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




机构概况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山麓,1999年财税改革时设立。现有11个机关科室、8个基层分局,负责广州市白云区近800平方公里18个镇街近50000户纳税人的国税征管工作。多年来,白云区国税局在广州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紧紧抓住发展机遇,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实现了税收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广东省“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广州市直属机关“先进党组织”,在广州国税系统一级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一等奖。2009年,还获得了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单位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内设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为11个,级别为正科级。根据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后部分机构合署办公的通知》(穗国税发〔2010〕71号)精神,我局财务管理科暂不单独运作,与收入核算科合署办公;纳税服务科暂不单独运作,与征收管理科合署办公;离退休干部科暂不单独运作,与人事教育科合署办公。

1.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负责印章的管理。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行政处罚听证;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税收法律救济、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3.税政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和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和管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的政策及稽核信息管理;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4.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由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编制该计划后提供给收入规划核算科,并分别上报对口上级部门),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5.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7.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的组织牵头及财务核算工作;着装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8.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出口退(免)税计划;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免抵调库、年终清算工作;组织开展出口退(免)税评估分析监控工作和专项检查工作,参与执法检查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进出口货物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9.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管理、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组织实施本单位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0.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配合上级单位做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巡视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1.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单位的党群、党建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派出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设税务分局8个。税务分局级别为副处级或正科级。

第一至第七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户籍管理、定额核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催报催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受理、办理涉税事宜、税源调查、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咨询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政策送达、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和稽核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受理本区涉税案件举报,并查处检查分工范围内的案件;协助对口稽查局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和开展稽查工作;在日常征收管理过程中协助清理漏征漏管户、协助清理长期欠税(经征管部门采取各项措施多次催缴无效的欠税钉子户)、协助追踪失踪户等工作;负责本区国家税务局与对口稽查局的沟通、联系和衔接工作;对本区内征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纳税人偷骗税行为和线索向对口稽查局反映,并视情况作案源线索移送处理;对区域稽查局反馈的征管情况和执法情况及时向所在征管局反映;负责在办案过程中与当地公安、检查、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各基层税务分局管辖的镇街范围如下:

1.第一税务分局(即原三元里分局)负责管辖三元里街、景泰街;

2.第二税务分局(即原新市分局)负责管辖新市街、黄石街、棠景街;

3.第三税务分局(即原同和分局)负责管辖京溪街、永平街、同和街;

4.第四税务分局(即原石井分局)负责管辖石井街、金沙街、同德街、松洲街;

5.第五税务分局(即原江高分局)负责管辖江高镇、人和镇;

6.第六税务分局(即太和分局)负责管辖太和镇、嘉禾街、均禾街;

7.第七税务分局(即原竹料分局)负责管辖钟落潭镇;

8.第八税务分局,负责税务检查职能。

事业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为3个,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组织本单位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管理与运维;负责本单位信息化设备的运维与调拨。

2.机关服务中心

拟订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安全保卫、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膳食管理、医疗保健、环境绿化、卫生防疫和基建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非计算机类固定资产和办公物品的采购、管理、维修、保养;负责指导我局系统后勤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普通发票具体管理制度的制定、贯彻和落实;负责普通发票税控器具推广应用和已清空的金税“两卡”录入收缴上报工作;负责指导纳税人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申请和初审;组织发票专项检查和指导基层单位发票安全管理、发票验旧录入、发票的核销和换版工作;承担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工作。

税收管理员职责


1.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

2.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

3.对分管纳税人进行税款催报催缴;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和欠税纳税人的资产处理等情况 ;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各类异常发票进行实地核查;督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4.对分管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筛选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约谈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5.按照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的管理要求,及时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相关信息,建立所管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和存储,实行信息共享。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石锦洪: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梁裕恒: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收入核算科(财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联系第一税务分局、第八税务分局。

谭洪浩: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人事教育科(离退休干部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联系第四税务分局、第七税务分局。

万银根: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科、办公室,联系第二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

吴茂蕙: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分管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票证中心,联系第六税务分局。

杨伟明:调研员,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第三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