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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青年志愿者大队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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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青年志愿者大队


一、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管理办法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申请表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申请问卷调查表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注册青年志愿者情况登记表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基地备案登记表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流程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备案表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总结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报道材料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例

三、附则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全面推进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包括各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特色服务队。各青年志愿者组织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学校纪律及相关规定,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推动校园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

第三条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负责全校志愿服务工作的规划、指导和检查,并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管理工作。大队接受河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团委的指导。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所有青年志愿者组织和注册青年志愿者。

第二章 青年志愿者组织

第五条 由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学生自愿组成的志愿者组织必须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的统一协调下才可以开展活动,并遵守本管理办法。青年志愿者组织要自觉接受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志愿者组织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的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大队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辩材料。

第六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建立志愿服务档案,评价志愿服务绩效,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三)倡导志愿服务理念,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与校内外其他志愿者组织和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五)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志愿者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加入的志愿者组织的成员必须为具有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任何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的志愿者组织不得吸收校外成员,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成立任何跨校际、跨地区的组织;

(二)保证工作机制、组织体系健全,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三)具有明确的组织发展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活动策划;

(四)保证组织内青年志愿者每人平均每月参加志愿服务2小时以上;

(五)申请加入的志愿者组织除需详实填写《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登记表》外,还有义务定期向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汇报工作。

第八条 志愿者组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每学年第一个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向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登记表》;

(二)将《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进行审批;

(三)由学院团总支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公章;

(四)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校团委审批;

(五)志愿者组织的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校团委审批通过后,由大队正式公示;对于未获批准的申请,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九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工作规定:

(一) 每个学期初按照中心要求上交各青年志愿者组织主要负责人资料。若在学期内变换联系方式或更换负责人,务必及时向大队说明,并附新负责人相关资料;

(二) 按时参加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召开的会议,有事须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例会缺席3次者,即予以通报所在学院;缺席4次者,即取消所在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先进集体参评资格;事后请假,中心不予承认;

(三) 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做好所在组织的活动备案工作,负责本组织各项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确保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进行。

第三章 申请加入的青年志愿者

第十条 青年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青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青年志愿者。

第十一条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具备与志愿服务行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并保证能够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遵纪守法,愿意接受所在青年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二条 申请加入的青年志愿者流程:

(一)申请人到所属青年志愿者组织领取《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申请表》,认真填写后上交至所属青年志愿者组织;

(二)各青年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资料上交至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查;

(三)经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成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

(四)申请完成后,各青年志愿者组织对外公布青年志愿者名单;

(五)各青年志愿者组织认真填写《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情况登记表》,向大队上交本组织青年志愿者详细信息。

第十三条 每名志愿者只需在一个组织进行申请,同时参与两个志愿者组织的志愿者,向任何一个组织提出申请均可。

第十四条 青年志愿者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参加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组织的活动;

(二)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三)对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四)请求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六)志愿者组织对其所属志愿者组织的决定和其他事宜有严重异议,可以向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提供正式的书面申诉材料;

(七)可以退出志愿者组织。

第十五条 青年志愿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二)遵守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

的声誉和形象;

(三)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四) 志愿者不得以个人身份接受社会人士给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赞助;

(五)每年的志愿服务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

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 各青年志愿者组织可以组织开展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有权推荐本组织的青年志愿者到其他公益部门和机构提供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可以自行联系服务岗位,经所属的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认可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也可吸收符合青年志愿者条件但未申请加入的青年志愿者参加。

第十七条 各青年志愿者组织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任何其它超出志愿服务范围的活动。

第十八条 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一周前,必须向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领取《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备案表》,认真填写活动计划等相关内容后向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备案,再交学院团总支(分团委)审批,。

第十九条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两周内,认真填写活动总结相关内容及《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备案表》交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归档。

第二十条 各青年志愿者组织每学期需自主申报两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活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青年志愿者组织年终考核。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将对各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其他活动进行抽查。

第五章 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 每年度末,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大队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依据《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例》对本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进行考评。

