件的存档、记录,归档有序(记者团团员档案表详见附件1)。

(六) 负责办公室值班的安排,做好值班记录的整理工作(值班记录表详见附件2,值班签到表详见附件3)。

(七) 负责同志、组织全团例会,对会议情况、出勤做好记录;负责对团委会例会做好会议纪要。

(八) 负责办公室所需办公用品的申领、出借领用登记(物品领用登记表详见附件4)。

(九) 对办公室的报刊杂志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有序整理保存。

(十) 对录用稿件情况建立表格(详见附件5)登记完整信息,每月汇总,作为考评依据。

(十一) 制定办公室值班制度(详见附件9《厦门工学院记者团办公室值班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十七条 采写部职责

(一) 负责学院各项新闻的采写报道,特别是重大新闻的及时采写。

(二) 自觉挖掘学院有新闻价值的采访线索,有组织地完成一些重头文章和深

度报道的采写工作。

(三) 对完成稿件采写的情况建立表格登记完整,作为考评依据。

(四) 配合完成文化宣传办及学院其他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五) 部门内部建设交流。

第十八条 编辑部职责

(一)负责对采写部所完成的稿件进行审核、编辑。

(二)负责厦门工学院院报内容收集、文字校对及后期材料整理。

(三)配合完成文化宣传办及学院其他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摄影部职责

(一) 与采写部配合,完成每次活动的摄影、摄像,并完成照片的挑选、后期处理工作,完成摄影剪辑工作。

(二) 配合其他部门的宣传工作,对活动进行跟踪摄影。

(三) 组织摄影部成员进行新闻摄影的学习。

(四)配合完成文化宣传办及学院其他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宣传部职责

(一) 负责修改和校正准备上传学院网站的新闻稿件。

(二) 负责网络的维护工作。

(三)配合完成文化宣传办及学院其他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外联部职责

(一) 发挥本部门特色,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记者团的工作,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内协调好与各书院、各社团外部之间的关系。

(二) 对外联系扩大学院记者团及学院的影响力,提高记者团知名度。为我院记者团学生的涉外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增加同学与社会的直接接触机会,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三) 对外联系学院和本书院所举办的活动的赞助,使记者团的学生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我团的活动能够高质量的举行。

(四) 努力加强记者团与外界的联系,树立系记者团的良好的形象,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联系。并为院记者团的发展提供资料、经验及方案。

第六章 大学生记者团例会制度

第二十二条 记者团例会制度

(一)记者团每双周二召开全团例会,例会由记者团团长、副团长主持、秘书长做好会议记录。在例会上总结前两周工作、部署下两周具体工作,对完成工作的情况作总体点评。

(二)记者团全团例会后,副团长、秘书长需将会议情况整理成会议纪要(详见附件6)形式,上报指导老师,并由秘书处存档。

(三)例会实行签到制度,记者团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并由本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签到表详见附件7),若有事确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团长请假;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五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第二十三条 记者团各部门例会制度

(一)记者团下设各部每周召开部门例会,例会由各部门部长主持。在例会上总结、检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周具体工作。

(二)所有成员每周必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每次例会由副团长负责核实签到(签到表格式参照全团例会签到表,详见附件7),若有事确不能出席理会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五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三)各部例会时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完后要将会议结果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格式参照全团会议纪要,详见附件6),作为部门资料存档,并上交秘书处作为记者团档案保存。

(四)出席例会出勤率作为年度记者团评优依据。

第七章 大学生记者团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为了促进记者团工作顺利开展,激发记者团成员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同时,为了严肃纪律,督促记者团成员更好地履行应尽的义务,特制定实行下列奖惩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记者团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一)记者团成员有以下表现的,应及时予以奖励:

 1.稿件受到好评,引起较大反响的。

2.稿件在各类竞赛、评比中获奖的。

3.在校外媒体上发表作品的。

4.在工作中有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果的。

5.为记者团赢得其他荣誉的。

6.学期例会、团内活动满勤的。

(二)奖励措施

 1.综合测评加分:表现积极,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者,即为合格成员,参加记者团每学年“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并按照学年综合测评相关条例进行加分。

2.通报表扬:在大型活动中,表现积极者将进行全团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记者团评优时作为考核依据进行酌情加分。?

