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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工作总结的报告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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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工作总结的报告


党的十六大提出“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实施沿海开放、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大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8年4月4日 发改厅[2008]892号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件),标志着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正式启动。2003年12月2日,国务院做出成立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决定(国发[2003]28号),并确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004年4月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的“三定”方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正式成立。2008年3月19日,新一届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决定在本届政府机构设置方案中保留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撤消单设的办事机构,具体工作交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成立实际运作历时近四年,比较圆满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历史性任务。四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11号文件确定的各项政策


早在2002年下半年和2003年初,我委领导及有关同志赴东北地区开展深入调研。2003年4月,马凯、张国宝同志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问题进行调研。同年6月,温家宝总理就亲赴东北地区视察并召开座谈会,提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基本思路。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03年10月5日以中发[2003]11号文件下发。

中央11号文件下发后,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文件全面展开工作,重点放在贯彻落实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目前,中央11号文件确定的各项政策基本已付诸实施。一是率先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实行全面免征农业税政策,扩大东北地区粮食生产补贴范围和规模。二是将率先在辽宁试点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扩大到黑龙江、吉林两省,目前三省的试点工作已通过验收。三是自2004年7月1日起,率先在东北三省八个行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予以抵扣,以鼓励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四是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支持力度。五是减免表外欠息和核销呆坏账工作已经展开。六是制定了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的政策。先后批复了吉林省、黑龙江省及首钢庆华工具厂的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方案(目前中央财政共补助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9.35亿元),辽宁省和铁道部东北铁路大集体厂办大集体改革也在积极推进中。七是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的政策于2006年底出台,辽宁省和大连市报送了欠税豁免汇总表和相关材料,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财政部门也正在进行省内审核工作,豁免工作全面展开。

二、全面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


工业结构调整升级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把老工业企业改革、改组、改制、改造、重组,充分挖掘和发挥现有工业基础优势,促进老工业基地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作为实施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全面推进。

(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多次赴东北地区调研,深入一重、齐重数控、齐二机床、齐齐哈尔车辆厂、哈电、哈量、沈阳机床、特变沈阳变压器厂、沈鼓、北方重工、大连重工起重、大连机床、瓦轴、鞍钢等老国有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明显增强。截至2007年底,辽宁省大型国有工业企业90%以上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吉林省3200余户国企98%以上完成改制;黑龙江省3300余户国企96%以上完成改制。四年来,在整个东北地区,对国有企业全面进行了一轮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改革改制,这对国有企业重新获得生机具有长远的决定性影响。

(二)支持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一是支持东北地区国有企业联合重组。黑龙江省四大国有重点煤矿重组成立龙煤集团,增强了煤炭资源调控能力和应对市场能力;黑龙江省投资控股集团、龙煤集团和金融控股集团整合工作进展顺利;哈空调采取增资方式跨地区重组获得成功;齐重数控、齐二机床有效整合铸造资源,组建了齐齐哈尔腾翔重型铸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钢铁、抚顺特钢和北满特钢跨省联合重组成为国内最大的特钢生产企业。二是协调中央国企重组东北地方国企。中铝集团分别收购了抚顺铝业和东北轻合金有限公司100%和80%的股权;中钢集团增资重组吉林铁合金;吉林化肥集团与中化化肥集团、葫芦岛锌厂与中冶集团、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煤矿电机厂与中煤集团等分别进行了重组;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公司通过融资平台与中信资本重组,中煤集团与哈煤气上游产业重组,中国化工集团接收了黑龙江地方三家石油及化工企业;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重组了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沈鼓集团向中石化、中石油集团公司转让了各30%的地方国有股权等。三是推动中外企业相互参股联合重组。美国AB公司参股哈啤年产能力达到150万吨,全国排名跃升到第四位;西门子公司并购沈变互感器厂,使其成为国内最大电力互感器生产企业;沈阳机床通过上海产权交易市场以竞争比选方式向美国加纳基金转让了30%国有股权,彻底解决了企业历史债务和发展资金问题;大连冰山引进世界500强三洋电机实施重组;瓦轴集团引进瑞典SKF参股;佳木斯热力公司与法国达尔凯公司实现跨国重组;山东晨鸣纸业收购吉纸股份重启生产;北方重工集团收购法国生产大型盾构机的NFM公司70%股权。通过企业兼并、重组、收购和产业结构调整,东北地区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引领工业经济发展。