第二十二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提出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参评申请,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其提供的材料以及该组织在青年志愿者大队备案的活动记录、事迹材料等对志愿者组织进行评估。评比结果由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向全校公示。

第二十三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不服从校青年志愿大队统一管理的,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行为违背志愿服务宗旨的,以及违反本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和国家法规、学校纪律的,由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对其予以处罚,处罚方式从限期整改直至要求解散,并及时予以公示。

第二十四条 校级优秀志愿者初步评比由各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并将汇总材料向校青年志愿者大队报送,经审核认证后,由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向全校公示;校青年志愿者服务之星评比由学院推报志愿者参评,校青年志愿者大队组织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评比交流会进行评比后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条 青年志愿者长期不参加所在志愿者组织的活动,行为违反志愿服务宗旨,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和国家法规、学校纪律等,经所在志愿者组织提请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批准可以撤销其职务。被撤销志愿者身份的志愿者在处罚决定生效后一年内不得向大队提出重新加入的申请,一年后重新提出申请需经审批后才可恢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大队

二○一○年五月十日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院/年级/专业 籍贯 身体状况

政治

面貌 联系方式 手机: 寝室:

志愿

服务

意向

(可多选)

校园服务 □社区服务 □支教 □环境保护

大型活动 □医疗卫生 □慈善捐赠 □语言服务

法律咨询 □电脑网络 □文艺服务 □其他

请在所选项目前面“打勾”即可,其他项目需用文字填写

志愿服务时间 □周末 □节假日 □没课即可 □不限

特长

志愿

服务

经历

申请

承诺

(请抄写)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力量。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申请问卷调查表

1、你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了解多少?

A.很了解 B.基本了解 C.不了解

(若选C,请跳过第二题直接做第三题)

2、你是通过何种渠道了解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的?

A.朋友介绍 B.校内宣传 C.网上宣传 D.其他途径

3、你希望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活动周期是?

A. 一周三次 B. 一周一次 C.两周一次 D.每月一次

E.不定期

4、每个月你能够用于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时间是?

A. 2个小时以下 B.2-5个小时 C. 5-10个小时

D. 10个小时以上 E.视具体情况而定

5、你会定期上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校园网察看校内信息吗?

A.会 B.不会 C.会看,但不定期

6、你觉得以下何种活动方式比较适合你?

A.集中一段时间活动 B.定期参加

C.不定期,有活动就参加

D.其他

7、你觉得志愿者活动会对你的生活、学习产生一些不良影响吗?

A、会 B、不会

若会产生不良影响,这些不良影响是什么?

请举例

8、请提出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宝贵意见: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情况登记表

学院 姓名 班级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备注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基地

备案登记表

学院 志愿服务

基地名称 基地建立时间

基地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

方式

学院主要

联系人姓名 职务 联系

方式

基地详细

通讯地址

志愿服务

基地介绍 (800字以上,可另附页)

主要志愿

服务项目

学院

团总支

(分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青年志愿者

大队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书面稿请于 月 日前交至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并发送电子版至青年志愿者大队邮箱 ;

2、基地建立时间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登记表后请附协议书复印件;

3、新成立基地或基地协议到期后更新、续签,都必须重新进行基地备案登记。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流程

备注:每学期初需制定本学期活动计划,并自行选择两个活动接受校青年志愿者大队的考核。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将对其他活动进行抽查考核。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

备 案 表

活动名称: 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活动时间:

活动编号: 200 年 第( )号

活动计划

参与人数 服务总时数

活动地点 是否申请考核

活动主题

活动

计划

(可另附页)

宣传

计划

学院团总支

(分团委)意见 签名: (盖章)

200 年 月 日

校青年志愿者大队意见 签名: (盖章)

200 年 月 日

活动总结

实际参加志愿服务人数 实际参加志愿服务总时数

活动

总结

(可另附页)

其他

1、照片上交情况 (发送至校青年志愿者大队邮箱)

A 已经上交 B未上交

2、活动是否被报道:

A 是(注:若被报道,附相关报道材料 ) B否

学院团总支(系)意见

签名:(盖章)

