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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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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单位职能


桂林市人口计生委为市政府管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具体措施和工作的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人口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参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的建立和管理。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编报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对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指导和管理等。有效控制人口自然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

机构设置


委机关设办公室、宣教科、规统科、政法科、科技科、流动人口管理科、监察室、机关党办等8个科室。委机关辖计生协会、计生服务中心、计生药具管理站、计生干部培训中心4个事业单位。

办公室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委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协助委领导组织机关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资料、政务信息、保密、督办等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拟订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职称评聘工作;承办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编制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部门预算和决算;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上级下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基本建设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监督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会计活动;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主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做好党总支、妇联、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草拟机关党建工作意见,完成党建工作总结;具体负责抓好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对党建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订党员学习教育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委党组抓好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和中心组的学习及创先争优工作;协调各支部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和办理党员调动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科

负责承办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修改和审核工作;指导基层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审理申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复议的行政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

规划统计科

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范,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分析研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统计数据,提供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统计信息。

宣传教育科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广告的管理;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人口理论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理论研究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联系人口学会工作;负责本委的宣传、报道工作及宣传器械的管理。

科学技术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草拟全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指导;承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的推广使用;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的鉴定、审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预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科

拟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制度规范;组织开展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指导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党员和国家公务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对本机关党员、国家公务员及其有关人员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作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党员及国家公务员及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受理本机关党员、国家公务员及其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纪检、监察机关 受理的申诉;党规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计划生育协会

在市委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性与生殖健康工作,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协调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等活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育龄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发动会员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关爱女孩”,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中起带头作用;动员群众转变婚育观念,自觉按政策生育,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目标和任务;向广大群众传播避孕、节育等知识和信息,致力于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产;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知识和服务,增强自我保护意思,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诉求,举报违法乱纪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参与计生管理、村务公开、行风评议等工作,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帮助群众尤其是贫困妇女、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等群体,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带动群众走少生、快富、健康、文明之路;开展“我为协会尽职责,我为国策作贡献,争当先进协会,争当优秀会员”和争创“最佳村级协会、优秀协会小组长、五好会员、文明幸福家庭”活动,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和扶贫济困、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新风尚,弘扬社会公德和先进的生育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参与研究药具事业发展规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拟定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药具经费和药具计划分配方案。负责履行免费供应药具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实施药具收购、调拨、储存、发放、质量监测、统计培训和财务核算等工作,对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和推动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另有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