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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厅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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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厅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6号),设置海南省交通厅。海南省交通厅是主管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省交通战备办公室是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正厅级办事机构,挂靠省交通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监督执行全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省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海事、民航、铁路等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工作。

(三)负责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监督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自驾租赁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

(四)监督全省港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航道、船舶引航服务的行业管理;承担港口设施安保、危险品运输监督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负责国省公路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道以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省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建设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指导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受交通运输部委托,负责港口公安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省际、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市县交通运输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厅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厅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综合规划处

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交通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设计审查、报批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标准和工程定额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使用(深水)岸线的审查及上报工作;负责使用(深水)岸线的水运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审查和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工作。

财务处

拟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的筹集、融资、调度,负责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有关工作;负责全省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及省财政下拨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组织人事处

(老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负责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及工资福利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及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关老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厅属单位老干部管理工作。

建设管理处

组织拟定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的行业政策、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监管,维护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监管工作;负责国、省道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的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县道以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运输管理处

(出租车指导办公室、绿色通道管理办公室)

参与拟定全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工作;实施运力宏观调控,监督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客运、自驾租赁车的行业监管;指导和协调全省地铁、民航机场、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工作,负责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监督全省港口管理工作;负责航道和船舶引航服务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琼州海峡运输管理工作。

安全监督处

(应急指挥办公室)

负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负责拟定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通报重大交通安全情况;受交通运输部委托,负责港口公安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地方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有关诉讼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开展政策研究,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

科技教育处

组织拟定交通科技教育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推广应用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职业技术教育及交通系统职工培训工作;组织交通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业资格考核与鉴定;指导全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审计监察处

(信访处)

负责厅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配合做好政府审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办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负责信访和维稳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制定交通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入省政府服务中心有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报备工作,首席代表按照授权代表本部门直接行使许可审批职权;负责协调交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查、评审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资料信息的统计分析;负责交通系统行政许可的培训、指导和监督。

国防交通处

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省交通战备工作;规划全省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参与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工作;拟定全省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交通重点目标防护方案及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调用计划;组织实施国防交通保障,负责战时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与征用工作;指导全省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演练和交通运输资源动态管理;组织全省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领导信息


董宪曾(党组书记、厅 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综合规划处、组织人事处。

周文雄(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科技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省公路管理局、省港航管理局、省港务公安局、省船舶引航站、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省公路学会等工作,负责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保锋(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厅长处理综合规划处日常工作事务,分管厅办公室、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纪检组、信访处)、国防交通处(省交通战备办公室)、中国交通报驻海南记者站(《海南交通》报社)、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交通信息中心等工作,负责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朱亚光(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厅建设管理处、运输管理处(绿色通道办公室、出租车指导办公室)、安全监督处(应急办)、省道路运输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省道路运输协会等工作,负责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符惠琴(副巡视员)

受厅长委托,分管厅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厅老干部工作处、省交通学校、省交通运输协会、交通运输工会、厅老干部活动中心、省交通文化研究会、厅直属单位工青妇及计划生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