(三)进行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围绕石化、钢铁、重大装备、造船、汽车和零部件、农产品深加工、医药等东北地区的优势领域,实施以重大装备自主化为重点的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国债专项,截至2007年底东北地区共有324个项目获得国债资金支持。通过实施工业结构调整改造重大项目,一批重点企业技术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自主创新和制造能力不断增强。沈阳、大连两大机床公司产量双双进入世界机床十强。齐一、齐二年产重型数控机床生产能力突破百台,居世界首位。哈电集团大型发电设备年产量接近3000万千瓦,创世界发电设备制造史上的新记录,大型电站设备开始成套出口,同时承接了苏丹吉利电站和麦洛维大坝输变电等国际工程项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依托工程支持下,突破技术瓶颈,实现了大型电站空冷系统的国产化,打破了外国公司的垄断。一重集团自主研制了1.5万吨级水压机,千吨级特大型加氢反应器实现批量生产。大连重工起重集团率先实现了1.5兆瓦级风电机组的大批量生产,成为目前中国最大的风机制造企业。大连重工起重、沈鼓集团、盛世阀门、大连耐酸泵厂、一重、哈电等一大批企业向百万千瓦核电站提供装备,并承担了AP1000三代核电技术的消化吸收任务。长春客车厂研制生产的“和谐”型电动机车,成为第六次全国铁路大提速的主力机型。北方重工集团研制出直径16米全断面掘进机和目前最大的双斗轮堆取料机,填补了国内空白。沈阳机床五轴联动车铣中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特变电工沈变公司中标世界首个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

(四)推进非公经济快速发展。2005年5月,针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高,民营经济不够发达,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弱的情况,为推进东北地区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辽宁省鞍山市联合举办了促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报告会。次年3月,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东北地区非公经济的发展。辽宁省非公经济总量已占据全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吉林省启动建设30个创业孵化基地,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实缴税金分别比上年增长30%和50%以上;黑龙江省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比2002年增长1.7倍,实际缴纳税金翻两番,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提升至39.6%。一大批民营企业正在迅速崛起,远大、大成、皓月、修正、吉安生化等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成为推动振兴的生力军。从所有制结构看,东北地区公有制经济比重过大的局面初步得到改善,东北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做大东北经济的“蛋糕”,扩大就业,特别是吸纳老国有企业下岗待业的职工,是涉及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问题。

三、推动东北地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一)组织编制实施《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针对东北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外向型经济发育滞后的情况,根据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提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的政策措施”的要求,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开展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并多次征求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专家及各类企业的意见。2005年5月,在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审议了《实施意见》,并决定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6月,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36号)。《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进技术进步、扩大开放领域、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29条措施,吸引外资特别是国外战略投资者参与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积极对接境外及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

目前,《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基本得到落实,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工作扎实推进。辽宁省提出了大力发展沿海经济带、打造“五点一线”的对外开放战略;发布了《辽宁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成为我国第三个保税港区,已经封关运行;大连长兴岛工业区开发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分别提出了长吉图开放合作区和黑龙江沿江开放带建设。黑龙江省利用与俄毗邻的区位优势,扩大对俄经济技术合作。推动在符合国家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统筹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在东北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问题。注重搭建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和利用“哈洽会”、“东博会”、“软交会”等大型国际性展会及有关国际合作研讨会的作用。推动东北地区与香港加强经贸合作往来。同时,积极改善金融投资环境,吸引外资银行落户东北。截至2007年底,外资银行在沈阳和大连共设立了9家分行、9家代表处。

(二)组织编制中俄地区合作规划。2007年6月,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有关部委的商定,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组织编制《中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规划》(以下简称《中俄地区合作规划》)。协调有关部门、专家多次召开中俄地区合作专家研讨会、工作座谈会,以及政策措施专题讨论会,并组织实地调研考察,编制完成《中俄地区合作规划(初稿)》,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东北三省一区意见后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原则同意在中俄工作层面上对《中俄地区合作规划》进行讨论。目前,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已通过外交渠道将《中俄地区合作规划》交给俄方,并积极与俄方进行协商,以期就达成共识的内容及早签署政府协定。

