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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亚泰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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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亚泰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贵州亚泰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2004年12月5日经贵州亚泰职业学院批准的中国志愿者贵州省贵阳市青年志愿者的分支,贵州亚泰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在贵州亚泰职业学院A500。协会成立以来共吸纳会员千余名,为学院建设和社会建设做出了不小奉献。协会属贵州亚泰职业学院最大的协会组织,业余时间广大青年学生、教师组织开展各项自愿活动,为社会培养了多方面的管理人才。协会每两年举行换届选举,以笔试、面试、活动综合评比为选拔下一届干部的依据。

协会宗旨


协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以“平等、自愿”为原则,以“支农、支教、支医”为宗旨,以奉献和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精神,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为行动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依照《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学院有关规定,走“民主、自律、发展”的道路,努力把自身建设在我院和社会上具有影响力的志愿者团体。协会是利用学生自己的时间、技能和爱心,不计报酬的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由在院注册的青年志愿者组成。在院团委的领导与配合下组成的一个特殊的学生团体;是以贯彻党、团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照学院相关规定为中心的学生团体;是以促进校园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而不懈奋斗的学生团体。立足校园、面向社会、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推动贵州亚泰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培养青年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是该协会的重要体现。培养和加强青年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新一代青年的健康成长,充分调动大学生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热情,在活动中锻炼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是协会的宗旨。

协会发展史


协会成立

2004年12月5日

历年(重大)服务活动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贵州省贵阳市植树活动

2010年:贵州省贵阳市三创一办

2011年:第九届全国少数名族运动会

成员发展

(2004年~2011年):

贵州亚泰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历年纳新情况

年份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人数 102 138 143 155 160 189 200 300成员发展数据图:

历届指导教师

李晨龙、孔玉林

历届会长

赵良高、郭光宇

历届副会长

刘宁、杨显行、赵文榜

历届常务会长

龙成刚

历届团支书

犹真仪

历年章程(变更时间)

2004年12月5日

2006年12月5日

2008年12月5日

2009年12月5日

2010年12月5日

历届干部合影留恋

协会章程(现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以“平等、自愿”为原则;以“支农、支教、支医”为宗旨,以奉献和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精神;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为行动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依照《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学院有关规定,走“民主、自律、发展”的道路。努力把自身建设成为在我院和社会上具有影响力的志愿者团体。

第二条:协会是利用学生自己的时间、技能和爱心,不计报酬的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由在院注册的青年志愿者组成。在院团委的领导与配合下组成的一个特殊的学生团体。以贯彻党、团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照学院相关规定,以促进校园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而不懈奋斗。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立足校园、面向社会,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培养青年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第四条:培养和加强青年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新一代青年的健康成长,充分调动大学生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热情,在活动中锻炼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第五条: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的暑期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为城镇发展,社区、学校建设,抢险救灾,扶贫帮困以及社会大型公益活动等事业提供广泛的志愿服务。

第六条:为具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或成员提供帮组,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

第七条:加强与其他学院的青年者协会之间和其他社团之间的沟通,联系并联合开展有益于社会和学校的公益活动,扩大我院青年志愿者的影响力。

第八条:根据本协会和学校的自身特点,切实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校园文明建设。

第九条:引导青年大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了解历史,展望未来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为广大青年大学生的成长开拓道路,培养一批综合素质较高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团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承认协会章程。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和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在校大学生。

第十二条:具备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会员注册表,经过协会和院团委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国家正式注册的青年志愿者注册服务证。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规定和协会章程或有损协会荣誉的行为的,由协会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如有自愿退会,必须向协会提出申请上交会员注册服务证,协会终止其会员资格。会员退会后不退还其所缴纳的一切费用。

第十四条: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 会员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对协会的各种活动,具有行使表决权;

2、 有优先参加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和取得有关资料的权利;

3、 有随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4、 入会志愿,退会自由权;

5、 如有遇到困难,有向协会提出帮助权。

第十五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1、 承认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2、 自觉履行志愿者服务的职责,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3、 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

4、 宣传协会,维护协会荣誉,以实际行动扩大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5、 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主动关心社会、他人;

6、 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支持协会开展的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具有最高的权利、最高决定权、最

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第十七条:协会全体会员大会下设有青协委员会,会长、团支书、常务会长、副会长正副级担任委员会员,会长担任主任,常务会长、团支书担任副主任,管理全体干部及会员。纪检处和财务处相对独立。