200 年 月 日

校青年志愿者大队意见

签名: (盖章)

200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青年志愿者大队,一份学院留存

报道材料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

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我校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加强各青年志愿者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学习、交流、协作与竞争,根据《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评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引导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朝着系统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化方向发展。

第三条 凡我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除自动放弃的,均可参评,评选范围为年度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章 分 则

第一节 先进集体评比

第四条 先进集体的评比对象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

参加先进集体的评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导重视,发动面广,志愿者服务网络健全,管理和激励制度健全,活动规范化、队伍正规化、阵地长期化、运作项目化。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在志愿服务中贡献突出,并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所在的志愿者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数达到评比通知规定时数,在志愿服务中贡献突出。

第六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向校青年志愿者大队提出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参评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评比材料,各参评集体在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评比交流会上,选派代表进行汇报发言。评审后,由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向全校公示。

第七条 评比方式

本考核制度采取日常量化考核、活动考核和互评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日常量化考核为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对各青年志愿者组织的日常相关工作的评分,所得分占总分的30%;活动考核为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对各青年志愿者组织活动考核所得分数的平均分,所得分占总分的30%;互评为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评比交流会上各青年志愿者组织之间相互打分,所得分占总分的40%。

第八条 日常量化考核内容

(一)组织建设

1、各青年志愿者组织相关人员的会议出勤情况。基准分为15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及时上交工作计划、活动备案表等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大队所要求上交的材料。基准分为40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未上交的扣3分/次,未及时上交的扣2分/次,材料内容含糊、制作潦草扣1分/次。

3、按时规范地开展青年志愿者招募工作,建立本组织志愿者档案,并积极对志愿者组织培训。基准分为15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 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展招募工作的扣4分,未建立本组织志愿者档案的扣4分,本组织志愿者档案建立不完整的扣3分。

(二)宣传工作

积极在校内外媒体(不包括网络媒体)上报道本校青年志愿者工作、活动以及各种先进事迹,满分为20分。

1、国家级媒体每信息加10分

2、省级媒体每信息加5分

3、市级媒体每信息加3分

4、校级媒体每信息加1分

所有报道活动必须是事先向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备案后开展,并在报道中出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志愿者”字样。凡一稿被多家媒体录用者,取其最高分。

第九条 活动考核内容

(一)活动跟踪

由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对学院自愿申请参与考核的活动和随即抽查的活动进行跟踪考核,活动结束后由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填写《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跟踪考察表》。

1、人数:以申报参加人数为标准,满分10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缺席的扣2分/人;

2、穿戴: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必须佩戴象征性物件,如小红帽、工作证等,满分10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未佩戴或佩戴不规范的扣2分/人;

3、迟到早退:以活动时间为准,满分10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的扣2分/人;

4、活动流程:

(1)前期准备:考察活动是否安排妥当,如与外界联系及人员安排、物资准备是否到位,满分10分

(2)进展情况:考察活动进展是否顺利和参与活动者的临场应变能力,满分20分

(3)活动特色:考察活动是否具有创新意义和社会意义,满分20分

(4)活动积极性:考察参与者在活动中参与活动的力度,满分10分;

5、宣传:主要考察宣传力度,及横幅海报的质量,满分10分。

年度考核成绩根据各学院的每次活动考核分数取平均分,所得分占活动考核总分的70%。

(二)活动次数

根据各学院的活动次数,按从高到低取分。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到第六名为95分,第七名到第十一名为90分,第十二名到最后一名为85分。各学院申请活动跟踪考核次数少与三次的,则自动降为60分。所得分占活动考核总分的30%。

第十条 互评内容

召开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评比交流会。各参评青年志愿者组织代表进行工作陈述。陈述内容包括制度建设、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面、活动过程、活动特色、总结工作、社会反映等方面。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第二节 先进服务站评比

第十一条 先进基地的评比对象为已在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备案的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基地)。