为推动《中俄地区合作规划》的协调工作,2007年11月初中俄两国总理会晤暨第二届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期间,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与俄罗斯联邦地区发展部在莫斯科共同举办了中俄地区发展战略协调研讨会,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和俄地区发展部副部长共同主持并发表讲话,两国有关部门和省州代表100多人出席了论坛。双方就加强地区发展战略协调,促进地区合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研讨,为进一步推进地区合作奠定了基础。由于俄罗斯正在进行政府换届,俄方此项工作有所迟滞,尚未给我们正式答复。

此外,为推动中俄边境新划归领土抚远三角洲的开发开放,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组织总参、外交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围绕抚远三角洲回归后的开发建设问题进行了讨论协商,并初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步骤,得到中央、国务院领导的认同。

四、加强东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1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支撑。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积极协调,稳步推进了一批关系到东北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连到烟台的火车轮渡、长春的新机场等都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大连港30万吨原油和25万吨矿石码头、营口港20万吨矿石码头等工程交付使用;大窑湾集装箱码头二期完工;大窑湾疏港公路竣工通车;沈大高速公路扩建成为中国第一条八车道高速公路;辽宁省国电庄河电厂新建、阜新发电厂“以大代小”改造、阜新矸石热电厂新等项目竣工投产;哈南到合心和方牡敦包两条500千伏的输电线路建成。沈阳地铁一号线建设、大伙房水库输水一期工程、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进展顺利。大窑湾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哈大高速客运专线、长吉城际高速铁路、长兴岛疏港高速公路开工建设;长白山、漠河、大庆、鸡西、伊春等支线机场项目先后开工建设;大连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开工;引嫩入白、哈达山水利枢纽等水利工程开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龙洋焦电、双鸭山煤化工项目抓紧前期工作。这批项目建成后,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将大大增强。

五、组织编制和贯彻落实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

(一)组织编制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根据中央1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东北三省一区组织开展了《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编制工作。张国宝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并亲自担任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长,对规划编制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宋晓梧同志亲自带队赴吉林、内蒙古东部等地调研,主持规划工作会议,参与规划讨论和修改。刘铁男同志牵头设计规划工作方案,并多次主持规划工作会议,参与规划讨论和修改。

整个规划编制过程历时近一年,协调各方面专家百余人,涉及二十多个部委、东北三省一区一市及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先后召开大小会议近二十余次,规划文本十易其稿。规划的范围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规划阐明了国家战略意图,明确了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统筹东北地区协调发展,解决地区间由于体制限制、资源环境约束而各自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对东北地区振兴工作的长期谋划和宏观指导。2006年12月,马凯同志主持召开的第13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会议认为,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对东北地区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把握的比较准确,抓住了东北地区的重点、难点问题,内容有深度,条理清晰。2007年8月,《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发布,引起了国内外强烈反应,东北版块股票全线上涨。

(二)贯彻落实《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国务院《东北地区振兴规划》颁布实施后,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在北京召开贯彻实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工作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东北三省一区一市的代表出席会议,就规划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划》。东北三省、内蒙古自治区分别召开了本省区实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工作会议,提出了本省区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案,并就规划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深入挖掘。大连市正在研究将保税港区功能延伸到东北三省腹地,内蒙古提出给予蒙东政策支持的意见。银监会等部门也就规划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工作安排。

为做好规划的宣传解读工作,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领导张国宝、宋晓梧、刘铁男同志分别赴东北地区三省一区一市,结合该地区老工业基地具体情况开展宣讲。各地普遍反映此次宣讲及时有效,对深刻领会东北振兴规划,把握规划重点,落实好规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同年10月,中组部在浦东干部学院举办了东北地区领导干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题研究班,宋晓梧、刘铁男及有关同志就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与自主创新、东北振兴规划解读等重大问题为研究班学员进行重点教学,受到东北学员们的欢迎。