第十八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常务会长、副会长、内外务部部长组成,管理全体干部及财务处。

第十九条:每届换届选举产生:会长一名,常务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四名,团支书一名,内务部长和外务部长各一名;纪检处、办公室、组织组、外联组、宣传组、文体组各选举正部一名,副部二~三名;财务部选举出纳、记账各一名,财务部部长由青协委员会任免。

第二十条:组织机构图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构的关系。以会长、团支书为代表,会长与团支书并列,纪检处财务处、副会长、常务会长为整体中的一部分。纪检处、财务处在相对独立的条件下,对整个协会机构负责。内务部包括办公室、组织组。内务部直属会长、副会长、常务会长;组织组与办公室并列。组织组的日常工作兼从于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通过对其负责的机构下发。外务部包括宣传组、外联组、文艺组。外务部直属会长、副会长、常务会长,宣传组、外联组、文艺组三者并列,由组织组下发的日常工作,特殊情况下,工作程序应为宣传组、外联组、文艺组。

第二十二条:组织机构的职能。

1、 会长主持协会工作的展开,对协会进行全面的统筹管理。负责对各机构干部进行工作监督,协调机构工作。每月负责组织召开例会,并进行周期性的工作总结。

2、 团支书传达院团委的精神于青协委员会,做好协会工作展开、管理的协调工作。

3、 常务会长、副会长负责全力协助协会开展的工作。负责对个各机构进行协管,对全体干部进行工作监督,每月进行工作总结。整理协会工作安排,并下发任务到内务部长和外务部长。

4、 纪检处在协会的规章制度下,周期性的检查协会各机构的工作记录、完成情况和考勤等。

5、 财务部负责协会的经费收支管理和监督工作。在协会开展一切活动的相关物品、资金必须程序化、透明化和备案化。

6、 内外务部兼对该负责的机构传达上级传达的工作,并做好工作的合理分配

7、 办公室负责协会各种文件、报告、计划、总结、工作条列、考勤备案、财务备案的管理;各种活动与组织组商讨组织组策划中所需要的物品、资金。活动资金、物品申请表的填写、监督、申请并到财务处领取资金、购买和管理物品的工作。负责建立并管理协会工作人员档案和新加入的青年志愿者的文书档案等的工作。负责协会办公室卫生、布置工作。

8、 组织组负责青协院内外各种开展活动的策划、指挥、协调工作;在策划中所相关物品资金与办公室商讨确认的工作;协调好外联组、宣传组、文艺组开展活动的工作;组织组开展学习各种开展的会议精神和干部培训工作。

9、 宣传组负责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积极开展协会即将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到前续、提前、到位、质量、后续。充分利用学院各种资源和宣传手段对协会开展活动前和后的宣传,扩大协会在院内和社会的影响力。

10、 外联组负责代表本协会积极地与院内社团、兄弟学校社团、本校学生会、院外的团体、学校等交流轮作、联谊、实践的工作。负责赞助商的联系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的联系的工作。

11、 文艺组负责组织、调动、开展与协会在院内外的各种文艺体育的活动。

第五章 考勤、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日常工作流程(图)第二十四条:本协会考勤由纪检处记录、整理。

1、 本协会的干部例会、会员大会、开展的活动所需要做考勤记录的;

2、 各种考勤每个周期(通常为一个月)纪检处需要做一次考勤公布和备案;

3、 考勤实行签到、签退的原则;

4、 考勤做到公平、公开、透明、严明、仔细的原则;

5、 各部门内部会议的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做考勤记录,并由纪检处随时抽查、整理、备案;

6、 纪检处的考勤一般为一个学期的工作总结大会前3~5天交予委员会

7、 纪检处考勤对象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由出纳和记账人员负责明细,出纳不得兼任记账人员,财务部长每周期进行一次财务清查工作,并进行备案,拟定一份周期财务报表到委员会审核并交至办公室备案,学期结束对本学期财务的收支工作进行备案,拟定一份期末财务报表到委员会审核并交至办公室备案。另外,在新成员纳新期间,做好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财务部长必须在场。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会议对象为青年志愿者协会全部人员,会议种类分为会员大会、干部例子会、临时会议、部门会议。

1、 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以各学期召开两次,分工作计划会议、工作总结会议

2、 干部列会实行星期制,每周三中午12点召开,为时一般为一个小时(其他情况下,根据学院、团委工作等作出合理安排);

