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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埠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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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埠




简介


村落

山东省招远市罗峰街道郭家埠村

郭家埠村位于招远市区南5公里处,金城路南端。北与城南张家庄、城南宋家为邻,南与刁儿崖相连,东与石星河接壤,西与东观交界。全村总面积3.3平方公里,村庄占地面积210亩,耕地面积1980亩,荒山310亩,荒滩40亩。属丘陵地带。架旗山脉自西向东逐渐降低,到村后成一高埠,村庄成一菊叶形。黄水公路从村中纵贯南北,把整个村庄分成两部分,又称大郭家埠、小郭家埠,但一直是一个行政村。

地理位置

东经:120.39

北纬:37.31

历史

据古墓出土文物中的汉砖、灰陶和战国时期的青铜剑印证:秦汉时就有人群在此生息。相传,古时刘、于、王三姓先后在此定居。元朝末年,郭姓迁此建宅居住,取名郭家宅科。继而于姓、隋姓迁入,取名于家圈、隋家疃。明成化年间,闫、杨、孙、傅姓分别由招远城里,村庄扩建到高埠上,易村名为郭家埠。1997年,居民406户,1248人,其中男614人,女634人。有闫(133户)、隋(80户)、孙(51户)、傅(46户)、杨(46户)、李(27户)、王(5户)、韩(4户)及胡、张、纪、路、邢、庞、马、左、蔡、刘、冯、崔共20个姓氏。

经济文化


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科学技术的引进,粮油产量不断提高。1979年粮食单产654公斤,花生单产276公斤。80年代,实行农业体制改革,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粮油产量大增。1997年,粮田面积480亩,粮食单产1027公斤;花生播种面积419亩,花生单产260公斤。

为丰富城乡菜篮子,1988年县在该村规划300亩蔬菜基地,计划用3年时间全部建成蔬菜大棚,给予该村3年免缴粮油征购任务、5万元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村委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投资13万元,无偿为菜农打井、上电、建大棚,当年就建成冬暖大棚44个(每个占地1亩),每个大棚年收入万元左右。随后几年,村民每上一个蔬菜大棚,村委给2000元补助。1997年,全村共有蔬菜大棚68个,露天蔬菜栽培面积200余亩,年收入90余万元。

建国前,大多数农民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建国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按小麦比例看,1956年人均35公斤,1980年人均88公斤,1982年后基本以白面、大米为主食和相应的副食品,鱼、肉、蛋很常见。从人均收入看,1956年人均收入36元,1976年为92元,1982年增加到313元,1992年达900元。1997年人均收入达到3350元。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的增加,各类高档家用电器等进入家庭。1997年,居民拥有电视机380台,电冰箱98台,洗衣机50台,电话45部,摩托车102辆,运输车20辆,轿车3辆。1993年开始对入养老保险者,村集体补助15%。近年来的统筹款由村统一负担。

党政建设


1941年10月1日,该村建立党支部,闫书令任指导员。1945年7月,傅永斌任指导员。1946年4月,闫哉南任指导员。傅应桂、隋松山、杨兰田、杨华民任过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带领群众开展对敌关键,破路拆桥、割电线,配合抗日武装打击日伪军;开展土地革命,参军参战,拥军支前等。战争年代,全村先后有20人参加八路军或解放军,支前100人次,有4人牺牲。傅忠弟于1943、1946、1947年送3个儿子参军,被县政府授予“一门三英雄”匾额。1950年,傅青斌任支部书记,全村党员41名,其中男27名,女14名。历任支部书记:孙昌盛(1953.2-1955.12)、李莲(1956.1-1960.2)、孙昌盛(1960.3-1962.4)、孙吉进(1962.5-1974.6)、邢志远(1974.7-1982.12)、郭占训(1983.1-1983.5)、杨同福(1983.6-)。党支部领导村民战天斗地,发展农业生产。1978年后带领群众发展经济,使全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取得巨大成绩,多次被评为县(市)、镇先进党支部、红旗单位。1997年,支部书记杨同福,支部副书记孙昌乐,支部委员闫全、闫锋、傅天永、孙昌文,全村党员52名,其中男46名,女6名。

1941年1月,孙寿阳任村长。1945年6月,孙德春任村长。1946年8月,孙吉亭任村长,迟玉英(女)任副村长。同时成立自卫团(负责人傅典告、傅青斌、孙昌盛)、妇救会(会长孙喜英)、青救会(会长杨兰田、傅廷桂、傅英桂、闫钦)。建国后,历任村行政负责人:孙吉进(1951.3-1955.12)、李莲(1956-1959)、孙寿阳(1960-1974)、郭占训(1975-1982)、孙昌乐(1983-1995)。1996年1月,村委主任杨同福,村委副主任傅天永,主管会计闫锋,民兵连长闫全,妇女主任孙寿英。