六、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振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成立之初就把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作为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资源型城市调查研究。2004年8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和中国科协在阜新市联合主办了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10月根据温家宝总理在国家计生委张维庆同志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组织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等9部门,赴抚顺就棚户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了报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国务院,提出了解决抚顺市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建议。2005年8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在大连召开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座谈会,曾培炎同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要求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报国务院颁布实施。9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组织东北三省有关部门、企业考察德国老矿区治理情况;次年,组织德国专家前往抚顺市实地考察、签署合作协议;在沈阳市和北京市召开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研讨会,请专家介绍经验体会,组织开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2007年,为探索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领导先后带队赴辽宁就沈抚同城问题进行调研,并与民政部进行了沟通,提出了推进沈抚同城化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先期启动了辽宁阜新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7年,阜新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5.5亿元,比2001年增加125亿元,年均增长16.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128元,增加6448元,年均增长16.3%;累计实现实名制就业25.4万人,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由全省首位降到平均水平。以农产品种植和加工业作为接续产业的态势已基本形成,建立了生猪、乳制品等14个农业产业化链条。在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开发新能源,建设新型煤炭基地、煤化工基地和发展特色产业等方面也取得重大进展,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格局。阜新矿业集团开发内蒙古白音华4号煤矿,促进了阜新富余矿工和生产能力的有序转移。在阜新试点基础上,国家先后批准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范围扩大到大庆、伊春、辽源、白山、盘锦等城市。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经济转型思路,认真编制转型方案,扎实推进转型工作,初步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三)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改革政策出台。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在总结阜新等地试点经验,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代拟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并经多次修改完善,以在资源型城市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为核心内容,全面提出了支持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资源开发等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配合国办多次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就其涉及的财政、税收政策问题进行协调,最终形成了上报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1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国发[2007]38号文件颁布实施。目前,已完成全国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界定工作并经国务院批准。同时,确定了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名单,完成财力性转移支付测算和正在组织开展资金下达工作。

(四)支持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按照曾培炎同志的要求,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政策、采取措施,支持东北地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国家已投资60多亿元(总投资125.3亿元)用于东北三省15个采煤沉陷区项目的治理改造,基本完成7个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新建住宅面积907万平方米,安置居民15.24万人。辽宁省历时三年,实施棚户区改造一号民生工程,基本完成1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改造了1512万平方米低矮破旧的棚户区,建起了2400万平方米的新楼房,42万户、143万人喜迁新居。吉林省累计改造棚户区2600万平方米。黑龙江省在全省范围建立了廉租房制度,共有 10万户家庭享受到廉租房保障,累计建设经济适用房1150万平方米,完成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6710万平方米,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7600万平方米。老棚户区及民居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积极促进资源型城市发展旅游业。积极推动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发展旅游业工作,探索旅游业作为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接续替代产业的潜力与可行性。在充分调研、梳理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现状,总结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基础上,2007年8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与国家旅游局联合召开了推动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发展旅游业工作座谈会,研究促进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进而逐步促进东北地区有条件的资源型城市大力发展旅游业,推进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

七、推动东北地区发展现代农业


东北地区农业基础良好,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在《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在推动东北振兴的过程中,东北地区率先实行了免除农业税等惠农政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振兴战略实施以来,通过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和农机装备的投入力度,努力引导东北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方向发展。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发展东北地区农业产业化。2004年至2007年,东北三省粮食产量占全国当年粮食总产量比重分别为15.4%、16.4%、16.5%和16.56%,逐年上升,为全国粮食供求平衡和国家粮食安全做出重要贡献。

2005年和2007年,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先后组织东北三省从事养殖业的部分企业家赴丹麦进行养殖业培训和部分农业企业家赴美国开展农业产业化培训,以支持和促进东北地区发展现代畜牧业和现代农业及农业产业化。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形成了培训考察报告供有关领导及部门参阅;对培训后续活动及效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组织参观访问和召开培训成果座谈会,推动培训成果的交流和应用。国务院振兴东北办还组织了东北地区农业节水问题的调研,提交了东北地区农业节水问题的调研报告。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领导多次在中央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上,呼吁支持东北地区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改造低产田,加大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投入,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响应,有关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2007年12月,吉林省率先提出了关于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13个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赴吉林省进行调研;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批示全力以赴支持;派员参加了调研活动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规划的建议。引嫩江水入白城的引嫩工程也已经国家批准实施。

