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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怀疑:从辛普森案批判美国司法体系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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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怀疑:从辛普森案批判美国司法体系




图书信息


作 者: (美)亚伦德肖维茨 著 高忠义,侯荷婷 译

丛 书 名: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ISBN:9787511805782 出版时间:2010-04-01版 次:1页 数:198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法律文书写作

内容简介


当足球明星辛普森被判无罪时,许多人对于司法制度没有彰显正义大表不满,他们深信辛普森的确杀害了妻子布朗及其男友,也因此认为陪审团的无罪裁定是一项司法上的谬误。这本书正是为这些不同意辛普森案的人所写的。在美国,德肖维茨是一位广为人知的杰出辩护律师,他被推选为辛普森的上诉律师,为他的败诉作准备。现在德肖维茨教授卸下原本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不再只是为辩护律师团辩护,根本也不要求审判还给辛普森一个清白。相反地,在《合理的怀疑:从辛普森案批判美国司法体系》里,他以此备受瞩目的刑案为基础,探讨几种对美国司法体制影响深远的社会力量——包括媒体、金钱、性别和种族,并且进一步勾勒出当今美国的刑法制度的优缺点。

作者简介


亚伦德肖维茨,是美国的一位广为人知的辩护律师,也是著名畅销书的作者,著有《厚颜无耻》(Thutzpah)、《颠覆命运》(Reversal of Fortune)、《最佳辩护》(The Best Defemse)等作品。他担任过《耶鲁法学论丛》(Yale Law Journal)的主编、1962年自耶鲁法学院毕业。二十八岁时即成为哈佛法学院教授,是这所名校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教授。德肖维茨目前仍任教于哈佛法学院。

译者简介:

高忠义,台湾大学法律系专业,译著:《脑内犯罪惊奇》、《刑事侦讯与自白》(商周)。

侯荷婷,一九七七年生,一九九八年毕业于台湾大学外文系,现为美国麻州芬明罕大学国际教育研究所硕士班学生。曾服务于中外文学月刊社、通讯公司的创意企划与翻译,并从事短篇小说的创作与公关稿及广告文案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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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推荐序 世纪大审判的反思

导论

第一章 传言满天飞——辛普森案早在审判前就已经决定了吗?

这是二十世纪九伎年代具代表性的案件,它牵涉这个年代最具争议性、各方意见最分歧的话题:虐待配偶、种族政治、经济地位不均、科学发明、对律师的批评,还有资讯立即传输。这确实是个很难的案子。

第二章 发现真实——刑事审判的目的在于寻求真相吗?

辛普森案,就像其他许多案子,不管电视摄影机的荧幕怎么拍,输赢是在法庭外决定的,甚至早在审判还没开始前就决定了。我们的法庭证据专家及早进行搜证,从而让警方的侦查结果受到严重的质疑,同时借由法律上的策略,让检方在公开预审时就被自己的错误锁住了,我们赢在这些早期的成果上。

第三章 真正的警察会撒谎——为什么警察不据实公布搜索及逮捕过程?

真相的发现虽然是刑事审判一个重要的目的,但绝非唯一目的。有罪的条件必须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但这与客观真理的追求有所不同,因为这明显偏好某种特定的真相。

第四章 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

况且,那些说谎的警察和纵容警察说谎的检察官都很少受到惩罚,而那些法官佯装相信警察的证词也从来不会受到批评。这就是为什么警察作伪证的风气会持续泛滥,而这也必然是克拉克为什么会决定冒险让富尔曼出庭作证的原因。许多人都同意,这项决定是造成检方失败的关键原因。

第五章 种族因素的影响更甚于性别吗?

各位陪审员,如果你们的合理怀疑未能被排除,因而不相信检方的论控,你们的誓词也要求你们必须作成被告无罪的判决。

第六章 媒体舞台上的法庭大戏——为什么一般大众的观感与陪审团的认知之间有如此大的落差?

这是两场完全不同的审判:一场是在陪审团前进行的,一场是在社会大众前进行的。有些观察者既看到陪审团的审判也看到媒体的审判。有些则只看到媒体的审判;陪审员则只看到法庭内的审判。

第七章 金钱能够换取无罪判决吗?

在辛普森案中,被告有足够的财富让他的律师可以聘请世界首屈一指的鉴识专家,挑战检方所有证据的每一个细节。如果他没有这些资源他可能赢不了这场官司。就这点来说,他的金钱确实帮他保住了无罪判决。

第八章 检辩双方的角色——检察官与律师都只专为他们的当事人辩护,而枉顾正义吗?

检方与辩方都被认定应该为他们的当事人辩护。但是检察官也被认为应为正义辩护,而辩方律师则甚至不被允许追求正义,如果这么做会危及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话。所以当威尔批评柯兰是个“好律师”,却是个“坏公民”的时候,他其实是用最高的褒扬在责难柯兰。

第九章 如果陪审团宣判辛普森有罪呢?

审判程序结束后,就有记者问我们有关上诉的策略:“你认为伊藤法官针对富尔曼录音带所做的裁定,是适当的上诉理由吗?”“伊藤法官准许陪审团看那卷未经派拉提斯具结的录音带,也没有经过交叉讯问过程,这样的裁定你觉得如何?”……可是,这是一场冗长而昂贵的初审,很难再这样玩一次。

第十章 一件开“恶例”的“大案子”?

时间将会让人冷静下来,离开这场闪光灯照耀下现代史上最受公众关注、也最具争议性的刑事审判,回顾整个美国的大局势,看看这套制度所反映出的一些正面特质,并且仔细思考哪些改变能增进整个司法体系的效率,同时也保持它在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微妙平衡。

后记 你会怎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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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辛普森谋杀案”是二十世纪九。年代最轰动,举世瞩目的案件,当时被称为“世纪大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辛案具有典型好莱坞耸动的戏剧元素——知名的黑人足球明星涉嫌谋杀其白人前妻及其男友;凶嫌企图逃亡,在高速公路上演出一场实况转播的警匪追逐;足球明星被以双重谋杀罪嫌起诉,他聘请全美最杰出的律师,组成梦幻律师团;唇枪舌剑的检、辩双方律师、种族歧视的警察、被告的虐妻记录、DNA证据和权威的专家证人(包括国人熟知的华裔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以及检方所谓如山铁证,陪审团却在短短四小时讨论后,即判定无罪。

除了案件本身,整个美国社会也卷入这场挑起种族伤痕的审判。绝大多数的美国白人相信辛普森有罪,相反的,绝大多数的美国黑人相信辛普森是无辜的。宣判结果使无数美国白人惊愕失措,怨愤莫名;也使许多美国黑人鼓掌叫好,感谢正义伸张。

事过境迁,当年的新闻热度已经消散,后人恐怕也不易理解本案为什么引发有史以来最广泛、热烈的媒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