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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绥阳县后水河水库加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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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绥阳县后水河水库加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绥阳县后水河水库加高工程”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州省绥阳县后水河水库加高工程

2、项目概要:已建后水河水库位于绥阳县蒲场镇,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的中型水库。由于下游无防洪要求,本次大坝加高的任务是满足原有灌溉功能的前提下,为下游乡镇、农村、工业供水。加高后相应对原坝后电站进行扩机重建。大坝加高后正常蓄水位945m,相应库容2638万立方米,总库容2801万立方米,最大坝高57.5m;多年平均总毛供水量4596万立方米,其中灌溉供水量3016万立方米(灌溉面积5.298万亩),下放环境水587万立方米,下游乡镇及农村人畜饮水供水量430万立方米,下游工业供水量1150万立方米。另外,电站扩机后装机容量为2×450kW,多年平均发电量262万kW.h,装机利用小时数2920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土石方的开挖、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移民安置区的生活污水、建筑和生活垃圾对库区周围环境的影响,水库蓄水后对下游生态用水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施工队伍的生活燃料建议使用清洁能源。

② 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 水环境:施工过程中砂石料加工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方案,投加絮凝剂加强净化效果,修建沉砂池、絮凝沉淀池等,砼拌和系统采用简易沉淀池处理方案,修建沉淀池;生产废水通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脱水的砂泥部分回用,部分外运至渣场;施工营地使用旱厕,粪便等经灭菌、消毒后做农肥,不外排;生活污水采取修建化粪池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经沉淀、消毒等处理后,用作农灌。

④ 固体废物: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施工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两种。施工工程弃渣堆放至指定渣场,渣场设置拦渣坝实行拦挡,待弃渣堆放至规定高程后应进行复垦。工程完工后,对弃渣场要进行覆土整治,种植一些乔木等植物,以有效防止渣场新的水土流失。

该工程施工期生活垃圾排放量为58.5t/a,禁止乱堆乱放,应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绥阳县纳雍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必要时可派专职卫生清洁人员处理垃圾,以保护施工生活区的环境卫生。

⑤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针对陆生植物、陆生动物、水生生态等提出相应的措施;项目建设区水土保持主要针对主体工程、渣场、料场等区域提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环境地质保护主要针对库区不良地质体、防渗、地震提出相应减缓和预防措施。

施工时尽量移挖作填,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树木,施工后及时复土种草植树。通过有效管理达到保护项目区环境的目的。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水库库底卫生清理,开展污染源防治措施:水土流失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证下游生态环境用水、对水库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水库区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渠系水质的保护措施等;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水生生物及其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②陆生植物及其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③对陆生脊椎动物的保护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符合《水利产业政策》、符合绥阳县总体规划,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符合水资源的统一调配格局,水源工程的建设将有力的保障和带动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的全面发展,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相对大的作用,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选址要求。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是利大于弊。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发布第一次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同时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第二次公告(在公众网站上发布公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村、镇政府、县政府周边单位和群众。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认可本工程;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理由;

2、后水河河流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风险、环境管理、循环经济、资源承载力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邮件将意见反馈给项目实施部门或环评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您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为本工程的建设提供依据。

1、项目实施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绥阳县水电局 法 人:吴学东 联系人:张吉凯

地址:绥阳县洋川镇红旗路 联系电话:0852-6221469 邮政编码:56330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邮编:550002

联系人:朱克勇、王永红

地 址:贵阳市新华路70号

九、征求意见时间:15天(2009年12月29日-2010年元月12日)。

绥阳县水利局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