八、努力改善东北地区信用环境


(一)协调推动东北地区不良贷款处置工作。为加快处置东北地区不良贷款,构建良好的信贷金融环境,推进东北地区信用体系建设,2005年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会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对东北地区不良资产处置情况开展深入调研,调研报告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在充分调研、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东北三省政府和中国银行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集中处置中国银行东北地区不良贷款的请示》。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专门召开协调会,讨论东北地区不良贷款处置问题,将其扩展到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银行和装备制造业,允许按照‘集中授权,分别处置’原则重组银行不良债权,为银行运用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提供政策支持。根据会议精神,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与银监会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处置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请示》,今后将进一步推动东北地区不良贷款的处置工作。

(二)成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根据张国宝同志和欧新黔同志的批示精神,为切实解决东北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阻碍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问题, 2006年7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大连召开了加快推进东北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为建设东北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优化整合东北担保机构,提升整体信用能力,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发展改革委联合成立了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领导小组和筹备小组,赴东北三省一区一市开展信用担保市场调研,制定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运营方案。2008年2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国家开发银行、东北三省、内蒙古自治区及大连市联合推进,筹建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筹措资本金30亿元,曾培炎同志出席了成立大会。该公司的设立将发挥政府信用引导市场资源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促进东北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提高东北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分散和控制信用担保系统风险。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东北地区振兴步伐。

(三)开展利用产业基金支持装备制造产业振兴研究。为了更好利用金融手段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组织赴东北和中西部地区对装备制造企业进行了系统调研,形成了利用产业基金支持我国装备制造业振兴专题研究报告,提出设计了产业基金方案,为充分利用金融手段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建立完善产业投融资机制打下基础。

(四)对东北地区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进行调研。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组织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商务部等部门赴东北就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东北地区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表示,要加强与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协调与合作,大力推进东北信用建设;银监会表示要积极推动和参与东北地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会同中组部、银监会在上海浦东行政干部学院联合举办了加快东北地区信用制度建设专题研究班,对东北地区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系统、全方位的信用体系建设培训,并探讨加快东北地区不良资产处置问题,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的对策措施等。

九、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一)积极参与中央人才协调小组工作。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成立伊始,就把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办领导亲自拜会中组部,就有关振兴东北地区人才问题进行交流座谈。

2004年6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领导出席了中组部召开的东北地区人才工作座谈会,并做了“以人为本,振兴东北”的专题发言;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作为新增的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中组部部长贺国强主持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并发言,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对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做了全面部署。会后中办国办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为加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人才支持力度,中组部从中央机关和江苏、上海等东部沿海地区选调了94名司处级干部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任职或挂职锻炼,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有的已留在东北担任了重要的领导职务。

(二)加强东北地区干部系统培训。从以上提到的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和中组部共同举办的东北地区信用制度建设专题研究班,以及以贯彻《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为主要内容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题研究班之外,中组部还举办了多批次的东北地区干部培训班。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配合中组部和科技部在哈尔滨举办高新技术和科技创新改造传统老工业基地专题研究班,张国宝同志做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报告。国务院振兴东北办还组织了两期东北地区省市高中级公务员赴香港培训,系统组织开展了对东北地区省(区)市及部分地方党政一把手,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部,以及东北地区部分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培训。这些培训和考察活动,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开阔思路,扎实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十、推进装备制造业振兴