第十二条 参加先进基地的评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成立1年以上,与结对单位签定有书面协议书,在阵地建设、志愿服务项目建设、服务的社会覆盖面、青年志愿者的动员面、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青年志愿服务站。

第十三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向校青年志愿者大队提出青年志愿服务先进服务站参评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评比材料,在校青年志愿者大队组织的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评比交流会上,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选派发言人就基地进行汇报发言,由现场评委评选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先进青年志愿服务站”后,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向全校公示。

第十四条 评比内容

(一)基地管理:主要对定期开展活动、按期上交基地资料、活动次数和质量等情况评分;

(二)群众参与度:主要对基地群众对我校志愿者组织活动的组织、开展过程中的参与度、积极性等情况评分;

(三)活动创新性:主要对具有创新性、品牌性等特点的精品活动开展情况评分;

(四)群众反映:主要对基地群众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程度、对志愿者服务的投诉率等后期反馈情况评分;

(五)活动宣传:主要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各项宣传报道等情况评分。

第三节 先进个人评比

第十五条 先进个人的评比对象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

第十六条 参加先进个人的评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正式参加青年志愿行动服务一年以上,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评比文件规定时数以上(需有确切记录),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贡献,有良好影响的青年志愿者。

第十七条 各青年志愿者组织根据各志愿者在服务工作中的表现,在组织内进行初选,推荐若干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优秀青年志愿者和“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之星”的评选,并将其申报材料上交至校青年志愿者大队。

第十八条 校青年志愿者大队依据青年志愿者服务事迹、材料等对优秀青年志愿者候选人进行审核认证,并向全校公示。

第十九条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之星”的评选将采用现场汇报的方式,由校青年志愿者大队组织的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评比交流会评比产生。评审后,由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向全校公示。

第四节 优秀服务项目评比

第二十条 优秀服务项目的评比对象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志愿服务项目。

第二十一条 参加优秀服务项目的评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创新性,经过近几年实践证明,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富有地域特点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向校青年志愿者大队提出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参评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评比材料,在校青年志愿者大队组织的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评比交流会上,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选派发言人就服务项目进行汇报发言,由现场评委评选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后,校青年志愿者大队向全校公示。

第五节 表彰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当选的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大队

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则:

志愿服务管理可实施性意见

为增强青年志愿者大队工作的有效性,规范志愿者服务,加强大队自身的建设,能够真正的做到志愿服务,让志愿服务精神传递到更多的地方。特对我们的志愿服务管理提出以下可实施的意见。

一、河南经贸学院西校区参与活动人员管理:

(一)时间观念强。

1.参与活动能够人员要求不迟到不早退。

2.活动前由大队实践部人员进行点名考勤。

对每次活动的确切人数进行考勤,活动出发前有大队人员进行点名,

3.活动结束后按照出发时的名单进行点名。从而确保人数的准确,并在活动结束后交到办公室,作为加分的依据。

(二)纪律观念强。

1.队伍行进中队伍整齐,精神饱满。

2.由实践部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辅助各个负责人进行活动。

3.参与活动人员荣誉观念要强。

学生外出活动代表的是河南经贸的形象,必须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4.各个学生干部要求全部佩戴工作证。学生干部要 以身作责,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大队人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将大队精神展现给大家。

(三)集体观念强。

1.参与活动全体人员是一个团队,要有集体荣誉感。

2.参与活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主义观念,要以集体为导向,不可未经允许私自离开,如有需要应向当时的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安全意识强.

1.实践部负责出行安全,组织好志愿者有秩序地出行,不要让任何志愿者掉队,负责人应承担好相应的责任。

2. 行进路途中实践部应提醒志愿者注意个人言行举止,禁止打闹,注意个人安全。

3.及时提醒每个志愿者注意个人财产安全。

(五)志愿服务意识强。

1.所有志愿者应谨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要用心的参加,将每个人的爱心能真正的奉献出来。

2.活动开展前主要工作人员对志愿者志愿服务意识、精神进行培养调动,充分提升活动气氛。

3.活动结束后主要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活动点评,让参与活动人员有所感有所悟。