3、 临时会议是根据各种比较紧急的通知等为协调学院、团委的工作而开展的临时的会议,一般对象为干部或全体会员;

4、 部门会议一般一个学期部门会议必须有三次以上,部门会议的召开时间不限制,由该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

5、 各种会议的工作记录应该清晰、认真。

6、 会议内容一般是协调院、院团委的工作安排展开。各干部、成语应该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召开各种会议时,可通过会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听取意见;必要时,应讨论活动中的安排和分工;会员应互相、积极地进行交流。

7、 本协会开展的一期一次培训活动由组织组草拟,拟定的内容须通过委员会、理事会民主通过。

第七章 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一般是本协会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机构负责。

1、 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进行草拟;

2、 初步拟定的各项内容需由协会委员会、理事会及全体干部民主通过;

3、 进行拟定时,应积极听取意见;

4、 各项工作完成后,由社团负责人代表协会递交。

5、 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中,根据具体事项进行拟定,但至少一个周期(一个月)一次,一个学期4次以上。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自身建设和发展,调动协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制定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奖励制度

1、奖励以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放奖励证书和一定物质奖励等方式实行;处罚以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优秀评选,劝退等方式实行。

2、 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可由协会负责人提名交给社团分管教师予适当精神或物质奖励。

3、协会成员可向各部门干部或负责人提出对协会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将给予青协内部通报表扬并存档。

4、 对多次在协会内部获得口头表扬的成员,学期末将优先考虑授予青协内部“优秀干部”和“优秀志愿者”等证书奖励。

5、 学生干部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由协会负责人讨论,并提交分管老师处审批。

6、 协会内部要有计划、按党员标准把优秀的学生干部优先输送到各年级学生党支部,推荐入党。

第三十条:惩罚制度,凡是本协会的所有入党成员不得擅自背离组织,有特殊原因的要提出申请,否则按组织制度进行处罚,并将名单递交院团委处理。

1、 对不服从或消极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协会干部,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如有多次违反者予以劝退或撤职处理。

2、 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者,予以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通报的惩罚。

3、无故不参加协会组织的干部,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如有多次违反者予以劝退或撤职处理。

4、协会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职或开除会员资格处理:

(1)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者。

(2)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能完成任务者。

(3)不服从领导、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不遵守纪律者。

(4)工作拖拉,效率低下者。

(5)干部例会迟到、早退、缺席累计超过3次者。

(6)不积极参加活动,重大工作不配合者。

5、凡受撤职或开除会员资格处理的协会成员,不能参加本期学院预备党员评选和学院社团间的评优。

6、协会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本协会的形象,为协会的自身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九章 经费

第三十一条:经费来源

1、 入会报名费一十五元每人

2、 有关单位及个人赞助

3、 其它合法、正当渠道的创收

4、 会员自筹

第三十二条:经费管理

1、 经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和协会大会表决通过的即将开展的活动和事务;

2、 协会的财务由财务部出纳管理,但是金额在300元以内,超过300元的由委员会主任管理。财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票据支出和本协会制度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或支出,经费的财务进行备案管理。

第十章 入会、退会制度

第三十三条:入会制度

1、 入会需交纳15元,一寸相片两张;

2、 每个会员需认真、仔细填写个人档案,档案不重复分发,一人一次一个;

3、 会员必须如实登记自己的通讯方式;

4、 入会成员必须具有本协会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5、 入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协会的各种相关制度;

6、 入会对象为贵州亚泰职业学院师生;

7、 入会“自愿”原则。

第三十四条:退会制度

1、 本协会退会属于自愿的,需在本协会相关制度下进行退会手续办理。程序一般为:申请、同意、备案、公布、正式退会;

2、 退会不退还一切缴纳的费用;

3、 在相关制度下属于非自愿退会的,进行公告、备案、自动退会;

4、 所有退会的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本协会的利益,否则将交予院相关单位处理。

第十一章 变更

第三十五条:协会章程、名称及各组织机构、部门的制度需要和必要变更时,必须由协会工作负责人提出,经过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讨论,民主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手续方可生效。

第十二章 执行

第三十六条:章程草拟工作完成交与协会理事会民主通过后,加盖协会公章递交至院团委并在审核通过后,以加盖有院团委章印的章程为准作为即将实行、生效的章程。

第三十七条:章程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