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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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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地址及乘车路线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前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请乘座公交车至中山纪念堂(市总工会)站1下,往前走约190米到越秀区公安局。或乘座广州地铁2号线至纪念堂站D2出口往前走约50米到越秀区公安局。

简介


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辖区(含地铁上盖物业)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预测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按规定权限实施公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分局所属单位实行直接管理。

(四)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局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毒品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承担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

(八)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事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负责养犬登记及年审工作。

(十)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和指导安全防火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消防建设规划和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预审工作和区看守所、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市公安局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重要领导、市领导集体在辖区活动期间的警卫工作;负责在辖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通信、信息技术、刑侦技术建设;为分局所属单位提供信息、技术、通信、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项。

(十五)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越秀区公安分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科,11个直属行政单位,26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政工办公室(副处级) 负责全区公安系统组织、人事、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干部考核、任免、调配、档案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职称、职务评聘、警衔管理、计划生育、人员培训、干部职工出国(境)政审及报批等工作;负责开展警察文化工作;管理和协调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的工作。

2、指挥中心(副处级) 负责分局公安行动指挥和综合业务领导;协助分局领导实施指挥;负责掌握公安工作情况和开展调研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受理“110”报警案件,并进行先期处置;承担分局的文秘、督办、保密、信访、机要通信、档案管理、调研等工作;负责全局公安业务数据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分局的反恐怖工作。

3、监察科(与分局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广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越秀分队牌子) 负责分局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督察、内部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查处分局内部的违纪案件;实施对本区公安机关及其公安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落实警务规范的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4、装备财务科 负责分局公安装备、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一计划、调拨、保管发放公安装备;负责分局办公用房总体规划、基本建设的立项、报建、工程改造工作;负责分局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分局后勤服务的管理工作。

5、法制科 负责分局公安法制建设工作;承担各类送审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组织、承担公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6、科技通信科 负责分局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分局公安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数据和电视监控等技术系统的技术建设、技术保障和相关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7、出入境管理科 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公民因私出境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8、户政科 执行国家有关户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件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门牌管理工作;负责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治保会、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9、防火科 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指导、监督防火安全工作;负责消防规划和工程的有关审查、验收工作。

10、交通科 负责对辖区有关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内街、小区等非市政道路的交通秩序;实施对非机动车辆(残疾人用机动车辆除外)牌照的核发和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负责对分局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达和传达有关文件;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二)直属行政单位

1、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科级,分局防范与处理邪教犯罪工作科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掌握并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指导和组织侦查、处置危害国内安全案件、事件;组织查处非法组织、非法政治性刊物、邪教、有害气功(功法)、反动会道门活动以及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以非公安名义为掩护,开展相关的情报信息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犯罪工作科简称反邪教科。

2、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预审大队(科级) 负责分局侦办的重大案件的预审工作;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

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科级) 负责和指导全区治安防范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对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养犬登记及年审工作;办理治安部门负责的刑事案件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协助市公安局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市领导集体在辖区活动期间的警卫工作;负责在辖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保安行业的管理。

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毒品犯罪侦查大队(科级)贯彻执行国家打击、侦查毒品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辖区毒品动态,并分析、研究和提出对策;负责辖区内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派出所的缉毒工作。

5、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处级)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等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均为科级。

6、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巡逻警察一大队(副处级,加挂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特警大队牌子) 负责辖区治安巡逻执勤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工作;落实维护城市治安秩序,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担负处置暴乱、动乱、骚乱事件中的攻坚、突击任务;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劫持人质、持枪作案、爆炸行凶等严重暴力事件,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参与维护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庆典活 动、大型文艺活动和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 巡逻警察一大队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八中队和特警中队,均为科级。特警中队对外称广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越秀中队。

7、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巡逻警察二大队(副处级) 负责处置辖区的突发事件、维护省、市机关上访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辖区内省市机关和外国驻广州领事馆的治安巡逻执勤工作。巡逻警察二大队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均为科级。

8、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警察一大队(副处级) 负责对发生在辖区的有关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档案工作;负责刑事侦察技术建设工作,并提供服务保障。刑事警察一大队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和技术中队,均为科级。

9、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警察二大队(副处级) 负责辖区发生的“双抢”案件的打击、侦破工作,侦办流花、矿泉等重点地区的有关刑事案件。刑事警察二大队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均为科级。

10、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科级) 负责对刑事拘留、逮捕案犯、犯罪嫌疑人、判决待送人犯的羁押、管理工作。

11、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治安拘留所(科级) 负责治安拘留人员的监管工作。

(三)派出机构

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设26个公安派出所(科级),为分局的派出机构。具体是: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广场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站南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北京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大新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人民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六榕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广卫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光塔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诗书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流花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东风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洪桥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东湖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白云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珠光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农林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黄花岗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华乐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梅花村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大东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建设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大塘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矿泉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登峰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越秀公园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达道路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

1、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的管理工作。

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4、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并协助侦查部门破案;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协助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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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内容:要加油啊!!!!!!  2009-01-01

2.评论内容:快点啊!  2009-01-01

3.评论内容:认真学习。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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