(六)工作交流意识强。

1.在活动进行时大队人员应该及时与活动对象的负责人进行必要的交流与沟通,探讨制定活动开展具体流程与实施方案。

2.活动前了解活动地点的详细情况,能够知道他们所需要的服务,并对此进行具体活动安排。

3.在以后的活动中制定相应的方案。要遵守因地制宜的方法,根据不同的地方实行不同的方案。

二、活动加分的评定管理:

(一)评分人员:

1.青年志愿者大队:实践部2人,策划部和办公室各一个,各系中队1人。

2、其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工作。

(二)评分人员工作安排:

1.评分人员必须参加活动,主要负责人给每个成员分派除评分外其他志愿服务工作,做到人员充分利用。

2.评分人员要将活动中的亮点与不足分列下来,以作为加分的参考。活动结束后,评分人员到办公室进行讨论加分分值。

3.各个中队在每次活动后可以对大队人员进行打分,指出哪些地方需要改进,能够挖掘大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可以更好的开展工作,提升活动的质量。

三、提升活动质量

1、在每个月月底各个系与实践部人员召开会议

2、各个系部指出在这个月中各个活动的可取之处,有哪些可以继续延伸,哪些需要改进。

3、各个系也可以学习别人有用的意见,了解自己的不足与缺点在哪里,以便更好的提升自身的活动质量。

4、让各个中队了解到其他各系的活动,能够看到自己与他人的差距,能明白自己可以拓展哪个方面的活动。

5、在每个月月底对工作进行评定,可以选出优秀系部,对优秀系部做出嘉奖,评成优秀系部,促使各个系部进行比较。能够更好的促进活动质量的提升。相应的也从优秀系部中评选出优秀个人,评成优秀志愿者之星。在学期结束时,对部门的评定可以以此为参考。

四、附则

以上是对志愿服务管理的部分意见。仅做参考,在活动开展时应以实际情况为准。各个系部应共同努力,使青年志愿者大队成为更加强大的一个团队。我们应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社会上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新风和正气,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同时也是青年在志愿服务社会、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观念,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大队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青年志愿者大队加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管理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加分的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学生志愿者活动加分情况;

第三条:每次活动由院青年志愿者大队派出学生干部进行监督与核查,并根据活动效果加相应的志愿者积分。

第二章 细 则

一、青年志愿者志愿活动加分必须符合的条件:

1.申请加分的志愿者必须是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大队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

2.参与志愿活动的志愿者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志愿服务活动,具备与志愿服务行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具有一定的工作效率;

3.参与志愿活动的志愿者遵守校规校纪,愿意接受所在青年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4.志愿活动具有明确的组织发展思路,出台切实可行的活动策划方案,并已通过院团委的活动审批;

5.志愿活动具有明显活动效果,所有收尾工作已经完成,提交活动总结性报告,并且通过青年志愿者大队的回访核查。

二、志愿活动加分办法:

1.志愿活动加分按“活动时间”与“活动效果”累计加分;

2.“活动时间”按活动正式开始之时计起,即:已到达活动场地,所有工作分配到位,所安排活动内容正式开始;

2.校内活动:活动时间最高积0.3分,活动效果最高积0.3分,累计加分最高积0.6分

3.校外活动:加分按校内活动分值内容两倍核算,即:活动时间最高积0.6分,活动效果最高积0.6分,累计加分最高积1.2分;

4.校外活动“活动时间”按校内活动时间两倍参与评定;如:校内活动时间持续0.5小时以下的且有一定活动效果积0.05分,变更为:校外活动时间持续1小时以下的且有一定活动效果积0.1分。

三、志愿活动活动具体加分细则:(按校内活动分值)

1.活动时间:根据活动持续时间长短加分,活动效果作为加分参考。

(1)活动持续时间长但没有起到活动效果的积0分;

(2)根据在活动之前上报的名单考核实到人员,活动无故迟到或者早退者积0分;

(3)活动时间持续0.5小时以下的且有一定活动效果积0.05分;