家谱文献


阎氏族谱叙

《阎氏家谱》序阎氏旧有家乘,观邑志科贡封荫人物文学等部,中载二世讳敦、四世讳志、五世讳祺、六世讳公朝以及九世讳尔仞者,溯其世系又必援家乘以为证,则所以论撰。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非不详且备也,独中叶厄于兵燹仅得窥什一于千百,为可惜耳!顾念:祖功宗德不克世守而表章之,为子孙者末由辞其责。

阎氏旧有家乘,观邑志科贡封荫人物文学等部,中载二世讳敦、四世讳志、五世讳祺、六世讳公朝以及九世讳尔仞者,溯其世系又必援家乘以为证,则所以论撰。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非不详且备也,独中叶厄于兵燹仅得窥什一于千百,为可惜耳!顾念:祖功宗德不克世守而表章之,为子孙者末由辞其责。

此谱牒之所以宜急也,迩来支派日蕃,若不及时修整,恐年远代湮,后之人欲识水源木本之谊、昭穆宗支之别,且不可得。岂独考古者有无征不信之感乎?余年三十始创谱稿,相助者惟族侄瑚与荇耳,后十年集成族谱四册尔,时后生子弟通文义者渐多,或编次、或参考、或检阅佐理,自不乏人。而广搜博访则侄孙华南之国也无如。草创粗具,而瑚、荇暨华南相继去世。嗣后,余又设帐他乡,不暇整理家事,以故谱牒虽存而缺点尚多,不足为通族公谱也。

今岁暮春之初,族侄锡龄率华南之子培珍诣余书室,谈及修谱之事。余方以调查为苦难,而伊等乃身任不辞如培珍者,真能继父之志矣!此余之幸,亦合族之幸也。既而伊等调查完竣,又约族人培桐、晋三暨荇之侄孙溥各捧谱稿授余。余向也惟巩任不能胜,今也又觉责不容委。于是,新旧参观,遗漏者补之,舛错者正之,非族者载之,考订既毕,乃与后生辈依式缮写成册,各支分藏,以永其传。

爰叙颠末而附以言,曰:族必有谱,何为哉?今之瓞绵椒衍,而实繁有徒者溯。高曾而上,孰非一体?所遗惟其远近之不分,渐至厚薄之反。易叔季之世,以卑陵尊,以幼犯长,名分之间不堪问矣!谱修而尊卑明,长幼顺。将礼义自此生,即人才自此起。安在旧日之盛不可复见于来兹乎?倘继起者陆续增修,因而醵金授梓俾世世勿替焉,此尤余之所厚望也夫。

民国十五年长至日十六世庭兰沐手谨识

《阎氏家谱》凡例

1、族有谱牒,取收族之义。但支派日繁,急切难于检阅。今定于十世以上合表,十世以下分表,庶可一览了然。

2、谱式以世表之例为之。世系直承,支派横列,行实附书于后诸,大家皆然,今从之。

3、谱明伦序,同胞兄弟以伯仲为先后,同世兄弟以支派为先后。

4、本族虽无显秩而登贤书,贡成均入黉宫者络绎不绝,详书于册。所以明著先入芳声且使后人有所观感而兴起也,其人尚存直书现在阶程,或有进步俟续修时分别更换。

5、族谱大要,为仁孝而作,而吾族多朴略,何能为过人之行?但有关于仁孝而能诚笃以居心者,即微长亦录。

6、男行妇德必实有可据,素为乡国所推,方可登谱,生同时者不必录,防伪也。

7、元配继室书分先后,或有出、或无出、或各有所出,不必注明,恐不肖者异视兄弟,且于无子之母易萌不敬之心也。

8、配氏母家门阀附注于该氏之后,不略外戚也。

9、葬地可考者注于各名之下,不可考者阙焉。

10、过继之子即其子,必溯所自出。木有本,水有源,不可忘也。

11、乞养之子,非其子,不得入谱。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也。

12、世系失考及绝嗣者附书于世次之后,各近支俱登谱轴,祀以祔食之礼,不忍令其作若敖氏之鬼。

13、殇童无嗣概不书名,惟年届十五者方可入谱,或未赐名则但记其乳名,俟他日名定继修时分别增入,不敢擅拟以名,致使遗忘、舛错转生疑窦。

14、命名有异世同名、一时尊卑同名,皆系无谱之故。今虽有谱而其名行世已久,不得遽更。嗣后命名,自第二十世皆照所定排行字,以次迭及,庶不至有重复之患。

谨将排行二十字分作四句开列于左:

三复金人铭,保家贵爱名,咸云为善吉,其兆协元亨

(注:谱中有人将兆字改作“卜”字)

相关分词: 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