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剩数
定义
“过剩数”,亦称“盈数”“富裕数”, 它是一个具有以下性质的自然数:它的除去它本身的一切正约数的和大于它本身。
如:12是一个“过剩数”,它的约数(除去本身)的和=1+2+3+4+6=16>12。同样,18、20、24、30等数也都是“过剩数”,而2、3、4、5、6、13、14等等,都不是“过剩数”,它们是不足数或完全数。
性质
已经有数学家证明: “过剩数”在自然数中的“密度”为1,换句话说,“过剩数”确实过剩。你给一个很大的自然数,它是“过剩数”的概率几乎为100%。所以,“过剩数”是极其普遍的,虽然“过剩数”在较小的自然数中并不多(如20以内的“过剩数”只有12、18和20)。
相比偶过剩数,虽然奇过剩数的密度也为1,但在较小的数里,奇过剩数较少。最小的奇过剩数为945。
半完全数全部都是过剩数。
由半完全数的定义,这几乎是显而易见的。
完全数过剩数的正整数(>1)倍都是过剩数。
如6为完全数,那么 6的倍数都是过剩数。
证明:若x为完全数或过剩数,它的因子之和(除去自身)不小于x,对于nx,x所有因子的n倍都是nx的因子,其和不小于nx,除此之外,nx还有别的因子(如1),所以nx必然是过剩数。
列举
以下列举1到1024之间的过剩数:
相关分词:
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