(4)活动时间持续0.5至1.5小时且有一定活动效果的积0.1~0.15分;

(5)活动时间持续1.5小时以上且有一定活动效果的积0.2~0.25分;

(6)活动时间持续2小时以上且活动效果显著,得到领导老师认可的积0.3分。

2.活动效果:活动结束后,由本次参与活动的青年志愿者人员进行商讨,针对本次活动以“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共同确定本次活动的效果和相应志愿者积分。“优秀”积0.6分;“良好”积0.5~0.4分;“中等”积0.3~0.2分,“较差”积0.1分;无活动效果不参与评定,积0分。

“活动效果”具体评分准则:

(1)志愿活动符合组织发展思路,外加0.1分;

(2)志愿活动效果明显,外加0.1分;

(3)活动志愿者活动积极性强,与队友团结互助,工作态度认真,效率高,外加0.1分;

(4)每次活动评出本次活动有突出贡献者作为优秀志愿者,个人外加0.1分;

(5)活动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树立组织形象,外加0.1分;

(6)活动影响力大,得到领导老师认可;涉及到媒体采访;被服务单位赞扬送锦旗等情况,外加0.1分。

四、注明:

1.每次活动加分之前院系各部门各组织必须向院青年志愿者大队提前提交纸质书面加分申请,否则青年志愿者大队将不接收其活动后的加分表。

2.活动时青年志愿者大队派学生干部监督检查院系志愿者活动,如遇到不配合工作的情况时记录双方人员信息,待核查人员上报情况并核实后,取消事件错误一方参与本次活动资格且不予累积志愿荣誉积分并书写检讨书,否则取消本学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资格。

3.院系各部门各组织活动涉及到志愿者积分的志愿者名单,统一在活动之前交予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备档留案活动信息,活动后由院青年志愿者大队统一上交积分表,各部门各组织不可私自上交志愿者加分表。

4.院系青年志愿者大队各级干部每次参加活动积分减半。

第三章 附 则

1.以上相关规定考核监督由院青年志愿者大队负责;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大队。其他志愿者活动积分参照《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学生荣誉积分办法》。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大队

二○一○年五月十日

青年志愿者考核评定细则

为了加强校园和谐与社会美好建设,进一步促进青年志愿者工作规范化、合理化,充分发挥志愿者团队凝聚力,推动并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贯彻“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的志愿者行动口号,从而树立青年志愿者风范,本着“全心全意为志愿者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好志愿者团队职责。

现制定志愿者考勤评定细则如下:

一.例会考勤细则

1.考勤人员:办公室委员

考勤对象:院青年志愿者大队所有人员和各系中队长

考勤时间:每周一 13:00

考勤范围:例会纪律,卫生,请假等情况

2.办公室考勤期间到达会场人员一律视为迟到,迟到一次交检查1000 字,迟到两次写一份志愿者思想报告3000字,并在下次例会进行批评;迟到三次者自动离职处分。

3. 会议期间手机调震动,无视会场纪律者,会后交一份检查1000字。

4.例会请假必须提前把请假条提交到办公室,不得代交,转交,未请假者私自旷会者交一份检查3000字。早退者写检查1500字。旷会二次着自动离职。

5.每次例会,必须进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须定期上交各部进行检查,遵守会场纪律,出现违纪行为记入青年志愿者年终考核范围,并纳入荣誉积分加分评定细则。

二.志愿者服务评定细则

1.各志愿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不得请假,迟到,顶替,出现上述情况扣除本次活动个人积分0.1分或不加分。

2.各志愿者在服务活动范围须遵守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不得私自做与活动无关的事,违反活动会场纪律,不听从组织安排,经提醒无效者扣除本次活动个人积分0.2分或不加分

3.各志愿者应注重志愿者服务质量,热情,耐心的进行志愿服务工作,弘扬志愿者精神,若出现做与志愿者反面行为的活动者,扣除本次活动个人所得积分,并写5000字检查和通报批评。

