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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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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自治区和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全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依法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燃气的工业行业管理,负责无线电管理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全市铁路、公路、水路、邮电年度运输和生产的综合协调。

(十三)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民用船舶工业、盐业行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十四)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管理,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提案、对外联络、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负责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委工作会议等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计划生育和外事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委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委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委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调配、选拔任用、奖惩、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管理、人才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委机关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宣传、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工业规划科

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建议;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前期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

(三)技术改造投资科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实施;组织上报须国家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减免税的审核及上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日常运行,分析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负责交通运输、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拟订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协调实施;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

拟订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产业园区确认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协调工业园区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促进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对审核报告组织评估;负责实施节能检查与考核;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与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能源工业科

研究拟订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工业行业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天燃气工业的行业管理;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与监督;依法实施电力、煤炭相关行政许可;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

(七)行业发展管理科

承担建材、钢铁、有色、稀土、石化、化工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原材料市场情况及原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拟订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实施农药生产行业准入管理及农药产品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承担轻工、纺织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轻纺工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市场情况,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茧丝绸生产计划,组织推广种桑养蚕先进技术,指导实施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承担食品、盐业、医药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分析食品、盐业、医药工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市场情况,提出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医药储备管理。

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国家下达的军品科研、生产和建设等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军工科研和军转民、属地化等有关问题,负责军工动员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行业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八)技术信息科

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创新能力建设;编制市行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拟订产品标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依法实施贵港软件产品登记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进口、研制和生产;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担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对无线电管理派出机构和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的业务管理工作;根据法规规定的权限开展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

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