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机构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于1984年11月,当时全称为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为中国专利局内设机构。此后,随着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及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修改,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历了两次更名:1998年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01年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03年底,经批准,专利复审委员会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

机构设立


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兼任(现为田力普)。

主要任务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复审请求人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人、专利权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主要职能


对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专利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审查。

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案件进行审查 。

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应诉工作。

参加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确权和侵权技术判定的研究工作。

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专利的部门委托,对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咨询意见。

组织机构


专利复审委员会下设15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立案及流程管理处、研究处、审查业务协调处、机械申诉处、电学申诉一处、电学申诉二处、通信申诉处、医药生物申诉处、化学申诉处、光电技术申诉处、材料工程申诉处、外观设计申诉处、行政诉讼处。专利复审委员会―― 办公室

工作负责:

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预决算编报、计划管理和执行;负责规章制度制定、信访、文件收发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和房产的管理、物资采购消防、安全保卫、交通安全等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自动化系统建设和网站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编制15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人事教育处

工作负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公务员招录、干部考核晋升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劳资、培训、档案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编制6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立案及流程管理处

工作负责:

负责复审、无效案件的立案及流程管理工作;参与自动化系统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编制12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研究处

工作负责:

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学术研究计划的制定;负责复审无效案件审查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审查业务研究、审查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业务书籍编写工作;参与四联动工作;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编制6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审查业务协调处

工作负责:

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业务政策的制定;负责业务协调、审查资源的调配工作;负责复审、无效案件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宣传工作;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编制6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机械申诉处

工作负责:

负责机械领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处级领导职数4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电学申诉一处

工作负责:

负责半导体、元器件和电力等领域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驳回复审案件和专有权撤销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处级领导职数3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电学申诉二处

工作负责:

负责计算机领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处级领导职数3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通信申诉处

工作负责:

负责通信领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处级领导职数4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医药生物申诉处

工作负责:

负责医药生物领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处级领导职数4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化学申诉处

工作负责:

负责化学领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处级领导职数4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光电技术申诉处

工作负责:

负责光电技术领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处级领导职数4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材料工程申诉处

工作负责:

负责材料工程领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处级领导职数4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外观设计申诉处

工作负责:

负责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该处处级领导职数3名。

专利复审委员会―― 行政诉讼处

工作负责:

行政诉讼处负责审查决定的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参与复审和无效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情况


专利复审委员会由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具有三年以上审查经验的优秀审查员组成。其中约60%的审查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过半数具有法律和理工科双重学历背景。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人员队伍近年来不断发展,截至2009年底,已有正式编制人员294人,另有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和地方法院等单位的多名业务骨干、领导来学习交流、挂职锻炼。

复审委领导


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 田力普(兼任)

个人简介:

中共党员,汉族,1953年10月出生,河北省安国人,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理学硕士,研究员。1981年5月至1998年3月,在原中国专利局工作。历任专利复审委员会副处级、正处级专职复审委员、副主任,专利局电学审查部副部长。其间,在德国马普专利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在欧洲专利局、德国专利局、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等机构从事专利制度学习和研究工作。1998年3月至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历任专利局自动化部副部长、部长;2001年3月至2005年6月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2005年6月至今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

专利复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 张茂于

个人简介:

中共党员,汉族,1965年4月出生,山东省聊城人,电子工业部北京真空电子技术研究所毕业,工学硕士。1987年12月至1998年9月,在原中国专利局工作,任专利复审委员会电学申诉室副主任。1998年9月至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历任专利复审委员会电学申诉处副处长、处长、专利复审委员会研究处处长、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09年6月至今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委员。

主管工作:

主持复审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管理、计划规划制定、整体工作运行监督、对外合作与社会服务;分管研究处、协调处。

主任助理白剑锋:参与行政管理、政策协调;协助处理研究处、协调处工作。

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光

个人简介:

中共党员,汉族,1959年8月出生,吉林省长春人,原吉林工业大学毕业,工学学士。1986年7月至1998年9月,在原中国专利局工作,历任专利局机械审查部副主任、主任、副部长、部长。1998年9月至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历任专利局机械发明审查部部长、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部长;2008年2月至今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管工作:

负责行政运行和条件保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和外观设计处;分管党团工会工作。

主任助理白剑锋,协助负责教学工作,协助负责外观处工作。

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曾武宗

个人简介:

中共党员,汉族,1962年1月出生,湖北省天门市人,武汉大学化学系研究生毕业,理学硕士。1989年8月至1998年9月,在原中国专利局工作,任专利局化学审查部天然产物室副处长。1998年9月至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历任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二部药物化学处副处长、处长、有机化学处处长、天然药物化学处处长、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副部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司长;2010年3月至今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管工作:

负责审查业务管理、不同审级的标准协调、不同领域的执法一致性;分管各业务处。

主任助理白剑锋,协助负责质量检查、业务协调工作;协助处理立案处工作。

主任助理金泽俭,协助处理电学二处工作。

主任助理崔峥,协助负责审查标准制定和行政诉讼工作,参与业务管理、审查标准协调;协助负责行政诉讼处、协助处理机械处、电学一处和通信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