4.本考勤细则最终解释归志愿者大队所有。

青年志愿者大队

二○一○年五月十日

青年志愿大队出勤制度

一、青年志愿者大队隶属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大队出勤制度》附属于学院制度,由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具体执行。

二、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在课外、自习时间开展、不得占用课堂时间(含进修课)进行活动。各部应严格遵守出勤制度、办理出勤条、不得随意要求出勤。

三、出勤由各部部长统一将出勤人员名单交到大队办公室,并注明出勤时间(具体),活动。由大队办公室统一办理开出勤条, 开具出勤条后统一由所在部部长领取。

四、各部队员需要出勤时,应由部长提前一天报到大队办公室,活动后不再补办出勤条。

五、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拥有此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青年志愿者大队

二○一○年五月十日

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合理的利用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物品的资源,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加强对物品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以保障青年志愿者大队各项活动和工作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办公室本着“指引、服务、公正、团结”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 日常物品管理 1、日常使用原则

(1)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所有物资归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所有,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物品管理应遵照勤俭节约、因时制宜、注重实效、严于管理、便于使用的原则。

(2)办公室的固定资产,包括桌子、椅子、柜子、队旗等,使用时要注意爱护,如有损坏,应列出清单上报办公室并照价赔偿。

(3)办公室消耗物品的管理,例如胶水、胶带等,使用时应注意节俭的原则,请各部部长注意监督。 2 、物品保管

(1)一届青年志愿者大队之初,进行资产交接,前任负责人与现任负责人交接、核实完毕后,在办公室备案,并报院综合核算部。

(2)每学期末对青年志愿者大队所有物品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建立或更新档案。各部使用物品均要在办公室登记,各部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

(3)每月进行一次物品清理,核查物资流失情况。

(4)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各种物品摆放整齐,登记齐全,记载清楚,每月检查一遍,保管完好。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各成员有义务爱惜、整理办公室的每一件物品。二 物品发放及回收 1、各部在活动之前将所需物品清单报到办公室负责人员,在领取物品时需填写《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物品出借单》,注明时间、借物人、举办何种活动,所需何种物品及数量等。 2 、各部在活动之后,清点物品,统一交还办公室,并做好详细记录,注明还物时间、还物人、所还何物及数量,并与活动前所借物品的清单对照,看物品是否齐全,若有物品流失,属于个人原因的,视其具体情况而划分赔偿。 3 、活动所需物品有属于外借的,由借物人负责返还该物,如出现损坏、流失等情况,由本人负责。三 物品外借管理 1、院会各部或者其他组织需借用物品的,需部长或同级以上人员持书面证明向当日值班的办公室人员申请方能外借。 2、办公室设专门的《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物品出借单》,记载外借物品及其归还情况。《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物品出借单》有借物单位,借物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借出时间,本单位经手人,拟归还时间,归还情况等几项内容。 3、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物品外借实行“借出人负责收回”制。四 物品值班保管 1、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物品的当天管理,及时清点,做好记录,属于个人过错造成的遗失,及时进行赔偿。 2、办公室物品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离办公室,如需带离,需通知办公室主管人员。 3、如需外借物品的,值班人员需通知办公室主管人员,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借,并依照上面的“物品外借管理”执行。

4、各部门日常工作若需要打印、复印的,应将相关资料要求在活动前两天的值班时间内交到办公室。办公室值班同学要在物品管理本上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办公室主管人员。

五 物品赔偿制度

物品在活动中损坏,由本次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原则上不得损坏所用物品(非不可抗拒外力除外)。

活动过程中出现明显人为物品损坏的,则进行责任人追究,查明属实后进行双倍赔偿,并扣除本次活动荣誉积分,以观后效。

六 物品报废处理

废旧物品、没有实际用途或已达不到工作要求的物品及设备,上报废物品清单,由办公室安排人员统一报废或变卖,变卖所得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七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大队所有,从即日起生效。

青年志愿者大队

二○一○年五月十日

青年志愿者大队办公室物品出借表

出借人 电话 借出日期

借出人 电话 归还日期

物品名称 所用项目 物品数量 备 注

责任人 电话 物品归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