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和平区卫生局

和平区卫生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和平区卫生局




机构简介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是主管全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其直属单位有14个,其中医疗单位10个。有医务人员2300名其中在职1433人, 病床567张,承担全区43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慢性病干预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项工作。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 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

(三) 卫生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执法。

(四) 推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保教工作。

(五) 编制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的实施,促进中西医结合。

(六) 实施全区卫生行业管理,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职业道德教育;

(七) 负责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与紧急防疫。

(八) 负责区属医疗单位技术职称的考核、评审、申报工作。

(九) 负责组织推动有关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配套改革。

(十) 负责组织公民义务献血工作。

(十一)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介绍


一、 单位名称:天律市和平区卫生防病站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

二、 行政审批项目:食品卫生审发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审发卫生许可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四、 收费依据 天津市卫生防疫防治机构收费标准(1989)卫物价字252号

五、 咨询服务:天津市和平区政府经济服务中心(电话:)

六、 服务措施:

1、实行监测采样品种、收费现场登记,建立经营户明细帐制度。

2、公布管片监督员姓名和电话,明确承诺内容,建立服务热线。同时建立联系服务档案,记录每次联系时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合理的建议要认真吸纳采用,确属自身工作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所、站要定期进行检查。

3、每年4月份开展的“企业满意在和平服务月”活动贯穿于全年,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实行主管局长、所长对百强、双保企业定期登门联系制度,进行走访,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4、对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实行一次性告知咨询服务。发给一份办理卫生许可证须知、相关的表格、相关审批项目须知。

5、深入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的现场勘察、指导布局。手续齐全、终审合格后,1—3日内发给卫生许可证。

6、企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随到随检,待体检合格后,予以健康体检合格证签章。

7、凡区引进涉及到市卫生局审批项目,如桶装饮剁水,外地进津食品等项目,由区局公共卫生监督所,区卫生防病站协助协调市卫生局解决,坚持急事急办,特串将办的原则。

8、对于区内招商户,主动上门服务,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要求,指导企业布局定图,并将卫生许可证送到企业。

9、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主动接受区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

10、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对个别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七、卫生许可证审办工作程序。

1、凡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均需凭工商申请表、房屋使用证、房屋租赁协议,到和平区人民政府经济服务大厅咨询,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及相关表格。

2、凭“卫生许可证”申请到证照科办理相关手续。

3、经证照科审批合格后,办证人员持全部资料到经济服务大厅领取“卫生许可证”。

八、体检工作程序。

1、办理体检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到财务室交费,领取体检表、体检本和便盒,按规定标准收费。

2、被检人员持体检表(项目填写清楚、整齐)、带装有新鲜便样的便盒按顺序到体检科进行体检抽血。

3、被检人员采血后,按压针眼3-5分钟后到X光室拍照胸片。

4、凡周一、二体检的被检人员本周五到体检科看结果;周三、四体检的被检人员下周二看结果;周五体检的被检人员下周五看结果。

5、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持体检本(项目填写清楚、齐全)带1寸照片一张到经济服务大厅(贵阳路143号16号窗口)加盖健康检查合格证。

九、卫生监督员文明服务廉洁执法守则。

1、遵纪守法、文明服务、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忠于职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3、风纪严谨、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恪守职业道德。

4、严格遵守监督执法程序、标难、规范。

5、按规定标准采集样品、监测结果及时通知被监测单位。

6、要公开办理卫生许可证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领证手续。

7、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销售与监督工作无关的物品。

8、不与被监测单位或经营者建立经济关系,不准经商办企业和参与各种有偿的中介活动。

9、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影响公务的招待和宴请。

10、履行有关的保密义务,遇有与被监督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它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十、误事追究制度。

1、引进到区的项目,随到随办,热情接待,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不办;凡是放跑企业,拖走企业、气走企业的,将严格追究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所、站对科室的考核中去,与经济挂钩。

2、对于处罚有误或部分处罚有误的案件,由经办人写出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及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视其情况将扣除本人1-3个月的津贴,遇有赔偿问题由本人负担赔偿费的3—5%。

3、凡零售定型包装食品,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变更地址、品种的除外)的经营者待领取健康合格证后,现场办理发放卫生许可证。推拖、刁难、不办者,将按规定对科室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4、对于来所、站办事企业要热情接待、文明用语,不允许冷、硬、顶、拖、刁难,以任何理由拖延不办。

5、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监测工作中,要着装整齐,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要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并应找到该单位法定负责人或代理人陪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当场向被监督单位指出,并在卫生监督意见书上提出改进意见,由被监督单位陪同检查者签字。

6、落实监测采样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标难规定的样品量采集样品,认真填写采样记录表,并将记录表第二联交被检单位做为采样依据,凡超出采样标准量,造成影响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投诉电话:审发卫生许可证(和平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