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河南工程学院金融投资研讨会

河南工程学院金融投资研讨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河南工程学院金融投资研讨会


金融投资研讨会成立于2007年11月2日,学会成立起便迅速发展成为学院一颗璀璨的明珠。协会在第一次招新中就招收了126名会员,创造了学院招新工作的新记录,目前是河南工程学院最大的一个社团。协会也是院里最有潜力的一个社团,协会与证券公司和银行合作为会员提供了一些专业的知识讲座,同时也为他们培养人才。协会的宗旨是:增强投资理念,提高投资技能,服务经济建设,弘扬理财知识。

金融投资研讨会

协会由经济贸易系金融投资资深专家—何建教授和在投资方面有一定研究的孙春甫老师做顾问。

协会的工作理念是:组织会员学习金融理财知识,掌握证券操作技能,给会员创造实习平台,搭建会员与证券公司交流的桥梁,也可以给有意去证券公司工作的同学提供一个就业的机会。

协会在08年5月份结束的“博爱杯”模拟炒股大赛中取得了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协会会经常联系郑州地区各高校进行交流,举行金融方面的比赛以及和证券公司,银行联办的讲座。这一切都是为了丰富和拓展会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金融投资研讨会暂时设立以下的部门和职务:

会长一名,副会长俩名,设有宣传部,组织部,策划部,财务部,办公室和金融投资技术分析小组。由于学院社联整合,协会决定在纺织校区招副会长一名,望各位对金融理财方面有爱好的新生踊跃报名。

河南工程学院金融投资研讨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会机构及会员的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金融投资研讨会是一个挂靠于金融与证券专业的协会,受学院校团委统一管理,遵守学院有关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学生学术性社团。

第三条.宗旨是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知财理财能力,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投资理财水平;性质:本社团是学习与实践一体的多元化社。

第四条.本会的全体机构、会员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本会的全体机构、会员在章程面前一律平等。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凡是承认本学会章程,愿为其工作并积极参加学会活动的有志之士均可申请加入本学会。

第二条.成员享有如下的权利:

(一) 参加本会全体会员会议;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 对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 监督学会的日常活动。

第三条.成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服从并执行会员大会和会长以上级会议的决议;

(二)参加本会会员会议;

(三)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完成学会交给的任务;

(四)维护本会的利益和声誉;

第四条.会员采取部门编制,由部长负责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第五条.无故三次不参加本会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无故一次不参加会员大会,视为自动退会。退会者,由秘书处备案,并收回一切有关本会的证明。

第六条.本会实行入会、退会自由,不受限制和干涉。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成员步骤:

(1)填写报名表;(2)秘书处注册;(3)加入协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全体会员会议

第一条.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听取并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

(二) 修订章程;

(三) 监督章程实施;

(四)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章程的修改,由2/3以上的部长或者1/3以上的会员提议,并经全体会员的2/3以上同意后,成立章程修改组。章程必须经全体会员的2/3以上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会长

第一条.会长是本会的负责人,代表本会。

第二条.本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至2名,会长每届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向理事会提出各部负责人人选;

(二) 编制本会的发展计划及活动安排;

(三) 提议任免部长、副部长;

(四) 领导和管理日常事务;

第三节 部门设置

第一条.本会分设技术分析小组和基本面分析小组两个学习群组。

(一) 技术分析小组负责对证券市场技术指标的分析和总结;

(二) 基本面分析小组负责收集一切有关证券市场的信息资料;

章程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会行为,提高学会工作效率,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以章程为基础,如与章程有不符的,以学会章程为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会员。

第四条:在本实施细则面前,全体会员一律平等。

二、换届

第五条:新一届的会长由前一任会长提名。

三、会议

第六条:例会两周召开一次,如遇放假等客观原因,可提早、推迟或增加。

第七条:会议必须提早一天通知到达开会人员,并说明开会的主要议题。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到达的,可以推迟半天。

第八条:会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召开,不管人员全到与否。在会议规定时间的五分钟之后到会的人员,由秘书处登记迟到。

第九条: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当准备好一切有关会议议题的资料,以提高工作的效率。

第十条:各活动需要宣传的海报,至少要提前二-三日贴出,因特殊情况或需要(如系列广告),可以另行决定。

四、细则的修改

第十一条:经济学会章程实施细则的修改由理事会2/3数通过。

第十二条:实施细则的修改,可由五名会员,三名理事或各部长、秘书长、会长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阐明修改理由、内容。

第十三条:细则是否修改,理事会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以上各项条款由理事会进行监督或修改。

五、奖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以奖罚分明、评定客观、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为原则。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根据章程规定做到奖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第十七条:本学会全体会员在活动、会议开始五分钟后到达的视为迟到,并由秘书处登记存档根据章程规定,迟到、无缺勤者,给予自动退会等的处罚。

第十八条:因事不能参加活动都必须在事先向有关活动、会议的负责人,主持人请假。否则视无故缺勤,并给予相关的处罚。

第十九条:任何会员如做出有损学会形象或声誉者,将由其主要负责人规范其行为,视情节严重者,由理事会讨论,超半数同意,令其退会。

第二十条:任何会员如发生第三、四、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本学期优秀会员、部员、项目小组的评比。

第二十一条:每学期将由各部向例会推荐一到两名优秀部员,并由例会研究决定评出本学期三到五名优秀的部员。秘书处在例会结束后的三天内向全体会员公布优秀部员名单。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根据协会的工作情况,评出五到十名优秀会员。

第二十三条:优秀会员的评定由例会根据项目工作报告名单,并由理事会半数通。在三天内公布名单。

第十条:项目小组每次工作完成,都要向例会递交工作报告。然后例会根据其工作情况按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实施细则的监督机构,接受各方面的检取。视情况的严重性,根据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罚、罢免等决定。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在金融投资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