装备制造业是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传统优势产业,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密切结合老工业基地振兴大业,立足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面向全国装备制造业;立足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落实领导指示研究振兴装备制造业政策。曾培炎同志十分关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多次召开各种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004年4月,国务院在大连召开振兴装备制造业座谈会,曾培炎同志对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工作做出重要布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措施,报国务院发布。2006年2月,经过2年多的努力,《国务院关于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发布。这是当前指导我国装备制造业振兴的纲领性文件;3月,曾培炎同志在国务院主持专题座谈会,研究解决当前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指导规范国外企业并购我国装备制造企业的政策法规,建立此类事项的审查机制。6月,国务院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曾培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部门、各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装备制造业的一系列战略部署,适应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尽快实现关键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在曾培炎同志的支持下,为了加强对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指导,2006年5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中编办发文同意由发展改革委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承担,在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工业组加挂“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重大相关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落实,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建立健全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协调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发〔2006〕8号文件,加强对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领导,马凯同志主持召开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关于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他要求“举全委之力,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研究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专题会议后印发会议纪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委内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司局的工作分工,建立了司局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围绕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核电技术装备、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重大装备,加强协调工作力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

(三)研究制定落实振兴装备制造业配套政策措施。国发〔2006〕8号文件明确了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目标、原则、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有力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重点领域装备技术政策,调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加大对企业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加强进口设备管理,强化组织领导等。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按照国发8号文件的要求,为支持16项重大技术装备领域自主创新,配合财政部逐项落实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实施方案。目前,纺织机械、盾构机和矿用挖掘机进口零部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目录和整机取消免税优惠政策目录已经推出,大型煤炭采掘设备、大型电动轮矿用自卸车、数控机床、水电及风电等领域的目录近期也将进入专家评审程序。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装备产品采购的指导和调控,研究提出了在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中,加强对自主创新装备产品推广使用的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协调督促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和完善能源、交通、原材料加工等重点领域的装备技术政策;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研究提出了振兴装备制造业产业基金方案,已报国务院审批。

(四)研究制订重点领域装备自主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发8号文件,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重大技术装备协调办公室)积极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国大型石化、冶金装备自主化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大型石化装备、冶金装备自主化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推进大型石化、冶金装备自主化工作的思路,研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石化、冶金装备自主化实施方案。在天津石化公司召开现场会,对天津乙烯项目自主化方案进行了分析论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协调;在南京宝钢梅山钢铁公司召开现场会,对大型冶金装备自主化实施方案进行了分析论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为了加快发展核电,推进核电技术装备国产化,国务院成立了以曾培炎同志为组长的国家核电自主化领导小组。曾培炎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核电发展汇报,研究加快推进核电发展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核电自主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印发了《第三代核电关键设备制造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设备国产化工作方案》;为加快实现第三代核电技术的自主化,结合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组织召开了AP1000核电设备自主化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核电装备自主化工作方案,会议形成《关于AP1000核电设备自主化的实施意见》。推动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与国内相关核电装备制造企业签订第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工程主设备采购与合作协议,曾培炎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同时,结合广东岭澳二期、大连红沿河、福建宁德等核电项目建设,推进二代改进型核电装备的自主化。

(五)积极协调推进重点领域装备自主化工作。积极推动装备制造企业与用户沟通,协调落实大型电站空冷机组、大型分散式控制系统(DCS)、国产中高档数控系统等一批自主化装备的依托工程;落实了800千伏直流和百万伏交流特高压设备国产化研发制造任务;组织调研岭澳二期核电设备国产化情况,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了红沿河核电国产化方案;密切跟踪并及时指导AP1000三代核电技术引进的谈判进展,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加强与一重、二重、太重、沈鼓、瓦轴及有关钢铁企业的沟通,及时掌握并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用大型铸锻件、泵阀、轴承、液压件及特殊钢材等自主化工作;会同国务院三峡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哈电、东电两企业,对三峡工程国产化机组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了逐项研究,督促生产企业提出了整改措施;组织召开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大型铸锻钢基地改造项目进度协调会议,确保国家AP1000核电等重点建设工程所需大型铸锻件按期保质交付使用;为推进纺织机械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化工作,配合工业司组织召开了加快振兴纺织装备工作会议。

