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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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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管理职责划给省新闻出版局。

(三)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四)将省文化厅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五)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六)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地方性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规、规章草案,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全省特别是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拟订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指导、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九)领导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后勤服务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宣传管理处。

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省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指导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拟订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广播剧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管广播剧、电视剧制作和播出。

(三)电影管理处。

拟订全省电影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管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负责省内电影院线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负责各项电影专项资金及项目申报审核;指导、协调全省性重大电影专题放映活动。

(四)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拟订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承办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电视剧制作单位、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频率的建立与撤销的审查报批工作;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承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查报批并负责内容监管;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相关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应诉、许可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执法工作。

(五)科技处。

拟订全省广播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全省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编制我省的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和指配我省发射功率50瓦(含)以下的广播电视频率(频道)与功率技术参数;开展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质量监督保障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和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六)规划财务处。

编制全省广播电影电视整体发展规划,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项目;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局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七)保卫处。

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的制度、规定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管理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核心机密和要害部位提供安全保障。

(八)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省纪委派驻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察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人员编制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不含兼任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和贵州电视台台长的副局长职数)、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14名。

其他事项


(一)省广播电视局机关服务中心更名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服务中心,为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工勤人员6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省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具体分工参照《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中央编办发〔2009〕35号)履行各自职责。

(三)新闻单位记者证监制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同省新闻出版局对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