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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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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


2010年6月1日上午9:50左右,零陵区法院发生一起枪击案件。凶手持微型冲锋枪冲进庭审现场向正在审案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扫射,现确认干警3死3伤。现场死4人,凶手当场自杀身亡。



事件经过


2010年6月1日上午10时左右,朱军携带“七九”式微型冲锋枪1支、“五四”式手枪和“六四”式手枪各1支、6个装满子弹的弹夹(其中“七九”式弹夹2个,各装有子弹10发;“五四”式弹夹2个,各装有子弹5发;“六四”式弹夹2个,各装有子弹5发)开着邮政押钞车来到零陵区法院,冲到该院办公楼四楼农村法庭办公室门口,先用冲锋枪朝办公室里开枪扫射,然后掏出手枪继续向办公室内的干警射击。赵沪宁、蒋启东、谭斌被击中,当场死亡;欧阳毅用手阻挡枪支被击伤,伍晓辉也中弹负伤,正从五楼下来的黄岚见状立即拨打110,被凶手击中背部。随后凶手朱军开枪自杀身亡。

事件死伤者名单


死者

赵沪宁,水口山法庭庭长;

蒋启东,水口山法庭副庭长;

谭斌,珠山法庭副庭长;

朱军(音同),本事件犯罪嫌疑人。

伤者

黄岚,审管办法官;

欧阳毅,水口山书记员;

伍晓辉,水口山书记员。

事件处置


零陵区法院门口已经拉起了警戒线,10余干警在维持秩序。事件发生后,永州市委书记黄天锡,市人大主任李良铁,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高建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善生,零陵区区长石艳萍等市、区领导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成立了现场指挥部和专案组、事件调查组、医疗抢救组、善后工作组、信息后勤组,进行现场处置和立即抢救伤亡人员,医院尽最大力量对伤亡人员进行急救。由公安、纪检、检察、法院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调查事件具体情况。

2010年6月1日下午3时许,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亲赴永州市零陵区坐镇指挥协调,抢救受伤人员,对在此次事件中遇难的三名法官表示哀悼,对其家属和受伤干警表示慰问,对犯罪分子这一极端暴力犯罪行为表示谴责。并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和法庭安检工作,尽一切措施保证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安全。事件起因 公安部门初步调查,凶手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零陵区支行守护押运队队长朱军,现年46岁。2006年朱军与唐新民、黄大霜因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2006年6月2日朱军委托律师欧阳臻向零陵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二被告承担20000元违约金。到2007年7月31日为止,零陵区人民法院分三次已经将标的款20000元全部执行到位,预交的诉讼费5500元也退给了朱军。但朱军认为执行时间拖延太长,且滞纳金和房产证未执行到位,加之2003年与妻子协议离婚,2006年身患鼻咽癌,至2010年诊断为晚期。朱军曾在家中休息了两个月,作案前三天,他才回到单位继续上班。由此朱军产生怨恨、报复心理和轻生厌世念头。2010年6月1日上午,朱军以验枪为由,通过该行枪库管理员骗取一支微型冲锋枪、两支手枪和子弹,酿成了三死三伤的恶性案件。指挥部透露,朱军此次行凶对象并非此前参与判决的法官。(注意:这里面有一个巧合,朱军是另一起恶性案件被害人的干爹,这个案子就是"乐乐"案,到目前那些加害人都还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内幕自己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