(六)全面启动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根据国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的组织协调。协调、邀请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同志和相关部委、中央企业集团参观了第十届中国国际机床展览会;组织召开了数控系统产业发展座谈会,与行业骨干企业和重点用户单位共同研讨了我国数控系统产业发展状况及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并将会议成果上报国务院领导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了机床生产企业应用国产数控系统座谈会,确定了一批数控机床生产企业自产自用中高档数控机床配备国产数控系统的示范工程,促成了对数控机床生产企业采用国产中高档数控系统的承诺,完善了国产数控系统应用培训基地建设方案;配合国防科工委协调推进船舶制造企业以技贸结合的方式采购七轴五联动龙门数控铣床;加强与机床行业重点企业的沟通,分别赴济南第二机床厂、大连光洋数控、沈阳高金数控、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等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新产品开发情况。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就数字总线式控制系统的发展提出了工作设想。

(七)支持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地建设。利用哈尔滨、沈阳和大连的产业基础,协调推动一批企业联合重组,建立东北装备生产基地;积极促成中石油和中石化入股新沈鼓;推动沈重与沈矿实质性联合重组为北方重工集团;引导沈阳机床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并与武汉华中数控合资组建数控系统产业化基地等。推动上海临港重型装备产业基地、数字化仪器仪表产业基地、大连“两区一带”临港临海装备制造业基地、哈大齐工业走廊、沈阳铁西老工业基地等产业积聚区建设。

(八)加强对装备制造业深入调查研究。马凯、张国宝同志等领导多次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企业,开展装备制造业改革与发展情况调研。深入济南二机床集团、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许继电气、平高电气、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二重集团公司、杭州汽轮机厂、杭齿公司、浙大中控集团等骨干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企业改革重组、调整改造、生产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情况。组织研究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形势,向中央领导同志报送专题报告,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等领导做了重要批示。

十一、积极做好两个振兴


舆论宣传媒体报导工作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刚刚起步时就非常重视振兴舆论宣传和媒体报导工作,张国宝同志强调,“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社会共同参与”,要加强振兴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营造振兴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在积极配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加强振兴宣传工作。2004年9月,张国宝同志带队走访新华社,就共同建设振兴东北网等问题与新华社副社长鲁炜同志、新华网总裁周锡生同志交换了意见。11月22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东北三省人民政府及新华网共同主办的振兴东北网正式开通运行。网站与东北三省相关网站链接,受到了海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6年8月1日,在振兴东北网的支持下,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网开通,并链接了100家重点骨干企业网站。国务院振兴东北办领导十分重视两网的宣传报道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两网开办三年多来,紧紧围绕“两个振兴”主线,不断开拓创新,在海内外公众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此外,为了及时将国家有关振兴的政策宣传出去,及时将振兴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和问题报道上来,及时把民众的呼声反应上来,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创办了《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和《重大技术装备》两份简报。创刊以来,《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简报累计出版605期,《重大技术装备》简报累计出版87期。拍摄大型历史文献纪录片《振兴东北》,引起了巨大反响。李长春、曾培炎等中央领导及有关部委领导观看了首映并给予高度评价;在东北三省播放后,三省领导和民众反映积极,增强了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信心和士气。振兴装备制造业举办了“中国装备装备中国”为主题的图片展览,集中展示了近两年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方面取得的最新成果。通过两个振兴的宣传报道,极大地增强了社会各界对东北振兴和国产装备的信心和认知度,形成了举国上下对振兴东北地区和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高度共识,为今后进一步发展,实现全面振兴营造了良好环境。

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小组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与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实施振兴战略得到了各有关方面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全国人大、政协常委会多次专门听取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情况汇报,委员们为此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中组部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宣部在全国开展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兴东北”的大型宣传活动;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更是积极支持、密切协作,结合各部门职能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积极推进振兴战略的实施。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也积极参与东北地区振兴,做了大量工作。

发展成果


实施振兴战略以来,我们深切感受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正如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制定和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大型粮食基地建设不断加强,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成效显著,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进展顺利,老工业基地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这一时期是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好最快、老百姓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东北地区与发达地区比较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影响长远发展和振兴进程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如体制机制创新依然十分艰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加强,不良贷款制约国企发展改革,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任务艰巨,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仍然很大,产业结构调整有待加强完善。同时由于东北地区重化工业比例大,冶金、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产值增长较快,以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和以原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结构性降耗、节能减排难度增大。这些充分反映了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任重道远。

二〇〇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