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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气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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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气象局




机构概述


广元市气象局位于东坝新区利州东路800号,成立于1992年,下辖青川、剑阁、旺苍、苍溪四个县气象局。建局以来,在四川省气象局和市委市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气象职工的共同努力,气象现代化建设初具规模,气象科技服务能力日趋提高,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为广元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深受各级政府的好评和赞扬。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科技科(法规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室)

事业单位:气象台、直属站、财务核算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地方气象机构:广元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机构管辖


青川县、剑阁县、旺苍县、苍溪县气象局。指导朝天区气象局、元坝区气象局的气象业务。

机构职责


广元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全市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责:负责广元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广元市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管理广元市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广元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广元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管理广元市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统一领导和管理广元市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