3.文章上报有稿酬:在每期报刊上刊登的文章根据其质量、数量等可获得一定的稿酬。

4.年度表彰:到年度结束,将根据成员员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评选出“优秀新闻工作者”、“突出贡献奖”、“最佳新闻作品奖”、“最佳进步奖”等若干名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5.每月表彰:每月由团长组织进行稿件评选,评选结果上报院团委老师,对受嘉奖的记者进行适当奖励。

第二十六条 记者团各机构下设部门,表现优秀的,到年度结束时,可根据一定比例评选出年度“优秀部门”,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记者团全体成员对外统一以大学生记者团名义开展工作和其他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有损记者团形象、毁坏记者团名誉的行为予以坚决惩罚。

(一)记者团成员有以下行为的将受到相关处罚:

 1. 犯政治路线错误,参与或支持违法违规活动。

2. 稿件涉及弄虚作假,报道不实的。

3. 例会、培训、内部活动等未向团长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4. 偷懒懒散,不服从组织的安排,延误工作。

5. 损害、诋毁记者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6. 因个人原因影响内部工作,造成损失。

7. 负面报道未经相关请示擅自对外投稿。

8. 以新闻工作者名义从事或组织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9. 拉帮结派,企图分裂记者团。

10.滥用、破坏记者团财务、办公用品或私自挪用作他用。

11.其他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的行为。

(二)处罚条例

1.警告 根据每次任务完成情况的记录,如成员表现不积极,不自觉执行布置的任务,各部门在定期工作总结时应对其给予警告处分。?

2.开除 对三次警告不改或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受到处分者,经团长核实确属事实,团长上报院团委老师,经讨论后决定对该社员作出开除处理,并收回记者证。凡是被开除者,不被认为是本团成员,不再享有本团成员的权利,不得享受综合测评加分条件,不得参加内部评优。

3. 所有成员每周必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若有事确不能出席理会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五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第二十八条 本团奖惩试行量化考核,对成员的各种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量化考核的细则详见附件8《厦门工学院记者团奖惩制度附录》)。

第八章 大学生记者团标志

第二十九条 记者证是本团成员的标志,记者证只供记者本人进行采访及写作交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凡利用此证作不正当用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记者资格。

第三十条 记者证必须严格使用,妥善管理,遗失后应及时上报申请补发。

第三十一条 凭记者证采访时,必须经采访单位、个人同意,并用语礼貌,举止大方。

第三十二条 记者证加盖印章后方可授发。

第三十三条 成员员自动退出或被除名者,记者证应缴回本团注销。

第三十四条 各部成员均有记者证,外出工作时须佩带。出示记者证。

第九章 大学生记者团经费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团的所有物品、书籍、设备的保管与使用都按照各部门规章制度执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随意挪用,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酌情罚款。

第三十六条 财务管理实行钱、帐分开制度。记者团财务由副团长管理,各机构经费由其自行管理。各机构相关人员每月底向记者团副团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束做财务预算与财务汇报。

第三十七条 记者团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时,要求事前报经记者团团长审批,一次性使用经费达100元以上者必须经记者团团长向文化宣传办指导老师请示后审批。

第十章 大学生记者团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厦门工学院记者团印章是学院授予并经过备案登记的正式印记,其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不得有任何随意性。记者团的印章暂由指导老师管理,在其监督下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须使用印章的人必须经过审批方能使用;严禁记者团成员私刻公章,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严厉处分;

第三十九条 印章不得带出办公室使用,须在主管领导的监督下使用,使用之前,主管领导需核实使用印章审批表(详见附件12),使用时,使用人必须做好登记,填好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3);

第四十条 必须做好印章的保护工作,严禁损毁印章;

第四十一条 严禁管理印章的主管领导利用印章谋取私利;

第四十二条 厦门工学院记者团拥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其他单位邀请记者团协助报道新闻事件的,必须详细填写新闻报道申请表(详见附件10);向记者团投稿的外来稿件,秘书处需做好记录工作,详细填写投稿记录表(详见附件11),以便联系作者领取稿酬、奖品之类。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记者团团委会,记者团团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生记者团

二00九 年 十二 月 十 日

记者团活动简介


为了塑造大学生多面发展、提高热爱新闻写作的学生的新闻采写方面的技能,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促进校园文化的和谐发展,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厦门工学院记者团策划并组织“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首届校园记者节”,通过团徽征集大赛、征文比赛、摄影采风大赛、名师讲坛、闭幕晚会等几个小活动组成跨时近两个月的系列活动,旨在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并选拔出一批在设计、写作、摄影、艺术方面具有特长、能够实际应用的优秀人才。同时,也对校园文化氛围起到了活跃的作用,促进交流,增进友谊。

当代的大学生思维活跃、创造了强,本次“记者节”利用了学生的这一优势,鼓励学生跳脱课本,注重实践,充分把握每一个属于自己的发展机会,展现自我,完善自我,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记者节,让更多有特长的同学参与进来,使更多的同学在此得到锻炼和提升,同时也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校园文化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