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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美中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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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美中


胡美中(1925~1946) 女。1925年11月生,山东省栖霞市桃村镇人。家庭贫穷,少年丧母,父亲胡德玉抚育其兄妹3人,在极其贫苦的条件下,让胡美中上学读书。1942年5月,只有小学文化的胡美中参加革命工作,后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县妇救会干事、副主任等职。



人物履历


1945年秋,胡美中奉命调来东北,10月由中共安东省委组织部分配到新金县工作,任中共貔子窝区党委委员。当时,新金县政府成立不久,中共新金县委于11月17日刚刚建立,党的干部缺少,社会秩序很混乱。在这种情况下,胡美中根据县委、县政府和星台区委的工作指示,在貔子窝、普兰店、城子坦等地大力宣传、发动群众,接收敌伪政权、扩军、搜集敌伪物资,带领群众对敌人斗争,为全县全面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12月1日,中共安东省工委发出《关于目前开展群众运动的指示》,要求在广大农村迅速开展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为贯彻省委指示,县委派出大批干部到农村工作,建立区、村人民政权。1946年3月,胡美中被调到星台区委,担任区委委员、区土改工作队队员。

革命事迹


胡美中来到星台区后,发扬革命老区的战斗精神,和男工作队员一样,每天深入山区群众之中,发动贫苦农民起来斗争,使区里工作很快打开局面。她和区里的同志们一道,发动群众首先镇压了星台区的汉奸、恶霸地主、伪会长、伪屯长及其走狗,狠狠地打击了反动势力,解除了群众的思想顾虑,使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工作在农村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起来。在区委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下,汉奸、恶霸、敌伪警察、宪兵特务、配给会、伪会长等反动势力受到镇压,清算了他们霸占的田地、财产和派劳工、要“出荷粮”以及欺压乡民、残害百姓的罪行,广大农民扬眉吐气,翻身做了主人。当时星台区到处红旗飘扬,锣鼓喧天,庆祝翻身解放。胡美中尤为擅长妇女工作,在张道村蹲点时,她运用在老区积累的妇女工作经验,宣传妇女解放道理,动员妇女起来反对封建压迫,积极参加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斗争。在农村生产一线,她又是农民生产的组织者、带头人。她联系群众,勇于吃苦,敢于和敌人作坚决的斗争,英勇不怕死,一身女八路军英姿,受到群众的爱戴,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胡八路”。一些老大娘、大嫂家偶尔做点改样的饭,就四处找“胡八路”品尝。

我党在新金县的活动,使当地的汉奸恶霸十分仇恨,他们暗中勾结,伺机进行暗中破坏。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军统局特务孟宪尊与伪职人员牟长祯相勾结,在复县松树成立反动组织“铁血青年团”,牟长祯任团长。牟在积极发展反动组织“铁血青年团”的同时,指使其弟牟长祝寻机暗杀土改工作队干部(其中包括星台区区委委员胡美中),破坏区、村人民政权,破坏反奸清算和土地改革工作。1946年5月3日上午,星台区政府在驻地召开村长、区干部会议,布置抢种、铲趟等项工作,胡美中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束后,胡美中在返回张道村的途中,与牟长祝相遇。胡美中感到此人陌生,行迹十分可疑,便上前盘查。不料牟长祝突然拔枪向她开枪,胡美中不幸中弹牺牲,时年21岁。

成就及荣誉


胡美中牺牲后,新金县公安机关经过侦察,将主犯牟长祝、牟长祯逮捕归案,经过审理,于当年11月7日在城子坦召开群众大会,将凶手牟长祝处决。后来牟长祯被复县公安局处决。1992年12月7日,星台镇人民为她树立墓碑,缅怀她战斗的一生。

相关分词: 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