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贵州省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参照标准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6568.91元。
2、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人):1564.66元。
3、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4947.62元。
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年/人):1185.17元
5、 职工月平均工资:919.75元
6、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省内15.00远/天,特区20.00元/天
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2003年)(单位:元)
行业 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全省平均 11037
农业牧渔业 8563
采矿业 11556
制造业 10291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8801
建筑业 894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28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8426
批发和零售业 8630
住宿和餐饮业 8581
金融业 16121
房地产业 10396
租贸与商务服务业 1188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1409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724
居民服务及其服务业 8455
教育 1059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2120
文化、体育与娱乐业 1143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