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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域下的重新犯罪防治政策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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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域下的重新犯罪防治政策




图书信息


作 者: 翟中东 著

丛 书 名:中青年刑法学文库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1160367出版时间:2010-01-01版 次:1页 数:536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刑法

内容简介


国内外有关重新犯罪防治的政策林林总总,如何使其条理化?《国际视域下的重新犯罪防治政策》使用“范式”概念对国内外重新犯罪防治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在借鉴国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者将重新犯罪防治政策的范式归纳为:威慑范式、矫正范式、重返社会范式、剥夺范式与综合范式。

范式不同,政策不同。威慑范式下的重新犯罪防控政策主要有:“强制量刑”政策;推行“报应”模式政策;制定量,刑准则政策;真正量刑政策;“从重从快”政策等。矫正范式下的重新犯罪防控政策主要有矫正政策;矫治需要评估政策;矫治项目政策;矫治项目认证政策等。重返社会范式下的重新犯罪防控政策主要有社区刑政策;半监禁刑政策;社区矫正政策;监禁过渡政策;过渡性帮助政策;司法分流政策;恢复性司法政策;罪犯教育政策;罪犯培训政策等。剥夺范式下的重新犯罪防控政策主要有危险评估政策;性罪犯登记政策;特别罪犯跟踪政策;“累犯三次打击法”(Three—strikes Laws)等。综合范式下的重新犯罪防控政策主要有“宽严相济”政策(中国目前倡导的政策);“结构性量刑”政策(美国一些州推行的政策);“罪犯的一体化管理”政策(英国推行的政策)等。

作者简介


翟中东,内蒙古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刑法学教授。主要学术经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研究人员、爱尔兰科克大学访问学者、澳大利亚Bmsh Farm矫正学院访问学者。著有《刑罚个别化研究》、《刑法中的人格问题研究》、《犯罪控制——动态平衡论的见解》、《自由刑变革:行刑社会化框架下的思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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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重新犯罪防治政策的范式

——威慑、矫正、重返社会、剥夺与综合

第一节 威慑范式

第二节 矫正范式

第三节 重返社会范式

第四节 剥夺范式

第五节 综合范式

第六节 范式与政策

第二章 防治重新犯罪的政策之一

——公正框架下的威慑

第一节 设立量刑准则政策

第二节 真正服刑政策

第三节 中国的威慑政策制定与适用中的

问题及其解决建议

第三章 防治重新犯罪的政策之二

——危险评估与控制

第一节 危险评估概述

第二节 危险评估工具概览

第三节 危险的控制

第四节 中国的危险评估与控制中的问题与建议

第四章 防治重新犯罪的政策之三

——矫正

第一节 矫正有效的原则

第二节 矫正需要的评估

第三节 矫正项目

第四节 对重要类型犯使用的矫正项目

第五节 中国的罪犯矫正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第五章 防治重新犯罪的政策之四

——促进罪犯重返社会

第一节 司法分流与恢复性司法

第二节 社区刑与半监禁刑

第三节 监区与社区的一体化管理

第四节 释放后过渡性帮助

第五节 中国的罪犯重返社会政策推进状况及改进建议

第六章 防治重新犯罪的政策之五

——罪犯劳动

第一节 罪犯劳动的地位

第二节 当代罪犯劳动的组织

第三节 当代中国罪犯劳动组织问题及解决

第七章 防治重新犯罪的政策之六

——文化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

第一节 罪犯文化教育

第二节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节 中国的罪犯文化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问题及解决

第八章 完善中国的防治重新犯罪政策的生成机制

——思考与建议

第一节 当代中国的重新犯罪现状

第二节 打造防治重新犯罪政策科学制定平台的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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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受北大出版社的委托,让我主编一套中青年刑法学文库,以展示我国刑法学人在刑法领域取得的前沿成果。

我国现代刑法学研究,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以来,正好历时三十年。三十而立,不仅对于一个人来说三十岁是事业有成的时候了,而且对于一个学科来说三十年也应当迎来成熟的季节。可以说,我国刑法理论是伴随着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发展而不断成长的,是跟随着刑事法治水平的提升而不断深化的。在各部门法学科,刑法学科可以说是人才济济,思想活跃的一个学科。以人才而言,经过三十年的努力,我国刑法学人老中青三代正好形成了一个学术梯队。老一辈刑法学人以高铭暄、王作富、马克昌、储槐植教授等为代表,以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为契机,在我国刑法的学术复兴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使我国的刑法学术在中断了二十多年以后得以薪传,历史功绩不可磨灭。现在,老一辈刑法学人均已是古稀、耄耋之年,仍然以一种老骥伏励志在千里的精神,继续为推进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而不遗余力发挥余热,其志可嘉。我们这一代刑法学人,作为法制恢复重建以后的第一批法科学生,赶上了法学事业的黄金季节。以我为例,是恢复高考以后的第一届本科生、建立学位制度以后的第一届硕士生,设立刑法博士点以后的第一届博士生。在时代潮流的推动下,我们占有天时地利,逐渐成长起来。以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为标志,我们进入了刑法的学术舞台,逐渐成为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