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简介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0]3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设立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地址:船山路28号国策大厦

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能

加强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二)取消的职能

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范围及执业资格的审定;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教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负责组织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医学鉴定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应用和推广;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市计划生育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应用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三)研究衡阳市人口发展战略;根据衡阳市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编制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衡阳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四)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公益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学习。

(五)编报衡阳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七)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对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奖惩、优惠政策。

(八)制定衡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定,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九)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衡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9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协助委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和公务活动的组织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来信来访、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

(二) 政策法规科

起草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草案;组织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问题的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承担政策咨询和行政复议工作。

(三)科学技术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范围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定;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和规范;对计划生育技术、出生缺陷预防、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负责组织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医学鉴定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应用和推广;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 统计信息科

研究衡阳市人口发展战略,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研究提出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考核评估;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宣传教育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公益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闻发布和新闻采访工作。联系衡阳市人口学会有关工作。

(六) 财务资产管理科

编报衡阳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务工作,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委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安排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和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资金。

(七)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

负责衡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定衡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定,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督促、指导衡阳市流动人口信息运用工作。

(八)利益导向科

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负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制度的执行、审查、监督、协调等工作;组织落实和督查《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类奖励优惠政策咨询和解释。

(九)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监察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